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 國際經濟貿易運輸與保險(1 / 3)

24.2.1 國際貿易運輸

1.國際貨物運輸方式與特點

(1)海洋運輸。海洋運輸(Ocean Transport)方式占國際貨運重量的2/3以上,具有運量大、運距長、運費低,不受軌道和道路限製等特點,是國際貿易中最主要的一種運輸方式。該方式的不足之處在於速度較慢,易受氣候及自然條件影響,航期不準,海險損失較大等等,所以較多地適用於低值、量大的商品的運輸。海上運輸根據船舶經營方式的不同可分為班輪運輸和租船運輸兩種。

第一,班輪運輸(Liner Transport)。班輪運輸具有“四固定”特點,即固定的航線、固定的停靠港口、固定的航期和相對固定的運費率。班輪運輸條件下,船方負責貨物的裝卸,貨方不再另付裝卸費,船貨雙方也不計算滯期費和速遣費。船貨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豁免,均以船方簽發的提單條款為依據。

班輪運費由基本運費和附加費用構成。班輪運費包括裝卸費和運輸費,是構成班輪運費的主要部分。基本運費的計算有重量噸(Weight Ton)、尺碼噸(Measurement Ton)以及重量/尺碼噸(W/M,Ton)。1尺碼噸相當於1立方米,故尺碼噸又稱為體積噸。班輪運費表中還有從價運費率,即以FOB價的一定百分比收取運費,主要適用於貴金屬、古玩等船方負較大責任的貴重物品與高價物品的運輸。該方式用“A。V”表示。此外,還有按件計費或船貨雙方議定等。對於班輪運費表中所列“W/M”或“W/M or Ad val。”,則表示在兩種或三種運費計算方式中取價值較高的一種。

班輪的附加運費是指對一些需要特殊處理的貨物或由於突發事件等需要另外收取的費用,如超重附加費、洗艙費、直航或繞行附加費、貨幣貶值附加費、燃油提價附加費等。

第二,租船運輸(Shipping by Chartering),又稱不定期船(Tramp)運輸。有關航期、航線、停靠港口、運費等均由船貨雙方簽訂租船合同來安排。具體方式又有定程租船與定期租船兩種方式。

定程租船(Voyage Charter or Trip Charter)又稱為航次租船,是由船舶所有人負責提供船舶,在指定的港口之間進行一個航次或幾個航次承運指定貨物的租船運輸方式。定程租船的特點如下:船東負責配備船員,負擔船員工資、夥食費等;船東負責營運工作,並負擔船舶的燃料費、物料費、修理費、港口適用費等營運費用;按裝載貨物的數量或按船舶噸位的綜合計收運費;在租船合同中訂明貨物裝卸費用由誰負擔;在租船合同中訂明貨物裝卸時間及滯期費和速遣費的計算標準。

定期租船(Time Charter),又稱期租船,是指由船舶所有人按照租船合同的約定,將特定的船舶在約定的期間交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船舶運輸方式。定期租船的特點如下:船東負責配備船員,負擔船員工資、夥食費等;承租人負責船舶的營運工作,除船舶修理費、物料費、折舊費、船舶保險費由船舶所有人負擔之外,其他有關營運費,如燃油費、港口使用費等,均由承租人負擔;租金按船舶裝載能力和租期長短計算。

(2)鐵路運輸。鐵路運輸(Rail Transport)方式在國際貨物運輸中僅次於海洋運輸方式。其特點是不受氣候影響,運量大、持續性強、速度快、風險小、手續簡單。具體方式有國際鐵路聯運與國內鐵路運輸兩種。

國際鐵路聯運是指使用一份統一的國際聯運票據,由鐵路負責兩國或兩國以上鐵路的全程運送,而無須收、發貨人參與貨物在國與國之間移交的一種鐵路國際貨運方式。我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是我國負責對外國際鐵路聯運的總承運人和總代理商。集裝箱運輸的發展以及幾條大的大陸橋的建設,大大地推動了國際鐵路聯運方式的發展。

國內鐵路運輸僅指在本國範圍內以《國內鐵路貨物運輸規程》的規定辦理的貨物運輸。實際上主要是針對出口到香港和澳門的跨境貨物運輸。一般由發貨人在內地起運貨物,交由深圳北站或廣州南站,由外貿部門轉運(不卸車)至香港或澳門,憑外貿運輸部門以承運人簽發的貨運單據,而非鐵路運單,作為向銀行結算的憑據。

(3)航空運輸。航空運輸(Air Transport)方式是一種最現代化的運輸方式,具有運輸速度快、貨運質量高,不受地麵條件限製等優點。適宜於運送鮮活物品、精密儀器、貴重物品以及急需運送的物資。航空運輸的方式有班機運輸、包機運輸、集中托運、航空急件傳送等。航空運費一般按重量(公斤或磅)或體積(6000立方厘米或366立方寸)計算,以兩者中收費較高的為收費標準。

航空公司一般隻負責空中運輸。托運人填寫《國際貨運托運書》,辦理完有關出口手續後,由航空公司開出航空運單(Air way Bill)。該單據僅為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的運輸合同,是承運人收到貨物後的收據。與海運提單不同,它不是物權證書,不能背書轉讓,也不可議付。收貨人憑承運人發出的到貨通知提取貨物。

(4)集裝箱運輸。集裝箱運輸(Container Transport)方式是目前國際上普遍采用的一種現代化運輸方式。它以集裝箱作為運輸單位進行貨物運輸,具有運輸質量高,裝卸方便,並適合於海、陸、多式聯運等多種運輸方式等優點。

根據不同的貨物裝載要求,可分為幹貨集裝箱(Dry Container)、冷藏集裝箱(Reefer Container)、開蓋集裝箱(Open Top Container)以及罐狀集裝箱、平台集裝箱、通風集裝箱等。根據裝箱方式不同,可分為整箱貨(Full Container Load,FCL)和拚裝貨(Less than Container Load,LCL)兩種裝箱方式。

國際集裝箱運輸的交接方式有:門到門交接(Door to Door)、門到場交接(Door to CY)、門到站交接(Door to CFS)以及場到門、場到站、站到門、站到站等9種方式。集裝箱的規格,根據有關規定,有IA型(8英尺×8英尺×40英尺)、IAA型(8英尺×8.6英尺×40英尺)和IC型(8英尺×8英尺×20英尺)。

集裝箱運輸的單證主要有裝箱單(Container Load Plan,CLP)、場站收據(Dock Receipt,D/R)和集裝箱聯運提單(Container Transport B/L,CT B/L)。集裝箱運費的計算可按包箱費率計收,也可以由船舶運費加計雜費或附加費計收。

(5)郵包運輸。郵包運輸(Parcel Post Transport)方式是指通過郵局寄送進出口貨物的運輸方式。這種方式手續簡便,具有門對門的國際多式聯運的性質,而且費用不高,是國際貿易中經常采用的運輸方式之一。賣方使用這種方式運輸貨物,隻需根據合同條件,將貨物以郵包方式包裝交付郵局,付清郵資並取得郵包收據,即算完成交貨任務。

(6)國際多式聯運。國際多式聯運(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International Intermodal Transport)方式是以集裝箱為媒介,用兩種或兩種以上運輸方式來完成某一運輸任務的一連貫運輸方式。國際多式聯運雖然是國際間的多種運輸方式連貫運輸貨物,但其隻能有一個多式聯運經營人、一份多式聯運合同、一份全程聯運單據、一個全程單一的運費費率。國際多式聯運有陸空、陸海、陸海空、陸空陸、海空,以及大陸橋運輸等多種具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