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承疇長歎一聲,道:"今天我想去看一個人,過了今天,我就再也見不到他了。"
吳三桂說道:"此人是誰?"
洪承疇道:"遼東督師袁崇煥。"
吳三桂驚喜地說道:"你能見到他?帶我一起去吧,我還沒見過袁督師呢。"
洪承疇望著他,痛心地說:"你馬上就可以見到他了。不過,不是在詔獄,是在西市的刑場。昨天晚上,內閣開了會,內閣、五府、六部、三法司、翰林院等文武大臣一致通過皇上的裁決,判袁崇煥通敵罪名成立,依律判處磔刑,妻妾子女並同門兄弟流放兩千裏,斬立決,今天中午,就是處斬他的日子。"
吳三桂聞言大驚,隻覺天旋地轉,手中的木劍落在了地上。
西市的刑場,是北京民郊最著名的場所。原因不在於這裏有多麼繁華,而在於這裏,是老百姓看殺頭的地方。
西市,在《中國曆史大辭典》中解釋為明代刑場名。位於今北京市西四附近,專為處決官吏之用。
有關西市,明朝末年的楊士聰曾在《甲申核真略》中記載:西四牌樓者,乃曆朝行刑之地,《明季北略》也同樣記載了西四牌樓時稱西市的說法,自明成祖遷都北京後,直至明亡,約有二百餘年的時間,這裏都是處決人犯的地方。
明朝時的西市,存在兩種不同的刑法,即殺與剮,故而也分在了兩處。被殺的在西邊的牌樓下,而被剮的則在東邊的牌樓下。行刑時,在刑場上搭有席棚,這是監斬官停留的地方,還有一個木樁,是掛懸首用的。殺頭比較容易,一刀砍下就行,剮的就艱難了,即按照律例被一小刀一小刀割肉,須應剮三千六百刀的犯人,也得身首異處。凡刑人於西市的,按理都有錦衣衛、理刑官、刑部主事、監察禦史及縣官監斬。
按大明律法,袁崇煥被判的是"磔刑",也就是俗稱的淩遲,即為剮刑。論理,他服刑的地方在西市的東樓之下。
淩遲,原來寫作"陵遲",本意指山丘的緩延的斜坡。荀子說:"三尺之岸,而虛車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車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為有平緩的斜坡,車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頂。後世將陵遲用作刑罰的名稱,僅取它的緩慢之義,即是說以很慢的速度把人處死。而要體現這種"慢"的意圖,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盡,才剖腹斷首,使犯人畢命。所以,淩遲也叫臠割、剮、寸磔等,所謂"千刀萬剮"指的就是淩遲。
淩遲是用刀慢慢地在身上割,在封建社會裏,論執刑刀數之多,明朝當數第一,明代有兩次著名的淩遲處死案例,刀數有明確的記載,一是正德年間的宦官劉瑾,一是崇禎時進士鄭?。鄧之誠《骨董續記》卷二"寸磔"條雲:"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劉瑾四千二百刀,鄭?三千六百刀"。如此大的數目,實在驚人。
與前朝大奸臣劉瑾一樣,袁崇煥享受的就是這千刀萬剮之刑,這是明朝官員執行死刑的最重的刑罰,崇禎將這個世間最慘無人道的刑罰用在了這個當年最器重的文臣身上了。而滿朝文武,盡管受過袁崇煥恩惠的人不少,但因懼怕皇上責怪,對這個處理,竟無一人提出異議。
天一早,許多的老百姓早早地起來,摩肩接踵地雲集著向西市聚集,因為今天是處死賣國大奸賊袁崇煥的日子。
京城的老百姓們不知道袁崇煥在遼東做過什麼,以及他是如此受到當地人的愛戴。這些天子腳下的臣民隻知道一個事,不久前,韃子軍攻到城下,他們在城外的親戚、土地被燒殺劫掠,都是拜此人所賜,而天子下詔,他竟然還裏通外國,與皇太極勾結,這家國大恨,今天都要清算,可謂是天網恢恢,大快人心。
很多青年已經躍躍欲試,他們在私底下商量,一定要趕在行刑前多吐這人幾口唾沫,多扔幾塊石子,最好是能咬他一口,擊他一拳才解氣。
一個年過七十的老婆婆雙腿癱瘓,也讓家人抬著坐椅出來了。她有不少親人在城郊住,在北京之變中盡被後金兵士殺掠,她聽說要殺大奸賊,雖然身體不好,也硬讓家人推出來了,當她聽到幾個青年戲謔的話時,一直沉默的她,突然臉色莊重起來,認真地說:
"我要吃這賊子的肉,才能解我家破人亡之恨!"
這句話,大家先是一愣,又聽得這老婦人的慘痛家史,於是紛紛讚成,於是,這句話如同瘟疫一樣地迅速傳開了,不一會兒的工夫,吃奸賊的肉,已經成了大家的共識。
袁崇煥被從詔獄解到午門,先聽取了大臣們代替皇帝宣讀天威(崇禎帝此時沒有露麵),然後是三法司公布罪狀,最後則是以遊街的方式押往西市。這午門過去是帝王舉行"獻俘"儀式的場所,其路線是自前門經千步廊、承天門、端門再解至午門,沿路禁軍森嚴,皇帝在午門城樓設"禦座",親臨審視並親自發落,一麵展示"天威",一麵是鷹犬報功。明代還在午門前舉行一種特殊的刑罰――廷杖,這是專為對付封建王朝的臣子而施,當年嘉靖帝和正德帝最喜歡在這裏杖擊大臣,嘉靖還創造過一次擊殺二百多文臣的最高紀錄。但今天不知為什麼,這重大的時刻皇帝沒有露麵,代替他來的除了三法司,還有曹化淳。
曹化淳怕袁崇煥胡亂說話,命人將胡桃塞入他的口中,這是一個很有創意的舉動,不久就發揮了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