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謙:你為什麼選擇了這個工作?
張倩:為了錢!因為家境問題,我高中沒畢業就休學了。休學後,我就來到這個城市打工,因為沒有學曆,沒有文憑,所以找不到什麼好工作,隻能去做服務員、業務員這類不需要什麼技術的活,這樣的工作不僅累,而且工資隻能養活自己,每個月扣除房租、飯錢、交通費就隻剩下幾百塊錢,那時候我連件衣服都不舍得買。就這樣我在這個城市辛辛苦苦的工作了兩年,到頭來也沒積攢多少錢,賺錢的都是那些老板,我們這樣的員工隻能夠吃個半飽,即使你辭職不幹了,你的崗位也會有人迅速的頂替,這個城市的廉價勞動力太多了。而且你的下一個工作的待遇可能還沒上一個好。我周圍的一些姐妹有的找了個有錢男朋友,有的被人包養,有的還在努力工作。她們勸我何必這樣苦了自己,趁年輕漂亮多賺點,就這樣我被她們拉下海了。我現在已經想通了,這是個“欺人無,笑人貧”的社會,錢在什麼地方都好使,也許你認為我們這樣很肮髒,但我認為我比那些貪官好多了,我們出賣的是肉體,而他們連靈魂都出賣。
殷謙:他們是怎麼安排你們工作的?
張倩:很簡單,他們找需要服務的遊客,然後向遊客提供我們的照片,遊客看好哪個就哪個去陪,他們一般不幹涉我們的工作,他們將遊客交給我們後,我們就自由活動,但是他們有一條規矩是不容破壞的:你必須滿足遊客的要求。如果你做不到,你就會被辭退。
殷謙:你們作為私人伴遊,向遊客提供的服務內容有哪些?
張倩:主要是帶遊客逛名勝古跡,吃地方小吃,什麼地方好玩就帶遊客到哪,如果有其他要求的話可以另提。
殷謙:其他要求包括什麼?
張倩:性要求
殷謙:這種遊客多嗎?
張倩:多,當初負責人聯係遊客的時候已經向他們說明了,再說了這種事情大家都心知肚明。說白了我們就是那種可以出入星級酒店的應招女郎。
殷謙:這些遊客一般是什麼年齡段?來自什麼地方?
張倩:他們大多在四十歲到五十歲之間,事業有成。一般是些港澳台的遊客,還有一些是外國人。
殷謙:你們一個月的收入是多少?是否真如他們說的一個月2——3萬?
張倩:沒有那麼多,我們每天接待一個遊客,他們就給我們四百塊錢,他們能從中提五六百左右,但是遊客在這期間給你的小費是屬於自己的。有時候一天也就能收入七八百,但是在這一個月內不可能天天有客。
殷謙:為什麼他們提的這麼多,你們還要幹?
張倩:因為在他們這裏安全,不必躲著警察,沒有警察會經常到星級酒店檢查。
殷謙:你今後有什麼打算?
張倩:我現在手頭上已經有一定的積蓄,但還遠遠不夠,我打算再做一年,等有了足夠的錢我就到一個陌生的地方,開家服裝店,從新開始。
在采訪過程中,張倩顯得很平靜,甚至可以說是麻木,是否金錢的能量如此之大,引人深思。而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至今仍逍遙法外,在向公安機關反映時,有關負責人回答,如果沒有確切的證據和證人他們也無能為力,隻能去規範一下旅遊秩序,而這個職責是旅遊局的。而我在向旅遊局反映的時候,幾乎得到了相同的回答,“沒有確切的證據,我們也無能為力,現在國內的旅遊市場還有待完善,我們會盡快將你反映的事情解決。”
這樣的事情每天還在上演,在利益的誘惑下,文字的譴責與道德的約束顯得如此蒼白無力,而國家的權利機器在它的麵前也收效甚微,在這個時代,什麼是我們最想要的?值得我們在心中打一個大大的“”。
後記:人在一生中充當兩種角色,買家與賣家,當身無可賣時,唯有賣身,賣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