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措施
1.努力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首先,要樹立新的開放開發觀念,進一步解放思想,統一認識。以“三個有利於”為根本標準,貫徹“隻求所在,不求所有”的思想,充分利用國際和國內兩種資源、兩個市場,以資源引資金、換技術、建項目,鼓勵有實力的大企業、大財團參與榆林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設。積極主動地吸引東部沿海地區的技術、資金、人才及企業家來榆林投資興業。運用市場經濟新的思維方式探尋加快榆林優勢資源開發的新思路、新辦法、新機製。其次,要大力改善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提高硬件環境整體質量。第三,完善產業發展配套政策。在積極爭取國家的開放政策、稅收政策、金融政策、轉移支付政策更大支持的同時,榆林應構建促進能源重化工產業發展的配套政策體係。要結合實際製定有吸引力和競爭力的產業投資導向政策、土地利用政策、財政稅收政策和人才政策,吸引國內外資金、技術、人才投入榆林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設。第四,以轉變政府職能為重點,努力創造良好的服務環境。提高辦事效率,規範部門管理行為,公開辦事程序,減少辦事環節,提高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行業中介服務組織,為客商提供符合國際慣例的法律、谘詢服務等。第五,加大資源開發和基地建設宣傳、引介力度,營造有利於能源重化工產業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
2.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一是積極爭取國家和省上直接投資興建一批大型骨幹項目;二是創造條件,以高效率的工作和高回報效益吸引市外各類有實力的投資主體進行獨資、合資、合作建設;三是大力推廣BOT投資方式進行煤、氣、油、鹽等資源的開發;四是培育各類市場投資主體,建立民間、外資及社會各方共同參與的風險投資體係,廣泛吸引社會力量興辦項目;五是通過資產重組、存量入股、有償轉讓等多種形式,加快資產盤活,開辟從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渠道,通過能源化工企業股份製改造、上市等渠道籌集資金;六是積極探索項目融資、股權轉讓、境外直接上市或間接上市等新的利用外資方式。
3.加快人才培養和引進。一個國家或省(區)的發展,除資源稟賦和自然條件外,勞動者素質是最重要的決定性因素。21世紀榆林能源化學工業要努力培養和造就一批高素質的具有創新能力的現代管理人才、企業家人才和科研開發人才,特別是要加快外向型經濟“複合型”人才隊伍建設,強化在職教育,全麵提高職工的技能素質。同時,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則,積極創造條件,采用靈活多樣的形式吸引東部高級人才參與開發建設。建立健全用人製度,創造有利於人才發揮作用和脫穎而出的社會氛圍、政策環境和用人機製。
4.注重環境保護。大力推廣和運用先進的清潔生產技術、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技術、節水技術,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實現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有機結合,可持續協調發展,既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又實現山川秀美。
(二)政策建議
1.建設國家級能源重化工基地是一項龐大的係統工程,協調組織工作任務艱巨,建議省上成立一個由省委、省政府領導牽頭的高層次、有權威、多方麵參加的協調領導小組,協調解決基地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基地建設規劃的實施及重大項目前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有專職領導和專門人員負責日常事務工作。
2.將2000年未能立項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設項目列入國家“十五”計劃。榆林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設項目都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產品市場需求量大,技術先進,效益較好,這些項目的建設對調整國家煤炭、醋酸、甲醇生產結構,提高產品在國際上的競爭力有著重要的意義。因此,在同等條件下,國家有關部委應優先考慮在榆林建設能源化工項目。
3.建議國家直接給基地建設項目注入一部分資本金。目前榆林尚屬貧困落後地區,自身籌資能力弱,開放程度不高。希望在基地建設起步階段注入部分資本金,以推動基地規劃項目的啟動建設。
4.建議國家計委調整榆林的用氣指標,盡量給予傾斜。同時請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在榆林化工企業用氣價格上也能給予優惠。
5.建議國家擴大榆林的開放程度,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來解決建設資金短缺的問題。請求國家在榆林設立政策性銀行的分支機構,吸引外商外資參與基地建設。同時引導國家能源石化等大型企業集團參與基地建設。
(199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