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李斯特幼稚工業保護論的基本觀點

構築關稅壁壘是德、法、美等國保護幼稚工業貿易政策的基本特征。經濟發展階段論是李斯特保護幼稚工業論的理論依據。李斯特認為“從經濟方麵看來,各國都必須經曆如下五個經濟發展階段:原始未開化時期、畜牧時期、農業時期、農工業時期、農工商業時期”。各個國家在不同的階段(曆史時期),應該采取不同的對外貿易政策。農業階段的國家應實行自由貿易政策,以促進農業發展,培植工業基礎;農工業階段的國家,由於本國工業還未發展到與外國產品相競爭的地步,故必須實行保護關稅製度;在工業化的中期階段,實施保護貿易可以迅速發展起本國的民族工業,但在民族工業具有一定的國際競爭力時,必須果斷地放棄保護。

李斯特認為,保護的目的是為了促進和維持本國工業生產力的發展,但不是保護所有產業;保護的手段是以實行關稅壁壘保護為主;保護的重點是對國民經濟有重要意義的幼稚工業和新興工業;保護的程度,他主張針對工業中的不同部門根據不同情況給予不同的保護,關稅高低與工業發展相適應;保護的期限,他認為保護期限過長將會出現保護低效率的結局,因此,對工業部門的保護期限最長不應超過30年;保護貿易的實施必須有一定的條件限製;保護貿易政策應通過國家幹預經濟來實行。

生產力理論是李斯特保護幼稚工業論的理論基礎。在他看來,財富本身固然重要,但是發展生產力更為重要。因為生產力是創造財富的源泉,財富是生產力的結果。因此一個國家開展對外貿易,也應該著眼於生產力,而不能著眼於財富存量的多少。

3.簡評

李斯特的保護幼稚工業理論具有十分重要的實踐意義。這一理論的提出,確立了保護貿易理論在國際貿易理論體係中的地位,標誌著從重商主義分離出來的西方國際貿易理論兩大學派——自由貿易學派和保護貿易學派的完全形成。李斯特的保護幼稚工業理論的許多觀點是有價值的,整個理論是積極的,對落後國家製定對外貿易政策有一定借鑒意義。他關於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應采取不同的對外貿易政策的觀點是科學的,為落後國家實行保護貿易政策提供了理論依據;他關於以保護貿易為過渡和僅以幼稚工業為保護對象的主張是積極的,說明了他同時承認國際分工和自由貿易的利益;他對保護貿易政策得失的分析是實事求是的,揭示了建立本國高度發達的工業是提高生產力水平的關鍵。李斯特的保護幼稚工業理論在德國資本主義的發展過程中起過積極的作用。它促進了德國資本主義的發展,有利於資產階級反對封建主義勢力的鬥爭。

但是,李斯特的保護幼稚工業理論也存在一些缺陷,如他對影響生產力發展的各種因素的分析是十分混亂和錯誤的,因而不能揭示生產力和經濟發展的根本原因,也不能揭示物質生產本身是社會經濟生活的決定性基礎這一根本原理;他以經濟部門作為劃分經濟發展階段的基礎也是錯誤的,歪曲了社會經濟發展的真實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