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頌”字所從之“公”在漢語中可作為標誌性別的符號,如“公母”之“公”與雄雌、牝牡相對而言。用於人時則為尊稱、敬稱,專指男性長者。揚雄《方言》六雲:“凡尊老,周晉秦隴謂之公,或謂之翁。”《漢書·田叔傳》:“學黃老術於樂钜公。”顏師古注:“公者,老人之稱也。”又《眭宏傳》:“從嬴公以受《春秋》。”注:“公是長老之號耳。”長老謂之公,故父亦謂之公。《戰國策·魏策》雲:“陳軫將行,其子陳應止其公之行。”父親可稱為公,《廣雅·釋親》:“公,父也。”《列子·黃帝》:“家公執席。”家公謂家父也。為民之父的國君也可稱公。《漢書·郊祀誌》雲:“天子為天下父,謂之钜公,亦稱天公。”《後漢書·南匈奴傳》雲:“棄蔑天公。”李賢注:“天公謂天子也。”後人又稱夫之父、夫之兄等男性長輩為公,如今仍有“公婆”、“外公”之公,是其例也。
認識到“公”為男性符號,對於理解“頌”的典禮本相至關重要。因為“頁”即頭顱在神話信仰中是陽性生命力、生殖力的儲存庫,“公”與“頁”相對應,實際上暗示著陽物與頭腦的認同關係。
其實,“公”之所以為男性標誌,就因為這個字本身喻示著陽物的意思。“公”和“雄”這兩個字中都潛伏著一個共同的陽物符號:厶。可惜這個符號的原始蘊涵在文明進展中被人們逐漸淡忘了,在此有必要略加說明以恢複其隱義。在第九章“斧與媒”中將闡釋上古男性之美稱如“父”、“甫”等皆與陽物之隱喻“斧斤”有關,這些性別美稱的起因皆以性器為根源。這裏討論的“雄”、“公”、“牡”亦不例外。公既訓“父”,且與“雄”均以“厶”會意,古之“帝”的概念,其字又作“”(見《字彙補》),自然也是陽物崇拜的活化石了。
《說文》:“厶,姦衺也。韓非曰:倉頡造字,自營為厶。”段注:“公私字,本如此。今字私行,而厶廢矣。私者禾名也。”據此較含混的注解,“厶”與性事(姦)有關,後來被“隱私”的“私”字所取代,其實這兩個意思都是從“厶”已喪失的本義——陽物或陰囊——中引申出來的。正像陽與陰這一對相反的概念能夠在陽具(又稱陰具)上獲得統一共存一樣,“公”與“私”的概念也是如此。《玉篇》訓“厶”為“甲”,蓋取其陽的一麵,甲作為十幹之首,本為太陽神標誌,亦即宇宙間陽性力量之總根源。參看葉舒憲《中國神話哲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第278頁。“厶”又通“私”,後指陰私、隱私,蓋取其“陰”的一麵之義,如文明人通常把生殖部位視為“私處”,需謹慎小心地遮蔽之,使之處於永遠不見天日的“陰”的狀態;唯其如此,屬男性生殖部位的陽物才又被稱為“陰莖”、“陰囊”。這種表麵上對立的觀念實已蘊涵在指代陰囊的符號“厶”之中了。《中文大辭典》第五冊引《偏旁考》雲:
厶為姦厶,故篡字從之。若厷、強等字,本從古文肱作厶。中文大辭典編委會:《中文大辭典》第5冊,中國文化研究所,第36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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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中國大司空村類型彩陶上的抽象男根紋
(《甲》七六四)
(《甲》二三八七)
(《甲》三○七三)
(《乙》三○二九)
(《前》一·四七·一)
(《前》六·三七·三)
(《佚》二一七)
《說文》:“厺,人相違也。從大厶聲。”段注:“違,離也,人離,故從大,大者,人也。”更確切地解釋應為:陽物與人體分離也。“厶”絕不僅表聲,從甲骨文中字形中可以看得分明,正是落地的陽物。因此,“去”字本義指“去勢”也,由此一原始人常見的表象中才引申出後來較抽象的“離”《戰國策·齊策》:“不能相去。”注:“去,離也。”《呂氏春秋·遇合》:“晝夜隨之而弗能去。”注:“去,離也。”“移”《呂氏春秋·功名》:“見利之聚,無之去。”注:“去,移也。”“落”《素問·上古天真論》:“八八則齒發去。”注:“去,落也。”等意義。
“厶”這一神秘符號的破解為揭示“公”與“私”這對重要概念的來源提供了線索。簡單地說,“公”的概念源於有關神聖陽物的國家祭典,該祭典的作用在於將神聖陽物所代表的繁殖生育力傳播到所有國土之中,讓全體民眾分而享之。這正可說明為什麼《說文》訓“公”為“平分”,而《釋名》訓“公”為“廣”,《廣韻》則訓為“共”。這些訓看似有別的意義其實皆取義於同一種國家典禮,這種禮儀的象征作用就是神聖陽力的全國性“廣布”、全民“共”享或“平分”。它甚至不僅是中國文化中的獨有產物,而是大多數農耕民族都要定期舉行的重大農耕禮儀,顯示一位陽具舞人,帶著牛角頭飾和尾飾 隻是其表現方式因各文化不同而略有差異而已。
在古埃及,農神奧西裏斯的崇拜儀式便以該神被閹的陽物為中心而展開。 神話說奧西裏斯死後屍體被分解為碎塊遍埋於全國各地,肖特爾(A。W。Shorter):《埃及神》(The Egyptian Gods),倫敦,1937年,第37頁。這一情節正代表著他的生命力被“平分”後由全國的土地所“共”享。後來其妻伊西絲到各地收回他的碎屍,但卻找不到他的陽物,隻好用一人造陽物代替。這一情節解釋了古埃及盛行的陽物大巡行典禮的由來,而這一國家典禮的目的仍然是把陽性生殖力擴展傳播開去。卡納博士寫道:
男性生殖器,在埃及受到最高最大的崇敬。從希羅多德記述的“男根巡行儀仗”看來,便可以知道。據他記載,他們不單單抬著一具大陽具,他們更把大陽具安裝在一具小的人體形象上,可以用繩拉著,在巡行儀仗裏行走。3月25日是他們的大日子。此日萬人空巷,舉行慶賀奧西裏斯的大巡遊,周行各城鎮;玻盧泰克說,他們在巡遊時,抬著太陽神奧西裏斯的神像,神像身上安裝著三具陽物。卡納(Harry Catner):《性崇拜》(The Worship of Sex),參考方智弘譯本,台灣國際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85年,第46頁。譯名有改動。
(17世紀瑞典民歌《好小子羅賓》一書插圖) 從這國家大典舉行時“萬巷皆空”和“周行各城鎮”的情形,已足以悟出“公”這概念的由來了。自從韓非子說倉頡造字時以“背私為公”,這種望文生訓的看法流行至今,《說文解字》因襲說,“公”所從之“八”猶背也。但在甲金文中,“公”字寫作“”或“”、“”,似會意表示陽物生命力之“平分”。《禮記·禮運》說到古代大同理想時所用“天下為公”一語,最確切地暗示著普天之下的土地總和可謂“公”。由“厶”即陽物所代表的生命力遍布天下,正是以“平分”為訓的“公”字的由來吧。朱駿聲雲:“公,或說分其厶以予人為公。”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武漢古籍書店影印本,1983年,第45頁以下。間接道出了公祭的真諦。
類似的“公”祭典禮活動並不僅限於埃及,而是世界性的。魏勒將古希臘的酒神節、羅馬的巴克斯節,還有花神節、埃留西斯神秘會、紀念得墨忒爾的穀神節、紀念潘神的牧神節等均歸入此類,稱為“生殖器崇拜節”魏勒(O。A。Wall):《性崇拜》第19章,史頻譯,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8年。。至於以“靈根”為代表的主管生殖力傳播之神的信仰也同樣具有普遍性,卡納舉出的有“古代的匹裏亞帕斯,希臘的狄奧尼索斯、赫拉克勒斯,印度的悉法,羅馬的丘比特,閃族人的巴力,以及亞歇爾和馬哈迪發等等”卡納:《性崇拜》,方智弘譯,第42頁。。除了這些擬人神而外,還有不少地區把某種動物視為生殖神靈,如牡牛、山羊等。在有些地方還有將人或雄性動物之性器、睾丸弄碎後分撒於土地之中的促生產活動。與抬著象征性的陽物巡遊各地的國家大典相比,這顯然就較為原始了。比此更殘忍的禮俗是用活人做人犧、分屍肉以灑大地的農耕禮儀。如孟加拉的達羅毗荼人部落,在定期的節日或非常的場合下都向大地女神獻祭人犧。“部落和部落的分支定期祭祀,通常要使各家的主人為他們的田地至少每年得到一塊肉”弗雷澤:《金枝》,徐育新等譯,中國民間文藝出版社,1987年,第628頁。。這種平分屍肉,共享其陽性生殖力的禮俗,不正好說明了“公”祭的典型意義嗎?上述祭俗與埃及的奧西裏斯神話似有共同的分屍母題,又同樣體現了陽性生殖力崇拜與農業生產的關係。祭儀的全過程十分複雜:先於祭祀前十天或十二天將人犧長發剃去,全體部落成員都來看祭禮。頭一天向被綁在木柱上的人犧致敬,人群圍繞著他歌舞祈禱,通宵達旦至第二天中午。然後塗油,帶著人犧列隊走遍全村,挨家挨戶讓人們在他頭上拔下頭發。男性的頭發在神話中象征陽性力之例甚多,典型的故事見於《舊約》中的力士參孫故事,可參看葉舒憲《英雄與太陽》,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1年,第176頁。後用鴉片將他麻醉處死,眾人爭相割肉,直至屍體變為碎塊。“從人犧身上割下來的肉立即被各村來的代表帶回村去。為了保證盡快送回本村,往往采取驛站似的多人接力傳遞辦法,直送到五六十英裏之外。送肉的人到來後便把肉放在全村公共集會的地方,由祭司和各家家長前來領肉。祭司把犧肉分成兩份,一份奉獻大地女神,他背過身,眼不看,把肉放進地上一個洞內埋起來,眾人各在上麵添一小撮土……然後便按在場人家每戶一份將剩下另一份人犧的肉切碎分給各戶。各戶家長將分得的肉片用樹葉包卷起來埋在他最好的田地裏”③弗雷澤:《金枝》,中譯本,第629—630、631頁。。人犧被切割後剩下的頭顱、骨骼和腸子等於次日早和一雙全羊一起焚化,然後將灰灑在地裏,還將一部分骨灰和成漿子抹在房屋和穀倉上,或混在新收的穀物裏。③以上所述人祭禮儀似乎非常鮮明地體現了“公祭”特有的“共享”與“平分”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