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節 透析經濟現實的有力探索——《經濟組織的製度邏輯》評介(2 / 2)

三、應用研究上的務實和透徹

農民和農民的經濟問題一直是一個國家從不發達走向發達必須要解決的現實難題之一,作者基於自己對農民、農業和農村問題的長期關注和係列研究,把對經濟組織的一般邏輯的研究成果應用到對農民經濟組織的研究中,對困擾“三農”的經濟組織問題進行了深入的理論剖析,並取得一些非常有價值的成果。第一,借助理論邏輯,通過具體案例,對農民經濟組織動因與特殊性進行研究,既揭示了農業性質隱含的製度含義,又從資產屬性、市場特性以及核心技術與專業化程度等角度揭示了農民經濟組織的多樣性、可過渡性和社區性,並在這裏進一步發展了巴澤爾對公共領域的研究思想。第二,把“結構—行為—績效”分析模型應用於兩個不同製度安排的農民經濟組織案例,證明了不僅不同的製度安排因為隱含著不同的激勵與約束機製而導致不同的組織行為與組織績效,而且同一製度安排在不同的資源環境與製度環境條件下,具有不同的比較優勢。第三,應用提煉出的“產權結構—計量能力—環境特性”解釋模型,對人民公社的曆史演進進行了縱向的製度分析,指出組織製度低效率是其失敗的根源,重新審視了農業生產采取家庭經營形式的合理性,揭示了農業製度變遷的基本特征,特別是對珠江三角洲地區出現的土地股份合作製的個案進行了製度效率評價,指明了其製度示範價值。第四,基於對所謂“奧爾森困境”和影響經濟組織規模效率若幹因素的綜合考察後認為,從土地要素看,農業並不是一個存在規模經濟性的產業,小規模家庭經營組織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但是,在非耕地領域尤其是農業的社會化服務方麵卻存在組織上規模經濟的巨大潛力。第五,在怎樣使農民經濟組織更有效率的問題上,作者提出參與約束與激勵相融約束兩個激勵機製設計的基本原則,指出在農業集體經濟中的“檸檬市場”上,即使信息不對稱因素使任何機製設計都不可能達到帕累托最優,也不能排除人們對相對有效的激勵製度的選擇,而從委托—代理關係來看,農民經濟組織中仍然存在選擇性激勵與運行激勵機製、最優監督以及剩餘索取權與委托權安排問題。最後,通過把問題提升到農民經濟組織同政府和市場的宏觀關係層麵,作者探討了在不同交易技術條件下三者各自發揮作用的空間與邊界,特別注意到政府偏好、體製環境約束及製度供給不足是影響我國農民經濟組織發育不足的重要因素,並借助兩個不同的製度績效的案例分析,說明了政府和官員在農民經濟組織創新中進行製度供給的重要性,同時指出了當政府官員的偏好與農民的取向不一致時,政府是如何影響製度變遷的。與此同時,基於對農民經濟理性的分析,揭示了政府政策選擇的基準,從而進一步提出,農民經濟組織發育的政策框架應當放在改變農民行為選擇的預期成本收益的比較及其實施方式上。

四、表達方式上的清晰和多樣

在製度分析的顯微鏡下,作者用簡潔、清新的筆調,把同一思路用不同方法從多個角度進行了研究,借助幾何的、函數的和文字的多種分析模型、表格和個案實例,使習以為常的經濟組織和農民經濟組織的複雜結構精致而清晰地展現出來,既避免了單一表達方式可能造成的枯燥乏味或模糊不清,又保持了在不減少邏輯嚴謹性的同時提高內容的可讀性。

在承認該書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也需要承認該書在理論構建上的不完善處,如社會完全分工的不可能性、超越政府組織之外的體製組織的缺位還具有假說的成分,對一些問題的闡述缺乏更一般的形式,對某些方法還需要進一步改進和發展,而對於農民經濟組織的實證研究範圍也僅僅限定在農業經濟組織的產權結構及其績效,對於有中國特色的廣大農民創造的鄉鎮企業也沒有涉及。但是,畢竟瑕不掩瑜。麵對複雜問題的簡單化解釋與精細刻畫所需的多種方法和多視角統一的兩難局麵,作者憑借自身紮實的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實踐觀察,以一個學者的曆史責任感進行了積極而又富有成效的探索,既完成了對理論的實證檢驗,也為製定農民和農村經濟政策提供了直接的理論依據。因此,該書自身的價值也就不言而喻。

(原載《中國農村觀察》,2001年第3期。

作者單位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