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貿易保護理論,又叫新貿易保護主義,或超保護貿易論,它是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的一種貿易保護主義思潮。其發源和生長於美國,20世紀80年代下半期其思潮幾乎席卷全球。與傳統貿易保護主義相比,現代貿易保護理論有著顯著的特點和更廣泛的理論基礎。

7.3.1 凱恩斯的貿易保護理論

雖然凱恩斯本人並沒有係統地論述國際貿易理論,但其追隨者如美國的漢森、薩繆爾森和英國的哈羅德等人發展了他在國際貿易方麵的觀點或思想,從而構成其貿易保護理論中的三個重要組成部分:貿易順差論、外貿乘數論和國家幹預論。

1.新貿易順差論

在對外貿易中追求貿易順差,是重商主義理論的基本特征之一。凱恩斯主義也主張貿易順差,但與重商主義不同,它將貿易順差與就業理論聯係在一起。

他們認為一國的貿易順差可以為該國帶來黃金,擴大支付手段,從而壓低利息率,刺激物價上漲,擴大投資,緩和國內經濟危機,擴大就業;相反,貿易逆差則會造成黃金外流,利息率上升,物價下跌,投資減少,經濟蕭條,失業者增加。因此,凱恩斯主義指出,古典自由貿易理論在說明“國際收支自動調節機製”時忽視了國際收支在調節過程中對一國國民收入與就業的影響,事實上,一國外貿順差或逆差對於該國的經濟盛衰起著重要的作用。

2.外貿乘數論

為了說明投資變動給國民收入量與就業帶來的影響,凱恩斯曾在他的《就業、利息與貨幣通論》(1936)一書中提出乘數原理,認為投資增長與國民收入擴大之間存在著一種倍數關係。一筆投資會引起收入與消費的變動,產生乘數效果;而收入與消費的變動反過來又會引起投資變動,兩者相結合便產生乘數加速效果。凱恩斯的乘數原理後來被他的追隨者所發揮。

一國的出口與國內投資一樣,屬於“注入”,對就業和國民收入有倍增作用。而進口與國內儲蓄一樣,屬於“漏出”,對就業和國民收入有倍減作用。一國輸出商品和勞務,從國外得到的貨幣會使進口部門收入增加,消費也隨之增加,這必然引起其他部門生產增長,就業和收入也隨之增加。如此反複下去,國民收入增加將成為投資增加和出口增加量的若幹倍;進口則正相反。因此,一國隻有當貿易出超或國際收支順差時,對外貿易才會增加就業,提高國民收入水平。此時,國民收入的增加量成為貿易出超的數倍,這就是對外貿易乘數。至於國民收入和消費的變動是否反過來必然產生“誘致出口”效應,問題則比較複雜,它不僅涉及價格、利率、彙率、消費、儲蓄和投資等內生因素,還涉及外國收入、進口國貿易政策和國際環境等外生因素。

外貿乘數理論表明:第一,任何自發性的支出增加或政策誘發的支出增加都會使一國的產出、收入、就業提高數倍。第二,開放經濟也對收入產生附加影響。在貿易順差時,對外貿易與國內投資一樣也起著乘數加速效果。這一結論為新貿易保護主義追求貿易順差、實行貿易保護政策增添了新的理論依據。

3.國家幹預論

自20世紀30年代凱恩斯理論出現後,美國貿易保護理論的國家幹預思想又注入新的內涵。以前的聯邦主義認為國家幹預的主要目的是扶植幼稚產業的發展以實現工業化;而凱恩斯主義的國家幹預的主要目的是增加有效需求,擴大就業,是出於反危機的需要。

國家幹預的手段主要包括:財政政策、貨幣金融政策、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對外經濟政策等一係列宏觀經濟管理和調節措施。其理論前提是否定市場機製具有神奇作用,認為在現代資本主義條件下,市場機製已不能充分發揮自動調節經濟的作用,因此需要發揮國家幹預和調節經濟的作用。

凱恩斯主義國家幹預論是新貿易保護理論的基礎,根據這一思想,現代保護貿易理論要求政府加強進口管製,如實行配額製,要求生產國自動限製對美出口,規定最低進口價格等;同時采用經濟手段,諸如優惠貸款、出口補貼等措施來鼓勵出口;通過製定和實施有關對外貿易法規來幹預貿易活動從而達到恢複國際收支平衡,保護和促進國內生產,實現充分就業的目的。

7.3.2 其他現代貿易保護理論

1.工資差異論和國際勞動力價格均等化論

該理論由哈根提出,認為一國工業部門的工資常常高於農業部門的工資,由此影響到工業生產成本。這樣,某些工業雖與外國工業相比具有比較利益,但在價格上不能與外國進口品競爭,因而仍難以發展,為此需設置關稅加以保護,使之盡可能地發展,資源得到充分利用,國民所得達到最大。後來哈根又對自己原先提出的比較利益的觀點作了修正,認為所謂比較利益,是指一國邊際轉換率與進口品相對價格的比較,而不是一國內不同商品以貨幣表示的相對生產成本與進口同類商品的相對價格比較。這樣,本國生產的工業製成品與農產品相比較,盡管其價格高於外來品,但可以增加國民的經濟福利。因此,這類工業隻有在保護政策下才能生存。

現代貿易保護理論(新貿易保護理論)吸取了這種分析工資差異的方法,將農業與工業兩個部門的比較擴大到各國間的比較,又衍生出國際勞動力價格均等化論。其基本觀點是:認為各國工資水平有所不同,發展中國家或經濟發展相對落後而勞動力資源豐富的國家,工資水平往往較低,由此生產成本也較低;而經濟發達國家的工資比較高,生產成本也就較高(假使不考慮勞動生產率這一因素的話)。因此,如果自由進口,發達國家會在大量廉價品的衝擊下,難以維持較高的工資和生產水平,會造成發達國家工人的工資水平向低收入國家的工資水平看齊,從而導致發達國家生活水平的下降,所以有必要實施貿易保護措施。因此發達國家應該對發展中國家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實行貿易限製。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來發達國家受到低增長和高失業率的困擾,增加了大工業的保護,抵製發展中國家的進口,1993年發展中國家近1/3的出口產品受到發達國家的配額製和其他非關稅壁壘限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