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人通過傳說,著力刻畫唐明皇、楊貴妃的愛情和愛情被毀滅後生離死別的憾恨,同時表達了願普天之下有情人皆成眷屬的美好願望。其中也有白居易個人愛情生活的不幸,他曾有一段痛楚的經曆,深深愛著一個名叫湘靈的女子,卻未能如願以償、結成連理。在其詩中有《寄湘靈》、《冬至懷湘靈》及《生別離》、《潛別離》都同《長恨歌》詞語、意境有相同或完全相同之處。所以“此恨綿綿無絕期”,不隻是唐明皇、楊貴妃愛情悲劇的悵恨,也未超越了白居易本人的愛情未遂的悵恨。這種由愛情失落而引起的千古之恨,是詩的主題,是故事的焦點。“長恨歌”,歌“長恨”,這是深埋在詩裏行間一顆牽動人心的種子。至於“長恨”什麼、為什麼“長恨”,詩人沒有直接鋪敘、抒寫,而是用詩化的故事、優美的形象、精煉的語言和敘事與抒情相結合的藝術手法,一層一層、一步一步地展示給人們,讓讀者自己去體味、去揣想、去感受。
漢皇重色思傾國,禦宇多年求不得。
天生麗質難自棄,一朝選在君王側。
春寒賜浴華清池,溫泉水滑洗凝脂。
雲鬢花顏金步搖,芙蓉帳暖度春宵。
承歡侍宴無閑暇,春從春遊夜專夜。
金屋妝成嬌侍夜,玉樓宴罷醉和春。
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
緩歌慢舞凝絲竹,盡日君王看不足。
翠華搖搖行複止,西出都門百餘裏。
花鈿委地無人收,翠翹金雀玉搔頭。
黃埃散漫風蕭索,雲棧縈紆登劍閣。
蜀江水碧蜀山青,聖主朝朝暮暮情。
行宮見月傷心色,夜雨聞鈴腸斷聲。
天旋日轉回龍馭,到此躊躇不能去。
馬嵬坡下泥土中,不見玉顏空死處。
歸來池苑皆依舊,大液芙蓉未央柳。
春風桃李花開日,秋雨梧桐落葉時。
梨園弟子白發新,椒房阿監青蛾老。
遲遲鍾鼓初長夜,耿耿星河欲曙天。
悠悠生死別經年,魂魄不曾來入夢。
為感君王展轉思,遂教方士殷勤覓。
上窮碧落下黃泉,兩處茫茫皆不見。
樓閣玲瓏五雲起,其中綽約多仙子。
中有一人字太真,雪膚花貌參差是。
金闕西廂叩玉扃,轉教小玉報雙成。
攬衣推枕起徘徊,珠箔銀屏邐開。
風吹仙袂飄飄舉,猶似霓裳羽衣舞。
含情凝睇謝君王,一別音容兩渺茫。
回頭下望人寰處,不見長安見塵霧。
釵留一股合一扇,釵擘黃金合分鈿。
臨別殷勤重寄詞,詞中有誓兩心知。
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
詩的前三章是以唐明皇為主展開描寫。這一章則由道士引起,而敘事卻以楊貴妃為主而展開。本來前三章詩至“悠悠生死別經年,魂魄不曾來入夢”,把唐明皇、楊貴妃的“長恨”之“恨”描摹得“無一字不深入人情,而且刺心透髓”(《唐詩快》),備述始末,無以複加,達到了《林泉隨筆》所謂“托為聲詩以諷時君,而垂戒來世”之目的,故事情節至此似乎可以結束了,但詩人筆鋒陡折,另啟蹊徑,別開境界,借助想像的翅膀,構思了一個更加形象動人的虛無縹緲的海上仙山,不僅使故事更加回環曲折、波瀾起伏,而且把悲劇故事的情節推向高潮。
唐明皇、楊貴妃的宮廷秘聞,由唐明皇的重色到癡情,直至發展為生死同一、仙凡無別、至情無上、純情之極的境地,所以在社會上廣為流傳,早已家喻戶曉,成為更加吸引讀者和深為人們同情的愛情悲劇故事。正如清人趙翼所說:“其事本易傳,以易傳之事,為絕妙之詞,有聲有色,可歌可泣,文人學士既歎為不可及,婦人女子亦喜聞而樂誦之。是以不脛而走,傳遍天下。”(《甌北詩話》)曆代詩論家都給予極高的評價:“蓋時俗訛傳,本非實事……特一時俚俗傳聞,易於聳聽,香山竟為詩以實之,遂成千古耳。”(《甌北詩話》)“如此長篇,一氣舒卷,時複風華掩映,非有絕世才力未易到也。”(《唐宋詩舉要》“吳北江曰”)“收縱得宜,調度合拍”(《養一齋詩話》卷一),“意險而奇,文平而易”(黃滔語),“瀏漓頓挫,獨出冠時”(翁方綱語),“樂天之妙,妙在全不用才學,一味以本色真切出之,所以感人最深。”(《唐詩快》)……
白居易從切身的情感經曆出發,去體味人物的心理,去發現人物內心的隱秘,其中既有個人感情的不幸,又表達了願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屬的美好願望,是不分古今、無論中西的一種對美好失落而引起的千古之恨。誠然“直陳時事,而鋪寫詳密,實如畫出……當為古今長歌第一。”(《四友齋叢說》卷二五)“若諱馬嵬事實,則‘長恨’二字無著落矣。”(《隱居詩話》)《長恨歌》,歌“長恨”,“此恨綿綿無絕期”!
白居易於元和十年,被貶為江州(今江西省九江市)司馬。翌年(元和十一年,即816年),秋天送客湓浦口,遇夜彈琵琶歌女,借寫其生平際遇,宣泄滿懷抑鬱。
序稱六百一十二言(實為六百一十六字)。清楚地交代了《琵琶引》寫作的時間、地點、人物及起因。“左遷”:亦作“左轉”,猶言貶官古代以右為上、以左為下,右尊左卑。左,表示貶官降級;遷,官位變動。“九江郡”:隋設郡,唐為江州潯陽郡。“九江郡”、“江州”、“潯陽城”在詩中三者為一地。“司馬”:本地方刺史屬下分掌軍事的副職,到白居易時不過是備員而已,且多以處置由京官貶謫外官者。詩人在其《江州司馬廳記》中有“……故自五大都督府至於上、中、下郡司馬之事盡去,惟員與俸在。——凡內外文武官左遷右移者遞居之……”之說。又有“江州:左匡廬,右江湖,土高氣清,富有佳境……惟司馬綽綽,可以從容於山水詩酒間。由是郡南樓山、北樓水、湓亭、百花亭、風篁、石、瀑布、廬宮、源潭洞、東西二林寺、泉石鬆雪,司馬盡有之矣……案《唐六典》:上州司馬,秩五品,歲廩數百石,月俸六七萬……”的記載。如此看來,白居易被貶謫之江州司馬,“官足以庇身,食足以給家”。且自認“苟有誌於吏隱者,舍此官何求焉?”這篇記作於元和十三年(818)七月八日,是寫作《琵琶引》後的第三年,當時詩人並未消沉,尚在進與退、入世與出世的升沉矛盾之中鬥爭和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