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文學對聲樂教學的影響(2 / 3)

(3)聲音的運用

我們在演唱一首作品時,運用什麼樣的聲音才能符合作品的思想內容和情感,這是值得研究和設計的問題。作為歌唱者有了美好的聲音後,能駕馭各種聲音和音色變化的能力就顯得尤為重要,比如麵對一首進行曲時要選用雄壯的聲音,麵對一首圓舞曲時應是明亮、華麗、輕巧的聲音,麵對一首搖籃曲時則需要用柔和甜蜜的聲音等等。這裏對聲音也要有一個想像的過程,如唱一首抒情輕柔的作品時,可以把聲音設想為“輕柔的紗巾在微風中飄動”、“樹葉輕輕落在地上”這樣的意境上;又如唱一首柔美而又輕巧的歌曲時,又可把聲音比喻為“透明的露珠”、“春夜的雨滴”等等。總之我們要善於調動人聲聲音“庫”中最恰當的聲音,唱出歌曲內容所需要的聽覺效果,貼切地表現作品。

(4)風格的掌握

作品的風格或者說音樂的風格掌握得好與壞,演唱的效果是大不一樣的,我們常常聽一些獨唱音樂會的演出,有的人聲音相當漂亮,發聲技巧也很高超,但整台音樂會從中國民歌唱到歐洲的古典藝術歌曲,聽起來聲音上也好,力度上也好,韻味上也好,總是一個樣,一個味,讓人聽了過耳即忘,缺少心靈的共鳴和藝術的回味。更有甚者太缺少藝術修養和文化修養,把各種風格的歌曲混淆在一起,使之南腔北調,南轅北轍,與原作差距甚遠。造成這些現象的原因主要是歌唱者沒有很好地在歌唱前對作品的時代風格、民族風格、地域風格、個人風格等進行細致的分析和了解,沒能恰如其分地用自己的歌唱技巧來表達作品的風格。因此歌唱者要準確地表現作品的內涵還必須事先研究作品的風格(也就是演唱風格)。當然與其他姐妹藝術相比,音樂的風格具有更多的抽象性。音樂是無形的時間藝術,而繪畫、雕塑、建築等都是有形的空間藝術,因而他們的風格往往比音樂更容易一目了然。一個歌唱者文學修養的深淺,會直接影響他對作品的理解和風格的把握,因為風格的形成,主要就是建立在最深刻的認識基礎上的。成熟的歌唱家是能把作曲家創作意圖和作品的風格特點淋漓盡致地表現出來,能把音樂的全部涵義,讓聽眾“一目了然”的。

(5)韻味的體現

演唱的二度創作是一個複雜的勞動過程,它對演唱者的要求也是多方麵的,好的演唱者不僅能準確地領會和傳達歌曲的藝術意境,同時還能通過自己的再創造,把握歌曲裏某些潛在的、甚至作曲家沒有料想到的東西。一首作品,作曲家無法提供韻味,它必須由演唱者自己去體會和創造。好的演唱者並不滿足於曲譜中所記下的音而必須學會在腔上下工夫(腔也就是韻味),並用得恰到好處。在你唱熟了一首新歌後,根據語音的特點,感情的需要,就會自然而然地在音調的旋律音上增加一些其他的音,使之成為裝飾音、顫音、滑音、倚音等,唱起來就會更加動人和自然,就更有味道和美感,這就是韻味給作品帶來的新的生命力。

(6)藝術的處理

有了對歌曲的真情實感後,應該對歌曲處理有一個全麵的總體設計,這裏包括整個歌曲的速度、力度、音量、音色、伴奏等問題。當然這些設計不是盲目的或是隨心所欲的,歌曲的結構、曲體,調式旋律的起伏發展,直到節奏、和聲等給演唱者以藝術表現的總啟示,它們可以指引演唱者內在情緒的走向,找到全曲的高潮及歌曲的層次。在演唱中特別要把握好藝術的對比性,如一首歌的敘述性和歌唱性的區別,一首歌曲中強弱、速度的變化,其中最關鍵的是要找到歌曲的高點(高潮處)和低點。一般來說要突出高點,一定要把低點放低,一定要有鋪墊的過程,否則一個勁兒地強或一個勁兒地弱是達不到藝術效果的。處理歌曲時,畫龍點睛的部分往往是一些重點句字。重點的詞句要在讀字上、感情上予以強調,要一字一句地,甚至在一個經過音上深下工夫,反複練唱,認真尋味,找到最適宜的表現手法。也就是說演唱者必須按照自己的總體設計反複演唱和品味,直到自己的處理化為真情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