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發展服務貿易主要有幾個作用:

(1)增加本國外彙收入,有利於經濟建設的發展,平衡國際收支;

(2)緩和本國失業,減輕就業壓力;

(3)可吸收國外先進服務技術,“免費”培訓技術人才;

(4)可以提高服務人員的思想觀念,有助於增強他們的國際市場觀念、愛國心等。

21.1.2 服務貿易的類型

服務隻有在作為商品的交易或等價交換中才產生服務貿易。服務隻有在體現商品價值時,才具有服務貿易的特征。

服務貿易有三個基本類型:(1)要素服務貿易。提供要素的服務貿易稱為要素服務貿易。它包含三個組成部分:一是以人力資本和知識資本的收入形式表現的;二是以手續費和版權形式表現的,如以書籍、影片、唱片、樂譜、電腦軟件、藥品以及類似的商品和服務形式使用專利、商標、版權而支付的費用;三是勞務,包括工人、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的勞務貿易。(2)人員和商品流動引起的服務貿易。這是一種隨著商品和人員的流動而產生的服務貿易,有人稱之為追加性服務。這種服務提供了某種追回效果。在科技革命和交通運輸不斷發展的影響下,這種服務會導致商品的變形和因人員流動而伴隨產生的種種服務。這種服務貿易的表現形式有許多,如商務旅行者、旅遊者、學生和病人,他們接受交通運輸、旅館、教育、醫療等方麵的服務。(3)物化服務貿易。物化服務就是把服務物質化,如人們去音樂廳聆聽交響樂或古典音樂演奏,樂隊的演奏屬於一瞬間消失的服務,樂聲從耳邊吹過就消失在空中了,演奏結束的那一瞬間就意味著作為服務供應者的樂隊給消費者的服務宣告結束。但是,如果把樂隊演奏的全過程錄音錄像,製成磁帶或錄像帶,那就變成一種長期的持續性的服務了,這就實現了服務的物質化,即物化服務。電子計算機的軟件磁盤就是典型的物化服務的例子。

21.1.3 國際服務貿易的形式

國際服務貿易是指跨國界進行服務交易的商業活動。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規定,國際服務貿易是指服務提供者從一國境內向他國境內、通過商業現場或自然人的商業現場向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並獲得外彙收入的過程。

國際服務貿易就是把要素服務、物化服務項目從一國轉移到另一國,進行跨國界的服務交易,通常有四種提供方式,這就是:(1)“跨境提供”方式。從一國境內向另一國境內提供服務,這種服務不構成人員、物資或資金的流動,而是通過電訊、郵電、計算機網絡實現的服務,如試聽、金融、信息等。(2)“國外消費”方式。在一國境內向另一國境內的服務消費者(自然人或法人)提供服務;如接待外國遊客,提供旅遊服務,為國外病人提供醫療服務,接收外國留學生等。(3)“商業存在”方式。一國的服務提供者通過另一國境內的商業存在(意指任何類型的經營企業或專業機構)提供服務;指允許一國的企業和經濟實體到另一國設立公司,提供服務,包括投資設立合資、合作和獨資企業。如外國公司到中國來開辦銀行、商店,設立會計、律師事務所等。這是服務貿易的最主要形式。(4)“自然人存在”方式。一國的服務提供者通過另一國境內的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務。如一國的醫生、教授、藝術家到另一國從事個體服務,有別於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