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地改市為榆林城鎮化戰略的實施提供了千載難逢的曆史機遇,榆林城區大建設大發展的春天已經來臨了。但怎樣發展,我們認為,榆林城市發展要走“不求最大,但求最好”的路子,要抓住土地不放鬆,堅持改造和保護並重,在保護老城的前提下,有計劃地對東、西沙建成區進行改造,扒小房,修樓房,充分挖掘土地潛力,搞好土地利用規劃,是實現榆林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最現實的選擇。
(一)認真搞好城區土地資源利用總體規劃
土地資源利用總體規劃是土地利用的依據,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基礎。因此,應以地改市為契機,首先,開展市區土地調查登記,摸清市區土地資源底數,對存量土地進行分類排隊,哪些地段搞居住,哪些地段搞工業,哪些地段搞商業,哪些地段搞旅遊,哪些地段搞公建,哪些地段搞綠化,做到區域分工合理,整體利用有序。其次,要編製高水平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主要明確近期、遠期土地利用數量。“十五”用多少,“十一五”用多少,最終控製數量為多少,做到利用有數,時段分明。第三,注重和城市總體規劃相銜接,做到二者互動,互為促進。
(二)改變不合理的用地結構,優化土地資源配置
一是調整城區工業、居住、道路用地的比例,使之與中等城市各類型用地標準相適應,解決目前居住用地比例過高的問題。二是對混雜在居住區、商業區的工廠,如造紙廠,限期搬遷;對沒有汙染或無礙於居民生活的一類工業企業,可在榆林經濟開發區集中建設,逐步形成獨立的工業增長點。三是城市的插花農田使城市空間結構鬆散,土地利用的經濟效益不高,可有計劃地辟為居住區、園林綠化或公用廣場等,以提高公共設施用地比例,提高城市環境質量和現代化水平。四是將地理位置優越、城市基礎設施好的繁華地段的居民、機關和企業用地有計劃地辟為商業、服務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價值,發揮城市中心區寸土寸金優勢,改變黃金地段低值利用的狀況。
(三)有計劃地調整市區人口密度,為舊城區開拓城市發展空間
目前,榆林城市居民分五個區域居住,尤以老城區人口密度最大,商業中心也在老城區,不利於城市經濟的發展。在“十五”期間,要加強市區商業網點的規劃和建設,改變市級商業中心僅限於二街,西沙、東沙商業中心薄弱的局麵,開發次市級商業服務中心和區級中心,以方便人民生活和社會經濟活動,吸納舊城區居民走向新城區和城市外緣,使城市各區域間的土地利用達到相對均衡。
(四)依據交通軸線,城市南北向發展
從國內看,依托江河航運形成的城市,在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城市開發必然走兩岸並舉,共同發展之路,如上海、武漢等城市。榆溪河、210國道榆林過境公路,已成為榆林城市發展的一條軸線,為把榆林建成“生態城市”創造了條件。目前,這個條件日漸成熟。榆林經濟開發區規劃了榆溪河沿河公園,水利部門已拿出了榆溪河堤岸建設方案,環保部門加大了沿河治汙的工作力度,城建部門著手城市的沿河居住規劃。利用好榆溪河兩側未利用的土地,實施沿河戰略,推動城市建設,繁榮城市經濟。
(五)改革土地利用製度,運用市場手段,進行土地資源配置
一是按照《土地法》有關規定,城市土地屬於國家所有,實行土地有償使用製度。一方麵國家作為土地所有者向土地使用者收取地租,使國家對土地的所有權不僅在法律上得到實現,也在經濟上得到實現;一方麵是使土地使用權商品化,將原來城市土地使用中的“四無”(無償、無限期、無流動、無競爭)機製轉變為“四有”(有償、有限期、有流動、有競爭)機製,促進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和開發利用。二是完成城市土地定級、估價工作,分類定級,按級定價,抑製土地炒作,降低土地開發成本。三是加快市區土地利用規劃立法進程,從法律上給予固定,保證市區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200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