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特色鮮明的經濟學著作——讀《杜潤生文集(1980—1998)》之感(1 / 3)

郭裕懷

《杜潤生文集》(以下簡稱《文集》)日前已由山西經濟出版社出版。《文集》收集了杜老1980年至1998年間發表的重要文章、講話以及答記者問等共102篇,另有回憶文章3篇作為附錄。

《文集》收錄的文章,與我國改革開放的進程同步,深刻地反映了這一逐步深化的過程,對這一過程各階段所麵臨的重大問題作了理論上的探索、闡述和概括。這是一部獨具特色的經濟學著作。它不像一般學院式的著作那樣刻意追求建立自己的體係;作者的注意力始終集中在影響改革、開放、發展、穩定的關鍵問題上,努力從實踐中尋找解決的方案,從理論上予以科學的解釋。但細心的讀者不難發現,作者在處理這些直接來源於現實的問題時,他的觀點和方法,均來源於一個嚴整的體係。對於從事改革開放事業的人們來說,不妨把這部著作看做具有強烈現實意義的經濟學論著。在我們深入學習鄧小平理論和十七大精神的時候,這部《文集》的參考價值是顯而易見的。

作為一部經濟學著作,《文集》有幾個鮮明的特點。

一、第一個特點是對帶有根本性的重大問題的關注

《文集》中的大部分文章,論述的是農村問題、農民問題、農業問題。對於我們這樣一個長期“以農立國”,農業人口占到全部人口80%以上的國家來說,毫無疑問,這是一個關係到國家前途命運的首要問題。在中國,革命靠“農村包圍城市”成功,改革也要靠“農村推動城市”推進。新中國成立以後,杜老曾長期參與黨對農村的領導工作,連續的工作實踐和深入的調查研究,使他目光如炬,清楚地看到了農村問題的症結所在。概括地說,這是一個缺乏生產力支持的所有製的問題,是一個政社合一的體製問題,是一個統購統銷取代了市場機製的問題。這個問題像一個擰緊的瓶蓋,使得農業成了一瓶死水。它捆住了農民的手腳,扼製了各種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而由於我國農業在國民經濟中舉足輕重的地位,這又勢必對整個國民經濟乃至社會生活產生巨大的消極影響。

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鼓舞下,農民創造了家庭承包製的形式,突破了舊體製的束縛。這是曆史的必然。杜老在《文集》中指出:“包產到戶這件事,在中國農村已經出現過四次”,“這也是過去合作化運動遺留的一個後果”,“可以預料,如果再批一次還會來第五次。包產到戶是受經濟法則驅使的,可導而不可堵,堵是堵不住的”。後來的發展說明,這是一次真正的突破。它像一聲春雷,揭開了我國經濟改革開放的序幕。它像一支離弦的箭,宣告了改革開放隻有義無反顧地向前邁進,而絕無退路。它所產生的持續影響和聯動效應是難以估量的。8億農民長期受壓抑的積極性井噴式釋放,所帶來的絕不僅僅是糧棉油麻的大幅度增產,它還解放了勞動力,培育了市場意識,引入了競爭機製,優化了資源配置,創辦了鄉鎮企業,引發了以“民工潮”為最初標誌的有序的勞動力轉移,而鄉鎮企業的蓬勃發展及其競爭優勢,則給國有工業及其他行業的改革帶來越來越大的壓力。正是這一連串的連鎖反應,推動了我國改革開放事業的不斷深化。

杜老在他的文章中深刻地指出,政社合一的體製隻是農村改革的第一道“卡脖子”關口。農村的問題,從根本上說,是“八億農民搞飯吃”的問題,是人均占有耕地麵積大大低於世界平均水平的問題,是廣大農村必須改變耕作製度、經營規模、產業結構的問題,是大量的剩餘勞動力必須有序地、大規模地向其他行業轉移的問題,所以必須實施全麵的、協調的、深入的改革,實現工業的現代化,從而回過頭來相輔相成地促成農業的現代化。在這一進程中,自然會不斷出現新的“卡脖子”問題,這些問題,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杜老依次關注的焦點。

二、第二個特點是它的實效性

《文集》中的文章,均是有為而發的,均是針對現實中某一緊迫問題而作的,目的在於直接推動這些問題的解決。它不是那種在概念、理論中兜圈子的文章,不是那種霧裏看花、隔靴搔癢式的文章。作者重視的是把情況擺清,把問題吃透,把症結抓緊,從而提出措施、分析利弊、對症下藥、辨證施治,以求取得最好的療效,同時最大限度地避免可能產生的副作用。杜老直接參與領導農村工作期間所作的講話和文章,這一特點體現得尤為明顯。

他在國家農委任職期間,1980年9月18日,在中共中央召開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書記會議上作了《關於農業生產責任製》的發言。這是對中共中央《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農業生產責任製的幾個問題的通知》所作的說明。這一通知是中共中央委托國家農委代擬的。杜老在發言中開宗明義地說:通知的“主題是責任製,著重處理好包產到戶的問題”,“允許包產到戶,但要因地製宜,不搞一股風,一刀切”,“不要把平均主義當社會主義,不能單靠政治鬥爭手段處理經濟問題。對農民隻許說服教育,經濟誘導,不準強迫”。對於當時引起了激烈爭論的包產到戶的性質問題,杜老在發言中明確地回答道:“包產到戶是社會主義的一種責任製。”同時他又指出:“這個問題上一些不一致的認識,可留待實踐中解答。”也就是說,對事物存在不同認識是正常現象,是允許的,但不必因為有不同認識就放下工作,不必像“以階級鬥爭為綱”時期那樣,先來辯它個水落石出(空來空去的辯論實際上是辯不出什麼“水落石出”的),而讓時間與機遇在“雄辯者”的口沫橫飛中白白流失。群眾的實踐自然會對此作出解答、作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