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什麼是增值稅?——增值稅(1 / 2)

在國稅局門前聽兩個人對話:

“什麼時候又增加了一個稅務局,這邊有個國稅局,那邊還有一個地稅局,怎麼國家的稅務局還設在咱們這裏來了?現在又增加了一種增值稅,都是怎麼回事啊?”

另一位聽了哈哈大笑,說:“我最近聽了一個笑話,你聽著,也許對你理解剛才的問題有所幫助。”

“好,你說說看。”

“從前有一句話叫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是說整個國家都是皇帝的,所以和皇帝睡那叫國稅,和乞丐睡就隻能在地上睡了,所以叫地稅,和情人睡肯定得偷著睡,所以是偷稅,約會了沒睡是漏稅,和老婆睡是個人所得稅,和小姨子睡是增值稅……”

另一個聽了之後嗤嗤地笑。

雖然這是一個灰色的幽默,卻也說明了一點問題,說明人們對目前國家的稅收機製還缺乏了解,對增值稅是怎麼回事還不是很明白。

增值稅是以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的一個稅種,它以流轉額作為計稅依據,是運用稅款抵扣的原則計算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增值額在理論上講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新創造的價值。

對增值額征稅的設想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不久。當時,德國的卡爾·弗·馮西門子建議實行這一稅種,以代替多階段征稅的營業稅。西門子稱他的建議是要推薦一個“精巧的銷售稅”;美國耶魯大學教授托馬·亞當斯則將他的建議看成是經過改造的“企業所得稅”。雖然那時侯人們就有了在生產流通領域開征增值稅的設想,但增值稅的具體實踐,卻是近幾十年的事。1954年,法國成功地把舊的營業稅改造為增值稅,而且取得了非凡的成功,影響異常廣泛。因而增值稅受到各國青睞,50多年的時間裏,它風靡全球。至1998年,已有120多個國家和地區實行了增值稅。

我國從70年代末開始引進增值稅。第一個階段從1983年開始,是增值稅的過渡性階段,在產品稅的基礎上進行,征稅範圍窄,稅率檔次多,計算方式複雜,殘留產品稅的痕跡,是“變性”的增值稅。第二個階段從1994年開始,是增值稅的規範階段,是我國稅製改革史上的一個裏程碑。它依照國際慣例,結合我國實際國情,既擴大了征稅範圍,減並了稅率,又規範了計算方法,使我國增值稅開始進入國際通行的規範化行列。

增值稅具有以下優點:一是能較好地體現稅負公平原則。從計稅原理看,增值稅隻對納稅人自己創造,尚未征過稅的收入進行課稅,避免了對銷售額重複征稅的弊端,使同一商品的稅收負擔具有一致性。同一種商品,不論是在綜合性的企業生產的,還是在專業性企業生產的,稅收負擔都一樣;其次,同一種商品,不論其生產經營企業的客觀條件如何,稅收負擔也是一致的,使增值稅具有了“中性”的特征,使增值稅較好地體現了稅負公平的原則。再次,具有內在的,主動的調節功能,對經濟的適應性較強。就整個社會而言,增值額大體上相當於國民收入,其稅率一經確定,也就把國家以增值稅的形式從國民收入中提取的財政收入固定下來了。國民收入增加,增值稅的收入額會自動隨之同比例增長;反之,國民收入下降,增值稅的收入額會自動隨之同比例下降。就一件產品和一個企業而言,由於盈利是構成增值額的主要內容之一,各環節應納增值稅額同產品和企業的盈利水平有一定程度的直接聯係。當物質消耗的變化影響到產品盈利水平的升降時,產品或企業的應納增值稅額會自動地隨著盈利水平的升降而變化。增值稅的這種內在的、主動的調節機製,較好地適應了經濟的發展變化,可以及時、靈活地發揮其調節作用。最後,增值稅有利於對外貿易的發展。增值稅的稅率是按照商品的整體稅負設計的,商品出口時,按照增值稅稅率計算的稅額,是該商品在各個流轉環節所繳納的全部稅款。按此退稅,使商品以不含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同樣,當商品進口時,隻要按進口額乘稅率征一次稅,就可以使進口商品的稅負與本國生產同類產品的稅負相同。增值稅的這種出口能徹底退稅,進口能足額征稅的優點,在國際間貿易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尤其受到各國政府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