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1 戰略性貿易政策

1.產生的背景

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世界產業結構和貿易格局發生了重大變化。傳統的產業間貿易逐步被發達國家之間的產業內貿易所取代,貿易競爭激烈。在這種背景下,一些經濟學家力圖從新的角度探討政府幹預對外貿易的理論依據,提出了戰略性貿易政策和管理貿易論等保護貿易的新理論。

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是20世紀80年代初期由斯賓塞和布蘭德等人首次提出的,後經巴格瓦蒂和克魯格曼等人的進一步研究形成比較完善的理論體係。該理論借鑒了產業組織理論的最新成果,打破了傳統貿易理論完全競爭的假定和二維假定,把比較優勢和規模經濟統一起來,同時恢複了外部經濟的應有地位。

2.戰略性貿易政策的含義與作用

戰略性貿易政策(strategic trade policy),是指一國政府在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條件下,可以通過生產補貼、出口補貼或保護國內市場等政策手段,扶持本國戰略性工業的成長,增強其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從而謀取規模經濟之類的額外收益,並借機劫掠他人的市場份額和工業利潤,最終實現增加本國福利的目的。

在不完全競爭的環境下,實施這一貿易政策的國家不但無損於其經濟福利,反而有可能提高自身的福利水平。戰略性貿易政策是把貿易中的不完全競爭當做一種博弈處理,並考慮政府的政策性介入。“戰略”兩個字是從博弈論中引用過來的。狹義的戰略性貿易政策主要包括戰略出口政策、戰略進口政策和以進口保護促進出口的政策,廣義的戰略性貿易政策還包含了基於外部經濟存在而進行的幹預。其作用在於:(1)強化了自由貿易優於閉關鎖國的傳統規範結論,為貿易利益的取得提供了新的解釋。即貿易利益不僅來自比較利益,而且來自對外開放產生的規模經濟,使本國消費者能夠低價享受同類產品不同品種的選擇機會。對完全競爭市場和不變規模經濟的變更,使市場本身運行的結果處於次優的境地,適當的政府幹預有可能改變市場運行的結果,使本國企業在國際競爭中獲得占領市場的戰略性優勢,或者分享外國壟斷企業的利潤,以取得更大的貿易利益,從而使自由貿易政策失去最優的地位。(2)為發達國家間產業內貿易提供了有效的解釋,對發展中國家貿易製度和政策的選擇也提供了有益的啟示。

實質上,戰略性貿易政策主要是本國政府通過貿易政策將市場利潤盡可能大地轉移給本國企業,在此過程中,本國企業所獲得的利潤在很多情況下是以犧牲別國企業的利潤為代價的。一般來講,戰略性貿易政策分別通過出口補貼、關稅以及保護幼稚產業等三種途徑來實現利潤的轉移。

3.戰略貿易理論的適用性

首先,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比傳統貿易理論對現實更具解釋力。這因為,一是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放鬆了傳統貿易理論關於世界市場是完全競爭市場的假設,從而確定了研究在現實狀態而不是理想狀態下進行的方向;二是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研究采用了經濟學中如博弈論、信息經濟學及產業組織理論等現代理論和方法,從而為該理論的研究在這種現實狀態下的進行提供了可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