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1 存在性理論的含義

存在性理論(availability theory),亦稱可獲得性說,是美國經濟學家克拉維斯1956年在《可獲得性與其對貿易商品結構的影響》一文中首先提出來的。

克拉維斯認為,國際貿易商品可區分為可獲得性商品和不可獲得性商品。所謂可獲得性商品,是指一國能以有利的條件,如特殊的資源、先進的技術進行生產的供給彈性大的產品;不可獲得性商品,是指一國無法生產或即使能生產也必須付出很高代價、供給彈性小的商品。例如,銅和石油是讚比亞和中東等國的可獲得性商品,而對於沒有銅礦和石油資源的國家而言則是不可獲得性商品;咖啡、香蕉等熱帶產品,對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區的國家來說是可獲得性商品,但對北美、西歐等國來說,因其自然條件不適於生產這些商品,即使能在溫室中培養,也要花極高的代價,因而是不可獲得性商品。

基於對商品的可獲得性和不可獲得性的認識,克拉維斯認為,各國對某種商品的獲得可能性的不同,即可獲得與不可獲得的差別,亦即供給彈性的差異,是國際貿易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擁有可獲得性商品的國家將出口這種商品到不可獲得這種商品的國家,對某種商品供給彈性大的國家將向該商品供給彈性小的國家出口這種商品,這就是可獲得性學說的內容。

現實中不乏因擁有某些特殊資源或先進技術而產生國際貿易的例子。除上述提及的產品出口外,英國出口毛紡織品、法國出口高級香水、日本出口照相機、英格蘭出口威士忌酒、瑞士出口手表等,均適用可獲得性理論。因為這些產品的出口乃是過去優良的品質或通過成功的廣告而為人知,因而存在良好的信譽所致。這種良好的信譽實則是一國特殊的無形經濟資源。

6.7.2 存在性理論對我國的啟示

根據存在性理論,我國在選擇自己的產業結構和發展出口貿易時,應考慮自然資源、生產要素、技術等方麵的可獲得性差異。我們應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發展要素資源豐富、技術先進、具有競爭力的產業和產品,而對本身資源稟賦稀缺的要素密集型產品,則主要從國外進口,減輕對國內經濟發展的壓力。同時,我們應努力創造某些後天條件,增加我國可獲得性資源和要素的數量和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