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爭奪與控製市場。當子公司需要擴大新市場,或麵臨激烈的市場競爭時,母公司可以低價向子公司供應原材料、零部件或成品,降低子公司的生產成本,使其擁有價格優勢,擊敗部分對手,爭奪和控製市場。
4.國際轉讓價格的影響
國際轉讓價格能夠從內部和外部兩方麵影響跨國公司的決策。從內部講,國際轉讓價格能夠提供數據,激勵附屬公司的管理人員,用來評估附屬公司和其管理人員的業績;從外部講,國際轉讓價格可以影響到跨國公司的關稅、利潤的轉移及其全球範圍內的所得稅的大小,等等。當然,跨國公司與其子公司之間的國際轉讓價格可能不符合市場上通行的價格,這必然增加和加劇國際社會的經濟和政治問題。不少國家已著手管理國際轉讓價格的製定,主要是防止逃稅避稅。
應該看到,國際轉讓價格的影響不僅僅局限於稅收方麵,它對跨國公司本身,對接受跨國經營的各國政府,以及對國際資本的流動都有廣泛的影響。為此,一些國際機構如聯合國跨國公司委員會、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國際商會等都十分關注轉讓價格的製定,頒布了關於製定轉讓價格政策的各種建議和指令。
9.3.3 跨國公司的戰略聯盟
1.戰略聯盟的概念與動因
20世紀90年代以來,由於冷戰的結束和發展中國家的迅速發展,跨國公司迫於競爭壓力,開始進行大規模的合作競爭,其中最主要的形式之一就是建立企業戰略聯盟。戰略聯盟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有著對等經營實力的企業(或特定事業和職能部門),為達到共同擁有市場、共同使用資源等戰略目標,通過各種協議、契約而結成的優勢互補、風險共擔、要素水平式多向流動的合作夥伴關係(或鬆散的組織形式)。
戰略聯盟的形成與發展,主要有以下幾個動因:(1)降低高新技術產品研製和開發成本的需要。一般而言,大型跨國公司在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時,其產品往往具有技術和資金密集的特性,然而,隨著技術的日益複雜化和外部環境的變化,新產品的生命周期明顯縮短,使得新產品、新技術研究與開發風險加大,要求不斷縮短研究與開發時間,降低研究開發成本,分散研究開發風險。世界主要跨國公司為了保持和擴大生存和發展的空間,紛紛組建了不同形式的跨國戰略聯盟,加強在高新技術研究中的合作與交流,從而推動了跨國公司的科研開發日益走向國際化。(2)提高國際市場競爭力的需要。在技術日益分散化的今天,已經沒有哪個企業能長期實行技術壟斷,企業單純依靠自己的能力已經無法掌握競爭的主動權。為此,跨國公司都盡量采用外部技術資源,與其他企業結成戰略聯盟,借助與聯盟內企業科研人員的相互合作、相互傳遞技術,加快研究與開發的進程,並積極創造條件實現內外資源的優勢相長。實踐證明,跨國戰略聯盟更有利於開辟新市場或進入新行業,因而具有更強的國際市場競爭力。(3)優化生產要素配置的需要。跨國公司為了適應世界市場的複雜性,降低新產品研製過程中的成本和風險,在生產國際化水平不斷提高的基礎上,更加重視在全球範圍內進行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在這種情況下,企業自然要從技術自給轉向技術合作,以避免單個企業在研究開發中的盲目性,或因孤軍作戰導致重複勞動和資源浪費,降低風險。(4)企業組織戰略性革新的需要。由於企業規模的擴大、管理層次的增加、協調成本上升,使得一些跨國公司向官僚式的低效率邁進。跨國戰略聯盟的經濟性在於不涉及組織規模擴大和機構膨脹,避免帶來企業組織的僵化,使企業保持靈活的經營機製和資源使用的高效率。戰略聯盟還是繞開關稅和貿易保護主義的有效措施,以避開反壟斷法對企業規模過大的製裁。
據統計,1990—1996年間,僅在迅猛發展的信息產業中就建立了3.6萬個各種類型的戰略聯盟;而在汽車行業,則已建立了1000多個跨國公司戰略聯盟。上述情況表明戰略聯盟已成為跨國公司,特別是汽車、電子等資本技術密集型行業以及其他行業跨國公司謀求國際競爭實力、強化內部比較競爭優勢的重要手段。
2.國際戰略聯盟的特點
與以前的聯盟方式相比,近幾年國際戰略聯盟呈現以下主要特點:
(1)主要是規模巨大的壟斷企業間的相互兼並。積極參與這次企業合並浪潮的多為同產業中的超大型企業或公司,有的還是大型的跨國公司。如波音公司1996年在世界500強排名第43位,麥道公司在世界500強排名第80位,兩家合並後遠遠超過了歐洲最大的航空公司——空中客車公司。
(2)主要集中在高技術產業和以金融服務為主的第三產業。由於新興產業和高技術產業激烈的全球性競爭,世界各國第三產業市場的逐步放開,多數企業合並案集中在電子信息、金融服務、航空航天、生物醫藥、國防工業等領域內。這與前幾次企業合並浪潮主要集中於傳統工業部門(如重化工等產業)形成了較為鮮明的對比。
(3)企業合並通過股票市場進行。近幾年企業間合並活動多是通過股票市場完成的。例如,雷神收購休斯的方法是購買後者48億美元的股票(占收購金額的50%以上);摩根·斯坦利與丁·維特發現公司的合並就是通過股票市場進行相互間股權交易實現的。
“通過合作競爭”已成為公司有效地開展競爭及維持競爭優勢的先決條件。跨國公司戰略聯盟的新態勢意味著跨國公司間的競爭已不再是依托一個跨國公司內部資源的競爭,而是依托一個乃至數個“跨國公司集合”的資源的競爭。但是,它對東道國企業,對未參加聯盟的跨國公司卻產生了重大威脅。顯然,作為經濟全球化下國際經營的一種有效戰略,跨國公司戰略聯盟對發展中國家企業也是適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