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冬梅
在科學哲學的“後邏輯實證主義”時代,邏輯實證主義的衰退已經導致了各種各樣的非理性主義的出現,在其中,社會建構主義是最為突出的代表。這些社會學研究以激進姿態來揭露科學的偽裝,集中清算長期在知識界占統治地位的理性建構的“標準科學觀”。社會建構主義不僅質疑那種堅持邏輯與證據的科學合法性,理性主義與客觀主義的科學觀,而且試圖將知識與文化聯係起來,認為所有的知識不過是人們認為是知識的東西,是作為生活支柱的信念,科學的實在性與真理性不是它與“實在”符合,而是科學家貼在其常規實踐和認識上的權宜性標簽。
一、強綱領科學知識社會學
社會建構主義又稱為科學知識社會學(SSK)。SSK有“弱綱領”與“強綱領”之分。“弱綱領”SSK認為社會因素能夠影響到科學研究的選題、科學研究的進程等,主要是從外史的角度來考察社會因素對科學的影響,默頓、貝爾納、李約瑟等人屬於這一綱領。
“強綱領”SSK起源於20世紀70年代的英國愛丁堡大學的“科學研究小組”(Science Studies Unit),其基本特征是:第一,科學知識不是對自然的反映,而是科學共同體內部的成員相互間談判和妥協的結果;第二,主張科學知識、事實、實在本質上必須作為一種社會產品,特別是一種政治經濟的產品,科學探索過程及其內容在根本上都是社會建構;第三,在自由社會中,科學應該賦予其他文化形式以更民主的地位;第四,它采用自然主義的方法。因此,可以看出強綱領的“強”字主要體現出這一綱領並沒有賦予“自然界”以認識論的基礎地位,而隻是過度強調社會因素的決定意義。
一般說來,這種強綱領具有以下四個要點:
一是因果性。這種綱領尋求那些導致各種信念(或者知識)的因果條件對象的方式把這些信念當作結果來研究論述。
二是公正性。它對真實的和虛假信念一視同仁(就像它對合理性和非理性或者認識方麵的其他任何一種分類都一視同仁)。所有各種信念都同樣是有益的。
三是對稱性。由於說明過程並不會因被說明的信念所具有的認識論地位的不同而發生變化,所以人們可以把說明過程加工成對稱的。
四是反身性。這種綱領並不把自己當作例外情況來對待。它從反身角度來說也適合於它自己,因而知識社會學家所堅持的信念也同樣是科學研究的對象。
這一綱領的中心是公正性原則與對稱性原則,也就是說,強綱領SSK並不需要涉及科學真理或合理性的斷言來解釋科學知識。為理解科學的製造,研究者對所有對立的論斷應該保持著一種中立的立場。這種方法論原則被稱為對稱性原則。對稱性原則是那種理解科學作為一種文化現象的建構主義的核心,目的是使人們所熟悉的客觀性概念等認識論依據失去效力。“相對主義,像其他任何人一樣,必須會對信念加以分類,接受某些信念,並拒絕另一些信念。他很自然地會有某些偏好,這些偏好是與他那個地區的其他人的偏好相一致的。‘真實的’與‘虛假的’這類詞提供了表達那些評價的習慣用語。‘合理的’與‘不合理的’這類詞也具有類似的功能。”換言之,真與假,合理性與非合理性僅僅反映出科學家的一種偏好,特別是一種政治偏見。
強綱領SSK從來不隱瞞自己的相對主義特征。巴恩斯與布魯爾說:“相對主義絕對不是對科學理解的一種威脅,恰恰相反,它是這種理解所需要的。我們認為,相對主義對於所有這些學科都是必不可少的:人類學、社會學、製度史和思想史,甚至認知心理學等。這些學科說明了知識係統的多樣性、它的分布以及它們的變化方式。正是那些反對相對主義者,那些認為某種形式的知識理所當然地具有特殊地位的人,他們才對知識與認識科學的理解構成了真正的威脅。”柯林斯也說:“我在本書提出哲學懷疑論所引起的問題,目的是改變讀者的過去的認識。結果是一種形式的‘相對主義’的出現,這是一個已經引起了許多人恐慌的術語或哲學。”
一般來說,正是對稱性原則為社會建構主義的相對主義提供了理論的論據。然而,這種對稱性原則遇到了一些哲學上的困難:如說所有的信念考慮是真實的,那就會遇到如何處理彼此矛盾的信念這一問題。因此,強綱領意義上的科學知識社會學避開了公正性原則中的實在論問題。其公正性原則是:所有的信念,就其可信性而言,都是彼此平等的。這並不是指所有的信念同樣都是真實的或者說同樣都是虛假的,而是指:無論真與假,它們的可信性需要經驗的研究,並且必須通過經驗找出其可信性特有的、特殊的原因來解釋。這樣它就不關心信念的認識論地位,即不考慮這些信念是否真實或者是否合理,它們隻研究信念的社會與文化的偶然原因。顯然,社會建構主義就像後現代主義那樣,隻注意所謂科學發展的邊緣因素,並用這些因素來取代證據與邏輯來說明科學知識增長的傳統機製。
二、科學的“理性重建”與科學的“社會重構”
自從庫恩發表《科學革命的結構》一書以來,就出現了後現代科學研究對科學哲學的全麵解構,結果是傳統科學哲學的研究就逐漸轉向科學的社會與曆史的研究。這就是所謂科學哲學的社會學轉向。
20世紀80年代以前,科學哲學家一直拒絕社會學對科學領域的直接介入,哲學家一直都拒絕“社會學的誘惑”,防止用社會學對人類信念的合理性進行解釋,禁止在社會學的領域中研究人類信念的理性解釋,認為社會學充其量隻能做一些外圍性工作。知識界的曆史學家應該注意“思想的理性曆史編年史”,科學哲學家應該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思想史的理性重構”上,主要是因為相比較認知社會學來說,哲學更具其堅實的研究基礎。這種對布魯爾的否定性回答,也是後來哲學家對社會建構主義的反應。拒絕社會建構主義的對稱性原則,是科學哲學家的主要立場。拉卡托斯在《科學史及其合理性的重建》一文中指出,科學哲學的首要原則就是選擇一些方法論原則,以構成科學研究全部的說明性工作的框架。在這種哲學的指導下,人們就應該可以把科學展示成具體體現這種科學哲學的各種原理,並且是根據它的教誨而發展的某種過程。隻要人們做到這一點,他們就可以根據哲學來表明科學是合理性的。拉卡托斯把這些確立這些方法論原理的工作稱為“合理性重建”或“內在的曆史”。同時,拉卡托斯認為給社會學家預留了一個角色,讓他們以“外在的社會史”來解釋理性主義無法說明的非理性的殘餘物。拉卡托斯的觀點可以概括如下:(1)內在史是自足的,具有自主性,可以展示出科學發展的所有合理性,本身就可以說明科學發展的主要特征;(2)相對於外在史來說,內在史具有一種重要的優越地位,它不過是彌補了存在於合理性與現實性之間的非理性因素。因此,社會學的研究屬於“病態”社會學研究,亦即科學方法無法充分說明的所有問題,就移交給社會學家進行研究,進行非合理性的說明。在他看來,科學的合理性隻是意味著整體上遵循科學的方法,並不是說科學家的行為都是合理性的。因而,強綱領的原則不能界定一個值得承認的科學實踐方式(即知識的社會學),它對科學實踐的說明也不能用於說明它自身。勞丹希望社會學家扮演著自己的本分角色,或回到與思想史和認識論完全不相幹的科學的非認識的社會學中,或遵循一定的劃界原則的前提條件下進入認識論。在後一種情況下,它建議社會學家遵循一種“外理性原則”(theara tionality principle)。按照這種方法論的約定,“當且僅當那些信念不能用它們的合理性來解釋時,知識社會學才可能參與對信念的解釋。”在社會學內部,由羅伯特?默頓所確立的規範社會學傳統,強調從社會學的角色來研究自然科學,但堅持科學製度與規範是主要的研究對象,拒絕社會學介入成功的科學知識內容。
對知識內容的哲學家與社會學家之間不公正的分配,引起了強綱領SSK的強烈不滿。斯蒂文?夏平1982年發表著名的文章《科學史及其社會學重構》,是科學知識社會學著名的宣言,正如這篇文章的標題所示,它與拉卡托斯的科學哲學中的著名論文《科學史及其合理性重建》是針鋒相對的,標誌著科學史從“理性的重構”轉向“社會學的重構”。20世紀70年代大衛?布魯爾,強綱領SSK的奠基人之一在其影響了整整一代社會學家的名著《知識與社會意象》一書中,開始就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知識的社會學能夠研究與說明科學知識特有的內容與本性嗎?”它試圖用社會學來取代傳統科學哲學所控製的科學研究的中心地位。布魯爾還認為,這種社會學的解釋決不是對非理性的解釋,“他們的觀念也將與其他任何一位科學家的觀念一樣,具有因果關係的特征。”為此,布魯爾提出了社會學研究的因果性原則,其目的是想說明社會學的解釋與科學哲學的解釋具有同樣的力量。布魯爾認為哲學家的做法忽視了知識的真理本身就是一個社會過程。在這一過程中,“真理與錯誤的區分變成了一種從各種經驗和從社會角度得到傳播的信念―這些經驗和信念構成了一種文化的內容―組成的混合物內部的區分。它是對經驗和信念之間互相對立的混合物的區別。在真實的信念與虛假的信念之中也出現了同樣的兩種成分”。由此,布魯爾提出了上述對稱性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