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政策建議(1 / 1)

1.建議國家把榆林作為西部大開發的一個戰略突破口,作為國家能源重化工開發試驗示範區進行建設,擬優先安排資源加工項目,加大政策傾斜力度,積極引導外商投資。

2.設立榆林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設發展基金,專項用於能源重化工項目建設。

3.賦予地方一定的資源自有開采權,改變中央企業壟斷開采的局麵,提高地方參與資源開發和國家基地建設的能力,在項目立項審批、貸款和資金安排及產品運輸方麵地方企業與中央企業享受同等待遇。

4.適當放寬項目審批限製,可將榆林地區為項目提供的配套自有資本金比例降到15%左右;或由國家通過加大轉移支付力度,按項目解決一定比例的資本金。

5.將榆林經濟開發區納入陝西省重點項目建設,把開發區道路、供電、供水等列為全省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每年安排專項資金予以扶持。

(200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