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發展經濟學家的經濟貿易保護理論(1 / 2)

二戰後,隨著殖民體係的瓦解,廣大發展中國家政治上獨立,實行民族經濟自主。但舊的國際分工格局阻礙了民族經濟發展,迫切需要理論指導。一些發展經濟學家根據部分發展中國家出口的增長並沒有帶來經濟的發展這一不可回避的現實,對傳統理論關於對外貿易促進經濟發展的基本結論、一些推論和舊的國際分工體係提出了多方麵的質疑和挑戰。

8.3.1 普雷維什的“中心——外圍”論

1950年,當代拉丁美洲著名的經濟學家勞爾·普雷維什向聯合國提交了一個題為《拉丁美洲的經濟發展及其主要問題》報告,即著名的“拉丁美洲經委會宣言”,站在發展中國家的立場上,率先提出了“中心——外圍”結構,其基本觀點如下:

1.國際經濟體係分為中心和外圍兩類國家

普雷維什把世界分為兩大類國家:

一是以西方高度工業化國家,處於世界體係的中心。它們的經濟增長是全麵的、自主性的,它們出口工業品或高附加值產品,而進口原材料或初級產品,它們是技術創新的源頭,但也占有了技術進步所帶來的幾乎全部利益,甚至借技術進步進一步掠奪外圍國家;在政治上,它們實行帝國主義政策,“一旦外圍有意無意地損害了這種經濟和政治利益時,中心——特別是主要中心——往往就會采取懲罰的措施,在極端的情況下甚至會通過軍事幹預的手段進行報複”。

二是沒有實現工業化或畸形工業化的國家,處於世界體係的外圍。它們的經濟往往有增長而無發展,嚴重受製於前者的經濟周期,而且常常是出口單一的原材料,換回各種工業製品。

2.外圍國家貿易條件惡化論

普雷維什(R。rebisch)、辛格(H。Singev)和繆爾達爾(G。Myrdal)等人從發展中國家的貿易條件出發,認為對外貿易已成為發展中國家經濟進步的阻力。普雷維什和辛格認為,由於存在初級產品貿易條件不斷惡化的趨勢,出口初級產品的國家不可能由於對外貿易而提高其長期經濟增長率,而繆爾達爾則主張對外貿易將會使發展中國家的經濟落後領域持久化,甚或創造出更多的落後領域。這種貿易悲觀主義觀點支配著許多發展中國家20世紀五六十年代的貿易戰略選擇,引導它們走上了內向型進口替代工業化的發展道路。

普雷維什認為,在比較優勢基礎上的國際貿易不利於發展中國家,而有利於西方發達國家,中心與外圍進行著嚴重不平等的交換,中心的存在以外圍的存在為前提,中心的發展以損害外圍的發展為代價,其結果就是造成發展中國家貿易條件的惡化。其邏輯結論是,隻要“中心——外圍”結構——即所謂國際經濟的舊秩序或舊的國際分工——不改變,或外圍國家不脫離資本主義世界體係,外圍國家的發展就沒有希望。

普雷維什認為,造成外圍發展中國家貿易條件惡化的主要原因有:第一,技術進步利益分配不均。科技發明往往發生於中心國家,而這些發明直接用於中心國家的工業發展,使得中心國家在高科技產品上具有絕對優勢。外圍國家由於自身工業基礎等條件的限製和中心國家的管製而幾乎享受不到世界科技進步的利益,隻能充當長期向中心國家提供初級產品的角色。第二,工業製成品和初級品需求的收入彈性不同。一般的,工業製成品需求的收入彈性比初級產品需求的收入彈性大。隨著人們收入的增加,對工業品的需求會有較大的增加,因而工業品的價格就會有較大程度的上漲。相反,隨著人們收入的增加,對初級品的需求增加較小,使初級品的價格上漲很小,甚至下降。所以,以出口初級產品為主的外圍發展中國家的貿易條件存在長期惡化趨勢。第三,中心外圍工會的作用不同。中心國家的工人有強大的工會組織,在經濟高漲時,可以迫使雇主增加工資;在經濟蕭條時,可以迫使雇主不降或少降工資,因而使工業品的價格維持在較高水平上。而外圍國家工會組織不健全,影響力小,情況恰恰相反,因而使外圍國家初級產品價格較低。這是造成外圍發展中國家的貿易條件惡化的又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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