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 貿易條件的含義

貿易條件(Terms of Trade)是指一定時期內一國出口商品價格與進口商品價格之間的對比關係,又稱進出口比價或交換比價。它反映一國對外貿易狀況是處於有利還是不利地位。

貿易條件的改善或惡化通常以貿易條件指數來表示。該指數把一定時期的出口價格指數與進口價格指數進行對比。假設基期的出口和進口價格指數都為100,則貿易條件指數為1.如果比較期的比值升高,即貿易條件指數高於1,則說明對該國來說,出口價格相對地上升了。它意味著出口同樣數量的商品能比以前換回更多的進口商品。出現這種情況表明貿易條件對該國有利,或者是貿易條件改善。相反,如果比較期的比值下降,即貿易條件指數低於1,則說明對出口價格來說,進口價格相對地上升了。也就是說,出口同樣數量的商品換回的進口商品比以前要少。出現這種情況表明貿易條件對該國不利,或者是貿易條件惡化。

10.3.2 貿易條件的類型

貿易條件可以分為四種不同的形式:

1.商品貿易條件或淨貿易條件(Commodity or Net Barter Terms of Trade)

商品貿易條件(N)是指出口商品價格指數PX與進口商品價格指數PY之比,為以百分比反映,通常乘以100.其公式為:

N·100

例如,如果我們把1950年作為基年(N100),2000年時出口價格指數PX降低了5%(為95),而進口價格指數上升了10%(為110),則該國的商品貿易條件為:

N(95/110)×10086.36

這表明該國從1950—2000年,商品貿易條件惡化了13.64%。

2.收入貿易條件(Income Terms of Trade)

以出口量指數(QX)與商品貿易條件相乘來表示總貿易量變化的指數稱為收入貿易條件(I)。其計算公式為:

I·QX

還以上例說明。在進出口價格指數相同的條件下,如果QX從1950年的100上升到2000年的120,則該國的收入貿易條件上升為:

I(95/110)×120103.64

它說明盡管該國的商品貿易條件惡化了,但由於出口量的上升,以出口收入為基礎的進口量上升了3.64%,也就是說收入貿易條件好轉了。

3.單因素貿易條件(Single Factoral Terms of Trade)

在商品貿易條件基礎上,考慮出口商品勞動生產率(ZX)的作用所得到的貿易條件稱單因素貿易條件(S)。其計算公式為:

S·ZX

它表示包含在出口商品中的每單位生產要素所獲得的進口商品數量。通過一國不同時期的單因素貿易條件的比較,可反映該國每單位生產要素貿易利益的變化。

例如,假定進出口商品價格指數與上例相同,而該國的勞動生產率從1950年的100上升到2000年的130,那麼該國的單因素貿易條件為:

S(95/110)×130122.27

這意味著該國2000年與1960年相比,盡管貿易條件惡化,但由於此期間出口勞動生產率提高彌補了淨貿易條件的惡化,從而使得該國單因素貿易條件好轉。

4.雙因素貿易條件(Double Factoral Terms of Trade)

雙因素貿易條件(D)是在商品貿易條件的基礎上,考慮出口商品勞動生產率變化和進口商品勞動生產率(ZM)變化後貿易條件的變化,其計算公式為:

D··100

假定上例中的進口價格指數不變,出口勞動生產率指數不變,而進口商品勞動生產率指數從1950年的100上升到2000年的105,則雙因素貿易條件為:

D(95/110)×(130/105)=10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