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美國酒後駕車“連坐”罰(1 / 1)

聞已

我的一位同學是2007年秋季以繼承舅舅遺產的名義赴舊金山定居的,改名為傑佛隆。沒過幾天,傑佛隆就接到一個令他非常興奮的電話,他的大學老師——曾指導他完成學士畢業論文的一位教授來到了舊金山進行商務考察,想請他去敘談敘談。

晚上7點,傑佛隆駕駛著私家車來到約定的中餐館。異國遇恩師,顯得格外親。為表示敬意,傑佛隆破了駕車不能喝酒的戒,先是敬了老師一杯啤酒。接著也接受老師所敬的一杯啤酒。要知道,這兩杯啤酒對於頗有酒量的傑佛隆來說,根本沒有什麼問題。

餐畢,師生分道揚鑣。傑佛隆駕車回家,也許剛才的快樂和興奮還未消失,因此傑佛隆駕車的速度比較快。當駛至十字路口轉彎時,被兩位巡路的警察招手攔住,示意傑佛隆靠邊停車。

一位黑人警察對傑佛隆說:“您駕車的情況顯得有點異常,是什麼原因,能告訴我們嗎?”

傑佛隆沒有回答。另一位白人警察則湊近傑佛隆身體,好像嗅出了什麼,立即從口袋裏掏出一隻袖珍酒精檢測器,並稱:“先生,請原諒我們的冒昧,此時需要您配合,我們得檢測您剛才有沒有喝過酒。”

檢測結果:血液中含有酒精濃度為每毫升0.8毫克。黑人警察發問了:“剛才您在哪裏喝酒?”傑佛隆不敢撒謊,如實稟告了。白人警察說:“請您帶我們去一趟吧。”警車載著他們很快就抵達了剛才就餐的餐館。

黑人警察向前來接洽的一位服務生問道:“剛才這位先生是單獨進餐的嗎?”服務生看了傑佛隆一眼回答:“不,還有一位先生,好像年紀比他大一些。”話音剛落,白人警察對傑佛隆說:“先生,請您把他叫來這裏好嗎?我們不會耽擱他太多時間的。”傑佛隆隻好照辦,撥通了老師的手機,請老師趕快到剛才的餐館來一趟,警察有要事找他。

沒多久,老師出現在他們的麵前。黑人警察開始發問:“剛才這位先生是和您一塊進的餐嗎?”老師眨巴著眼睛,點了點頭。白人警察接著發問:“能不能立刻告訴我,是誰埋的單?”老師回答:“是我。”白人警察指著傑佛隆向老師說道:“您應該請他喝不含酒精的飲料,您怎麼能請他喝含有酒精的飲料呢?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剛才您請他喝的不是啤酒就是汽酒。”

老師回答:“是啤酒,怎麼了,警察先生?”

這時候,傑佛隆愁著臉,把剛才的經過向老師敘述了一遍,緊接著,又向兩位警察介紹了老師的身份。

警察檢查了老師的護照等證件後,便開始處理這件酒後駕車事情了:黑人警察向傑佛隆開出一張200美元的罰款單據,24小時內必須到銀行繳納,並扣下了其駕駛執照,6個月後再到警察署申領。白人警察對傑佛隆的老師開出300美元的罰款單,36小時內必須到銀行繳納,因為非美籍公民需要貨幣兌換的時間。罰款的理由是:駕駛員酒後駕駛被查出後,那些和駕駛員喝酒的人也不能逍遙法外,因為駕駛員嚴禁喝酒開車是眾所周知的,哪怕是嘴巴沾上那麼一點酒,然而傑佛隆的老師卻還讓他喝上了,老師就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考慮到老師是初來乍到,否則的話警方還要帶老師到警署作進一步審理。

事後,警車“護送”著傑佛隆和老師分別回到自己的家。

傑佛隆在郵件裏歎道:“隻怪我大意了,如果我不喝酒,再如果喝酒後坐的士回家,也許就不會發生這件倒黴的事情了,也不會株連我的老師啊……”瞧,在美國,喝酒駕車一旦被警察查出,還要順藤摸瓜一個勁地往上查“鏈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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