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引屈原《天問》載:“師望在肆,昌何識?鼓刀揚聲,後何喜?”陳子展先生的解釋是:“師太公望在店做屠夫,姬昌怎麼認得他?聽到動刀揚起的聲音,文王怎麼喜悅它?”陳子展:《楚辭直解》,江蘇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53頁。如此看來,屈原對於太公望與姬昌相識於列肆的說法是持懷疑太度的,而王逸的解釋顯然歪曲了屈原的意思,因而不足憑信。
《史記》卷三十二《齊太公世家》載:“或曰,呂尚處士,隱海濱,周西伯拘羑裏,散宜生、閎夭素知而招呂尚。呂尚亦曰‘吾聞西伯賢,又善養老,盍往焉’。三人者為西伯求美女奇物,獻之於紂,以贖西伯。西伯得以出,反國。”這裏需要澄清兩個問題:
一是“呂尚處士,隱海濱”之“海”,應是“河”之訛。酈道元《水經注》卷九《清水》下“又東過汲縣北”注:“縣,故汲郡治,晉太康中立。城西北有石夾水,飛湍濬急,人亦謂之磻溪,言太公嚐釣於此也。……太公避紂之亂,屠隱市朝,遁釣魚水,何必渭濱,然後磻溪,苟愜神心,曲渚則可,磻溪之名,斯無嫌矣。”作為商紂王別都的朝歌,在汲縣北之淇縣東北,呂尚隱居於汲縣北的磻溪,可以就近參與營救周文王的活動。
二是“周西伯拘羑裏,散宜生、閎夭素知而招呂尚”一段話中漏掉了一個人,周拱辰《離騷草木史》:“散宜生、南宮適、閎夭學於太公,太公奇三子之為人,遂酌酒切酺結契焉。”可證。既然是散宜生、南宮適、閎夭三人曾向呂尚學習,素知呂尚的才學,自然要招呂尚為他們出謀劃策,但具體“為西伯求美女奇物,獻之於紂,以贖西伯”的三人是散宜生、南宮適、閎夭,而不包括呂尚。
周文王從羑裏脫險後,返回了封地。雖然呂尚參與了營救周文王的活動,但他隻是出謀劃策,所以並不願與他們一起返回,更何況他對周文王的賢能隻是道聽途說,所以還想進一步做“百聞不如一見”的考察。出於這種目的,呂尚隻身前往周文王的封地,隱居於渭水流域,正如《水經注》卷十七《渭水》“又東過陳倉縣西”注:“渭水之右,磻溪水注之,水出南山茲穀,乘高激流,注於溪中,溪中有泉,謂之茲泉。泉水潭積,自成淵渚,即《呂氏春秋》所謂太公釣茲泉也。今人謂之丸穀,石壁深高,幽隍邃密,林障秀阻,人跡罕交。東南隅有一石室,蓋太公所居也。水次平石釣處,即太公垂釣之所也。其投竿跽餌,兩膝遺跡猶存,是有磻溪之稱也。其水清冷神異,北流十二裏注於渭。”磻溪的所在地,據《讀史方輿紀要》卷五十五《鳳翔府·寶雞縣》載:“縣東南八十裏有磻溪穀,岩穀深邃,磻溪石及石室存焉,太公垂釣處也。北流入岐山縣南,為璜河入於渭水。”磻溪在今寶雞市南,發源於終南山,北流經磻溪鎮入渭水。太公之所以在渭水支流——磻溪閑情釣魚,一方麵這是其祖宗世代居住的地方,有思念先祖的情結,但更重要的是他“欲定一世而無其主,聞文王賢,故釣於渭以觀之。”《呂氏春秋·首時》。
周文王返回封地後,也風聞呂尚到了自己的封地。於是,在其大臣的策劃下,以狩獵為名,在渭水流域尋找呂尚的蹤跡。蒼天不負有心人。周文王君臣終於在渭水之陽找到了呂尚,不僅尊他為“太公望”,而且立為國師,這件事詳載於《史記》卷三十二《齊太公世家》。周文王遇呂尚於渭之陽,不僅文獻有記載,考古資料也有反映。1976年,岐山周原出土了一批西周早期的甲骨,其上的刻辭有雲:“王其□,茲用既吉,渭魚。”王宇信先生據此分析說:“渭,‘即渭河’。魚,‘即漁也’。此卜辭當指周王於渭河捕魚的事情。‘周王’,即指周文王。可證史載文王曾出獵渭濱是可信的。得薑尚於渭陽之事亦非子虛烏有。”王宇信:《西周甲骨探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4年版,第208-209頁。文獻資料與考古資料的二重證據顯示,渭水之陽(北)是薑尚與周文王的初始相見之地。
綜上所述,薑太公又叫太公望、薑尚、薑子牙、呂尚,其出生地在今山西霍縣。商末,近乎“而立”之年的呂尚,為了振興家道,從其出生地(今山西霍縣)出發,向南進入商王朝統治的中心地去(今河南省)謀求官職。但商王朝在紂王的統治下政治腐敗,官場黑暗,為了謀生,呂尚不得不幹屠牛、賣飲等粗活。呂尚雖在朝歌幹過屠牛一類粗活,但那裏並不是他與周文王的初始相見之地,而他們的初始相見之地無疑是在渭水之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