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1 / 3)

如果有人為香港女人的洋名做一個統計,一定會發現叫Winnie的占大多數。

我到過許多國家,從來沒有看到有什麼地方的女人比香港更好強,更好勝。以“贏”為名,當然是最受她們歡迎的嘛。

超越死亡

每一個女人都有機會表現她最優美和強勁的姿態,尤其是在男人最脆弱的時候,像病人愛上護士,就是一個例子。再醜的,也嫁得出去。

早年前的《國際先驅報》報道了一則新聞:在法國尼斯,有一個叫狄米雪的女人,嫁了一個已經死去的情侶。

有這麼一條法律嗎?在1959年,南部的水壩爆裂,洪水淹沒了整個城市,數百人死去。當年的總統戴高樂去災場巡視時,有個女的向他哀求,要嫁給已經安排好婚禮的死者。

“我答應你,小姐,我會記得你的。”戴高樂說。

很快地,國會立出一條新法,承認那位小姐的婚禮。之後,有很多失去情侶的人都向政府申請結婚。

但是法律是有限製的:第一,和死人舉行婚禮者,必得將要求寄給法國總統。第二,要是總統考慮,就會將請求交到律政司處理。第三,由律政司又交到管轄申請者的地方官。第四,地方官會約見死者的親屬,要是不反對的話,案件才算受理。地方官審核之後再把案件一關過一關,最後交到總統手上,一切沒問題,總統才會正式簽字批準。

尼斯的狄米雪經過正式申請,終於在2003年得到準證。她等至2004年2月10日才和死去的情人結婚,因為這是丈夫的30歲生日。

婚禮上,狄米雪沒有穿白色婚紗,一整套的黑西裝,像杜魯福電影《穿黑色的新娘》,坐在鑲金箔框的椅子上。旁邊的,是一張空櫈。丈母娘在後麵觀禮。地點在地方官署,教堂還是不能接受的。

禮畢後,新娘就冠上丈夫的姓氏,但是財產是不能分的。為了防止有人乘機,法律是把這個漏洞也塞住了。

當然,如果未完成婚禮之前男的去世,但女的已懷了孕,又另當別論,不過也要經過遺傳基因的分析吧?

這則新聞很感人,特此記載。最後狄米雪快樂地把丈夫的骨灰放在床邊,她說:“我已經把死亡也超越了。”

戀愛

戀愛是令人煩惱不堪的。但是同時,戀愛也是世上最甜蜜、最溫暖、最愉快的感覺。沒有煩惱來摻雜,那種幸福的感覺就不會產生。

很多旅遊點的資源,政府都不會去發展,九龍太子道上的花墟,是其中之一。

大小花店、盆栽、插花用具都齊全,在那裏,你可以買到所有與花有關的商品。還有一間小店,賣各種草藥,走路雞雞蛋和本地泥土種出的香蕉,也很特別。

再走過去一點,就是鳥市場。黎明,這裏是金魚販賣的集中地。

停泊在路旁的貨車,載著大量的薑花,那陣幽香,是清新的。不然也有大批的劍蘭出售。一向認為劍蘭才是代表香港的花,充滿懷舊色彩,帶人到另一時空。

來花墟的人,總有一份文化氣息。朋友和我都讚同,愛花之人,好人居多。

多少女孩子,都曾經做過開花店的夢。詩歌小說電影之內,花店的女主人,都是漂亮的、好靜的、文雅的。

在墨爾本生活時,就認識一位活生生的花店女主人。她每天清晨老遠地跑去批發市場入貨,推著輛大人力車,一點也不覺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