“引子”二戰後,特別是20世紀50年代之後,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生產力的不斷發展以及國際政治經濟形勢的相對穩定,國際貿易的規模也越來越大,國際貿易的商品結構和地區分布與戰前相比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如美、日、歐之間的汽車與汽車貿易,或電器產品與電器產品的貿易。同時,由於產品差異性的存在,無論是國際市場還是國內市場,普遍存在的是不完全競爭市場。這些新情況,用傳統國際貿易理論難以作出有力的解釋。因此,經濟學家們試圖從規模經濟、技術的動態轉移與要素流動、需求條件變動等角度對傳統國際貿易模式作了一些解釋和補充。

20世紀中葉後,第三次科技革命的蓬勃興起推動了生產力的巨大發展,促進了世界經濟的發展。國際分工的廣度和深度得到了空前發展。分工的形式由原來的產業間、垂直型分工轉化為產業內、水平型分工。作為國際分工表現形式的國際貿易也由產業間貿易向產業內貿易轉化。產業內貿易更多是在發達國家間進行,表現出了新的貿易特點。因此,解釋新貿易特征的產業內貿易理論應運而生,從而大大豐富了國際貿易理論的內容。

6.1.1 產業內貿易含義與特點

1.產業內貿易的含義

產業內貿易(Intra-industry Trade)是產業內國際貿易的簡稱,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間內同一產業部門產品既進口又出口的現象。比如日本向美國出口轎車,同時又從美國進口轎車的現象;中國向韓國出口某種品牌的襯衣,同時又從韓國進口某種T恤衫的這種貿易活動。產業內貿易還包括中間產品的貿易,即某項產品的半製成品、零部件在兩國間的貿易。

在產業間貿易(Inter-industry Trade)中,同一產業產品基本上是單向流動,即要麼進口,要麼出口;而產業內貿易是雙向流動的,因此產業內貿易又叫雙向貿易(Two-way Trade)。產業間貿易是不同產業間產品的貿易,如一國生產的工業品和另外國家生產的農產品進行交易,而產業內貿易則主要是工業產品中的某一類產品間的貿易。

2.產業內貿易程度的測定

1975年格魯貝爾和勞埃德在其論著中提出了產業內貿易的定義和測量方法。其計算公式為:

Bi=1.0——|Xi-Mi|/(Xi+Mi)

上式中,Bi是反映產業內貿易的指標,稱為i產業產業內貿易指數,Xi、Mi分別為某種產業產品的出口量和進口量。

當Xi=Mi時,Bi=1,說明某種產業部門產品的進口和出口的流量相等,貿易是完全的產業內貿易。當Xi=0,Mi≠0,或者Xi≠0,Mi=0時,Bi=0,說明該產業產品的貿易是完全的產業間貿易。通常情況下,0<Bi<1.

產業內貿易指數顯然是從一個產業部門的角度來研究產業內貿易程度的,所以,產業內貿易指數的大小受到三個主要因素的影響:一是與某種產業部門的產品特性有關,因為有些產業部門的產品生產和消費具有明顯的地域性,難以發生大規模的產業內貿易;二是與該產業部門的成熟程度有關,高度發達成熟的產業部門容易發生產業內貿易,幼稚工業部門就難以發生產業內貿易;三是與產業部門的劃分有關,如果產業部門的劃分細致,產業內貿易的指數就比較小,如果產業部門的劃分很粗略,產業內貿易指數就比較大。

3.產業內貿易的特點

從對產業內貿易概念的界定和分析可以看出,產業內貿易有以下幾個特點:

(1)它是產業內同類產品相互交換,而不是產業間非同類產品的交換。

(2)產業內貿易的產品流向具有雙向性,即同一產業內的產品,在兩國之間相互進出口。

(3)產業內貿易的產品類型多樣化,既有資本密集型產品,也有勞動密集型產品,既有高新技術產品,也有標準化產品。

(4)產業內貿易的商品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在消費上能夠相互替代,二是在生產上需要相近或相似的生產要素投入。

(5)隨著經濟和貿易的發展,產業內貿易在貿易中的比重日益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