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與實踐”中國加入WTO第一案——中國與日本的農產品貿易摩擦(2 / 2)

2001年12月21日,中日雙方達成共識,日方決定不啟動對從中國進口三種農產品的正式保障措施,中方決定撤銷對日本三種商品的特別關稅措施。

結論與啟示:中日農產品貿易爭端曆經一年的波瀾起伏終於風平浪靜。通過這一事件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貿易摩擦是國際貿易發展過程中的副產物,主要貿易夥伴之間發生一些貿易摩擦是不可避免的。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講,貿易摩擦是好事,是提出問題、建立機製、完善防範措施的過程。然而,如果不嚴格遵循世貿組織規則,采取歧視性貿易保護措施,貿易雙方的利益都會受到損害。貿易夥伴間從維護經貿關係發展的大局出發,通過平等協商解決貿易糾紛是最佳的選擇。

案例思考:結合案例回答我國如何利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製解決貿易摩擦?

“思考與練習”

1.什麼是最惠國待遇條款?什麼是國民待遇條款?二者有何不同?

2.簡述世界貿易組織的宗旨和作用?

3.世界貿易組織的基本原則有哪些?非歧視性原則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4.什麼是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

5.什麼是世界貿易組織?它有哪些主要內容?

6.世界貿易組織與關貿總協定的區別和聯係是什麼?

7.我國複關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談判的主要原則是什麼?

8.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有哪些機遇與挑戰?企業應采取哪些對策?

9.結合2001年以來我國對外貿易發展的實踐,分析我國加入WTO對中國經濟和對外貿易發展的影響。

10.案例分析:某年加拿大安大略省穀物生產聯合會提出投訴,指責美國向加拿大出口的玉米得到政府補貼,隨之加拿大展開反補貼調查,美加之間農產品貿易爭端就此開始。次年3月加拿大進口事務審理委員會作出了美國出口的玉米帶有政府補貼的裁決,理由之一是美國作為世界上一個主要的玉米出口國,理應對世界穀物價格大幅度下跌負責。

關貿總協定在受理了這起貿易爭端之後,有關專家小組對此作了結論:加拿大進口事務審理委員會的裁決不符合《東京回合補貼法》第6條,因為沒有一個確鑿的證據表明是進口了帶有補貼的美國玉米造成了對加拿大玉米生產實質性的損害。專家小組的報告建議,加拿大應根據《東京回合補貼法》來製定本國的反補貼措施。專家小組在3月26日向關貿總協定有關委員會提交了這份報告之後,加拿大表示接受這份報告。因此,美國和關貿總協定其他締約方對加拿大迅速解決這起貿易爭端表示讚賞。

問:為什麼專家小組作出了加拿大進口事務審理委員會的裁決不符合《東京回合補貼法》第6條的結論?

§§第21章 國際服務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