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五齊三酒與唐代以前的酒(1 / 3)

周武王滅商建立了周王朝。西周的統治者以商紂王酗酒亡國之事為戒,開始實行酒禁政策,對於殷商遺民聚會飲酒則“盡執拘以歸於周,予其殺”(《周書·酒誥》),采取堅決鎮壓的態度,並把酒的主要用途上升到禮的高度。“為酒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禮,降福孔皆”(《詩·周頌·豐年》),可見酒已具有洽百禮的作用了。於是“一獻之禮,賓主百拜,終日飲酒,而不得醉焉……故成康(周成王、周康王)以下,天子無甘酒之失,卿士無酣歌之愆”,就連在田間一年到頭為奴隸主們從事農業勞動的農夫們,在年終宴飲時也“躋彼公堂,稱彼兕觥,萬壽無疆”(《詩·豳風·七月》)。

周滅商後,還俘虜了商代專門製造酒器的長勺氏、尾勺氏和一大批精於釀酒術的手工業者,使得西周的釀酒業在殷商的基礎上進一步得到了發展。

西周民間主要釀製和飲用的酒是“春酒”。

《詩·豳風·七月》中的“為此春酒,以介眉壽”即說的是這種冬季釀製,及春而成的米酒。供西周奴隸主貴族們祭祀和飲用的酒則由專門的釀酒作坊製造。周朝設有“酒人”、“酒正”等官職,掌管釀酒的事宜和發布有關酒的政令。釀酒作坊釀製的酒主要是“五齊三酒”。五齊是泛齊、醴齊、盎齊、醍齊和沉齊的總稱。雖說五齊三酒都是供祭祀用的酒,但是五齊尊而三酒卑。據《周禮·天官·酒正》所言,祭祀天地為大祭;祭祀宗廟為中祭,祭祀五祀為小祭,其所用的酒的規格和數量皆有區別。

關於五齊三酒的釀製方法及其特色,《禮記外傳》解釋為:泛齊是因酒滓泛泛然而得名;俗稱為白醪;醴齊是因酒汁與滓相同一體而得名,也稱為甜酒;盎齊蔥白色,也稱為白醝酒;醍齊酒色紅赤;沉齊也稱為澄齊,因酒釀成後滓沉而得名;主要用於中祭;事酒也叫醳酒,因廟中祭祀之事用此酒而得名;昔酒,是久釀之酒;清酒,冬釀夏成而味醇厚者。其解釋是含糊不清的。關於五齊三酒我們今天已很難考證清楚了。正如竇革在《酒譜·酒之名》中所說:

酒人掌酒之政,合辨五齊三酒之名。一曰泛齊,二曰醴齊,三曰盎齊,四曰醍齊,五曰沉齊;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此蓋當時厚薄之差,而經(指經書)無其說,傳注(後世解釋經書的書)悉度而解之,未必得其真。

但是僅僅從諸多規格不同的酒名一事上看,西周的釀酒業顯然已較發達了。

當曆史進入春秋戰國之時,祭祀、會盟用酒和各階層人們飲酒的禮儀規格與限製越來越鬆。《莊子》裏記載了“魯酒薄而邯鄲圍”這樣一件事:

有一次,楚宣王朝會諸侯,各路諸侯皆攜帶許多美酒前來,獨獨魯恭公姍姍來遲,而且所帶的酒既平常又量少,楚宣王對此大為不滿,當場就發起怒來。魯恭公回答:魯國是周公的後裔,功勳在周王室。按周禮的規定,我送酒來已經是違禮破格了,你還責備酒薄,這不是欺人太甚嗎?遂不辭而別,返回魯國去了。

楚宣王盛怒了。他馬上調兵遣將,聯合齊國一起討伐魯國。

梁惠王一直想攻打趙國,但是因為害怕楚國幹涉,不敢輕舉妄動。這次看到楚國發兵攻魯國,覺得機會來了,就趁機興兵打到趙國,包圍了趙國的國都邯鄲。

通過這場因酒薄而引起的戰爭之事,可見當時周禮名存實亡的狀況了。

春秋戰國時期,已經出現了酎酒,這是一種多次投米重釀而成的醇酒。《楚辭》中多次提到它,例如《招魂》:“酎飲盡歡,樂先故些。”近年來考古工作者在河北平山縣發掘戰國時期中山國墓葬時,發現了這類醇酒。在發掘現場,人們還能聞到這兩千多年前的名酒所發出的撲鼻的酒香。

戰國時用黍釀成的黍醅(即黍酒)也曾風靡一時。《呂氏春秋·權勳》有“臨戰,司馬子反渴而求飲,豎陽穀操黍醅而進之”的記載。

在我國南方,春秋戰國時期已經有了用肉桂浸製而成的桂酒。屈原《九歌·東皇太一》:“蕙肴蒸兮蘭藉,奠桂酒兮椒漿。”東漢王逸注曰:“桂酒,切桂置酒中也。”需指出的是,這種桂酒與後世用桂花釀製的桂花醑是兩種不同的酒。

在楚國,已經出現了冰拔冷酒,“挫糟凍飲,酎清涼些”(宋玉《招魂》)。酒漿用冰鎮後一是可以延長酒的保存期限,不致酸敗,二是在炎熱的南方飲用這種冷酒可以解暑納涼。

據《楚辭》所記,這一時期有被楚國人稱為“瑤漿”和“瓊漿”的美酒。胡文英在《屈騷指掌》中是這樣解釋的:“瑤漿,白酒;瓊漿,紅酒也。楚人皆尚之。”春秋戰國時期,一般平民所飲的酒多是被稱之為“醨”的薄水酒。這與貴族們所飲用的酎、瑤漿、瓊漿、黍醅等美酒是有著極大差別的。

兩漢施行酒禁政策。漢律規定,三個人以上無故聚在一起飲酒,是要被罰金四兩的。實行酒禁的目的有二,一是怕民眾因喝酒而鬧事,二是為了限製因釀酒而多用糧食。雖說漢代統治者一再下令禁酒,但是遠比不上秦代嚴格。漢代除了災荒年嚴禁外,一般的年景是可以飲酒的。尤其是上層統治者們,美酒佳肴是日日不斷的。例如,身居丞相要職的曹參日夜飲酒,東漢的大儒鄭玄也以豪飲著稱,在達官貴人中,韓延年、盧植等人能“飲酒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