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與實踐1”斯密斯·科雷納有限公司的反傾銷策略(1 / 1)

盡管反傾銷稅的目的是保護國內生產者,防止進口商品的不公平競爭,但它是非決定性武器。斯密斯·科雷納有限公司從20世紀70年代到90年代幾次贏得了對進口產品征收反傾銷稅的保護,但是卻很少拿來炫耀。

20世紀70年代,日本便捷式打印機湧入美國市場,與斯密斯·科雷納有限公司形成了強烈的競爭。1980年美國政府接受了斯密斯·科雷納有限公司對日本公司的傾銷控訴,對日本便捷式打印機征收49%的反傾銷稅。但是,日本公司通過生產的戰略性改革,把便捷式打印機的零部件運到美國組裝生產,這樣,這些打印機就不再是進口的了,避開了關稅。

1990年起斯密斯·科雷納有限公司又對日本的另一產品——個人語言處理機提起了傾銷控訴,1991年美國政府對日本個人語言處理機實施了將近60%的進口關稅。同樣,日本把個人語言處理機零部件運到美國組裝生產,又繞開了高關稅。斯密斯·科雷納有限公司立即建議美國政府在《貿易法》中增加一條規定,以阻止外國公司利用進口零部件在美國組裝整機逃避反傾銷關稅。盡管如此,對斯密斯·科雷納有限公司來說,減輕外國傾銷商品的壓力是很困難的。

案例思考:斯密斯·科雷納有限公司的反傾銷策略對我國企業有什麼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