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貿易與補償貿易都是在信貸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貿易方式。對進口方來說,是利用外資引進設備,實現固定資產投資的一種方式。對出口方來說,是以提供信貸的方式開拓國際市場,出口資本貨物的重要手段。
25.5.1 租賃貿易
租賃貿易是當代交易中最為活躍的一種貿易方式。發達國家的固定資產投資,有三分之一以上是通過租賃貿易方式實現的,無論在國內或國際貿易中,租賃市場是一個對供需雙方均有十分吸引力的市場。
1.租賃貿易的含義和一般程序
租賃貿易,是指將設備較長期地租給用戶使用的一種貿易方式。租賃對象主要是資本貨物,包括機電設備、運輸設備、建築機械、醫療器械、飛機船舶,直至各種大型成套設備和設施等。出租人一般為準金融機構,即附屬於銀行或信托投資公司的租賃公司,也有專業租賃公司或生產製造商兼營自己產品的租賃業務。承租人通常為生產或服務企業。
租賃貿易是在信貸基礎上進行的。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所需設備,承租人則按租賃合同向出租人定期支付租金。設備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取得的是使用權。租賃期一般較長,是一種以融物的形式實現中長期資金融通的貿易方式。租賃貿易往往是三邊貿易,即有三個當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貨商。承租人選定所需設備和供應商後,由租賃公司洽談購買,然後再由租賃公司租賃給承租人。
租賃貿易的一般程序
在租賃貿易中,除非承租人自身有足夠好的信譽,經租賃公司評估後,在一定額度內實現租賃,通常租賃公司要求承租人提供經濟擔保,比如銀行、投資信托公司、保險公司等出具的保函。
2.租賃貿易的作用
租賃貿易實質上是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信貸的一種交易方式。從利用外資、引進設備的角度看,它與一般的中長期信貸和延期付款有相似之處,但對供需雙方來說,有其特有的優越性:
對承租人而言:
(1)增強流動資金的周轉能力,改善企業的資產質量。企業利用中長期信貸或延期付款方式購入設備,將記錄在企業的資產負債表內。而租賃的設備,則不作為企業的負債記錄,不影響企業的舉債能力。即使企業能以自有資金購入設備,若改用租賃方式,則可增強流動資金的周轉能力,改善企業的資產質量。
(2)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可列入生產或經營成本,從而降低了企業應稅收入的數額。
(3)承租人可按自身需要選擇生產廠商和所需設備,確定技術指標;而租賃公司作為市場中的大買家,往往擁有優越的談判地位,能以相對優惠的價格購進設備,從而降低承租人支付的租金。
(4)以租賃方式引進設備,承租人隻需和租賃公司達成協議,而落實資金和采購設備均可由租賃公司負責,故而業務環節減少,設備到位所需時間較短。
(5)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包括設備價款、利息和租賃手續費,在租賃期限內一般固定不變,而中長期貸款的利率往往是浮動的,有上升的趨勢。
對出租人而言:
(1)出租人購買設備進行租賃業務,作為設備所有人,可享受投資減稅待遇,並可提取折舊或按政策加速折舊的優惠。
(2)金融租賃公司作為出租人,租賃貿易也是一種金融業務,由此擴大了資金投放市場。由於擁有設備所有權和應收租金的承諾,貸款風險較小。
(3)專業租賃公司作為出租人,一般隻需支付所購設備款項的20%~40%,其餘部分則以設備所有權和租金受讓權作為抵押,由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貸款,但出租人仍享有全部減稅利益。
(4)一些大型製造公司往往附設租賃公司,通過以租代銷,擴大出口業務。特別對於一些售價高、相對陳舊老化的設備,租賃是一種行之有效的促銷方式。
3.租賃貿易的種類
(1)融資租賃。融資租賃的標的物主要是設備。租賃公司出資購買用戶選定的設備,出租給用戶。租賃期較長,接近設備的使用期。租賃期內由用戶自行維修保養,租賃期滿,設備歸用戶所有,或者由用戶支付殘值後擁有設備。租金總額一般為設備成本、利息、費用之和,分期向承租人收取,故而又稱為“完全支付租賃”或“一次性租賃”。這是最基本的租賃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