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情”的含義則包括以下幾層意思:①詞曲作者的主觀情感,即詞曲作者在一度創作中賦予作品的原始情感;②歌唱者對作品意蘊的直接反映,即歌唱者在二度創作的過程中,對作品原始情感的表現和發揮;③歌唱者的真實情感。
在“聲”與“情”這一組矛盾中,哪個是矛盾的主導方麵?這個問題不能用一句話來簡單地回答。歌唱者在處理這個問題的時候,也不能機械地劃分階段。比如先聲後情,或先情後聲。而應該自始至終注重聲情的結合。從總體上說,“情”應該是矛盾的主導方麵。“情”根源於歌曲的內容。歌唱者對作品的深刻理解,是感情表達的依托。無論是歌詞還是旋律,都是詞曲作者被生活實踐激發的情感積累和升華的過程。歌唱者對詞曲進行認真地分析和研究,弄清詞曲的內容,挖掘詞曲深刻的思想內涵,並結合自己的知識修養和生活經驗賦予詞曲新的感受。隻有如此,才能獲得感情表達的依據,才會懂得如何借助音樂的旋律去表達情感。也隻有如此,所抒發的情感才比較貼切,塑造的音樂形象才能栩栩如生,富有感染力。
總之,以情帶聲,以聲表情,聲與情互相依存、相互作用,有機地結合,構建成一個完美的聲樂表演體係。任何隻重“聲”而輕“情”,或隻追求“情”而忽視“聲”的傾向都有失偏頗。因為“情”終需“聲”來體現,離開了“聲”即失去了“情”賴以存在的物質基礎,則無從傳情達意。同樣,離開了“情”則“聲”便失去了光華。唯有“聲”與“情”的結合和統一,相得益彰,相輔相成,才能真正做到用“心”歌唱,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藝術創造。
三、掌握歌曲藝術處理的一般規律
所謂掌握歌曲藝術處理的一般規律,也就是說要懂得如何準確細膩地表達一首歌或一部作品的思想感情。要想達到這個目的,筆者建議把握好以下三方麵:
1.練就紮實的聲樂表演技能、技巧、基本功,把握表演技能與藝術表現的完美結合。蘇軾在他的《書李伯時(山莊圖)居》中說:“有道而無藝,則物雖形於心,不形於手。”意思是說,如果沒有技能、技巧和基本功,便難以將對作品的理解、豐富的情感,轉化為具體的藝術形象。
2.認真研讀作品,正確理解和準確把握作品的內涵。人們常稱聲樂演唱為二度創作,也就是說,聲樂表演必須以一度創作即聲樂作品為依據。所謂依據,就是歌唱者要認真地研讀作品。
拿到一首不熟悉的作品,首先要認真地讀歌詞,理解歌詞表達的內容。把握歌詞所蘊涵的情感基調,是悲是喜,是痛苦還是歡樂,細細體味情感發展變化的脈絡及深刻的內涵。其次,要準確、仔細地反複讀譜,反複小聲地哼唱,認真地對待每一個音,搞清作品的體裁、音樂的風格、作品的創作意圖等等。
3.分析作品中的角色,作好歌曲的處理設計。拿到一首新作品後,要分析是歌劇選段,還是藝術歌曲或創作歌曲、民間小調或哪個國家的民歌等等。
世界著名歌唱家卡拉斯說:“單有一個美麗的聲音是不夠的,你必須將你的聲音粉碎成千塊,使它為音樂的需要服務。”這也說明:聲樂演唱藝術的實質,就在於不僅要有高超的演唱技能技巧,而且更要將其融入歌唱的藝術表現之中,最大限度地實現演唱技巧與表現內容的完美統一的結合。
總而言之,無論怎樣歌唱,都必須養成用智慧、用心靈歌唱的習慣,在歌唱中,把角色的感情傳遞給觀眾,喚起觀眾的共鳴,達到在藝術上進行再創造的目的,真正做到用“心”歌唱!
§§第三部分 相關學科對聲樂教學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