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保障體係的不斷完善,維權意識的增強,人道主義的關懷,人們將目光投向了那些“金字塔下的基石”。湖北省在八月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人事廳、民政廳、財政廳聯合宣布,全省的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工作人員,都必須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至此,湖北省所有用人單位的員工,都被納入工傷保險範圍,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待遇。這是中國首次將事業單位以及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工作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範圍。此後,安徽蕪湖市出台政策,規定凡建築企業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和管理工作的所有人員,特別是廣大農民工,自10月1日都要參加工傷保險,否則不予發放建築工程許可證,並將強力推行高危行業職業工傷保險製度作為該市二十三項民生工程之一。廣州市則發布《關於廣州市建築施工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通知》,強製要求廣州所有建築工地在年底前為其工人繳費,參加工傷保險。從這三條信息中不難看出,三個地方政府對入“工傷保險”的態度都很堅決,對企業做了硬性規定,是什麼導致了三個地方政府做出這樣的決定?
“工傷保險”遭遇到什麼樣的尷尬?
1、“有錢沒地方花”
這句話出自勞動部工傷保險司司長陳剛之口,“現在我們是有錢花不出去,現在工傷保險的全國平均繳費費率不到1%,工傷保險基金一年大約有130多億的收入,並且隨著參保人群覆蓋麵的擴大,還在不斷增加,如今已有200億的累計節餘,”而另一方麵,一些用人單位唯利是圖並不給勞動者參保,特別是一些高危行業的從業者,有數據顯示,廣州市全市約有40萬建築工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不到1/10,這就導致了工傷保險的大量積累,而容易發生工傷的高危人群卻得不到救助,其中絕大部分是農民工,這些失去生活來源的農民工是工傷者中處境最困難的群體,其家中的老人和孩子無人撫養,極易成為社會不穩定因素。
2、高危行業入工傷保險的人數少
最迫切需要工傷保險的是那些高危行業的就業者,其中以建築行業者與礦工居多,這些人絕大多數是農民工,在工傷事故中農民工占了八成。而截止到今年9月底,全國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153億,其中農民工3500萬,根據估計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總數在5000——6000萬之間,尚有近半的農民工未納入工傷保險體係。
3、用人單位管理不規範
有的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雙發之間形成的是一種事實勞動關係,而且這些用人單位也不會讓勞動者參加工傷保險,一旦發生工傷,雙方就會發生爭議。或者有的老板即使買了工傷保險,其中也藏有貓膩,如建築工地有一百名工人,老板隻向勞動部門買了十份工傷保險,如果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工人出了事故,老板就會讓這名工人改名,改成已經買了工傷保險的工人名字,讓工人冒名頂替,騙取工傷保險,這也是某些行業的工傷參保秘密。
4、認定工傷賠償“路漫漫”
認定工傷賠償要經過11道關卡,據中國工傷賠償網的站長黃樂平計算,在正常情況下(不含強製執行),在法定時效內走完維權所有程序需要1286天(約三年半),如果用人單位存心設置障礙,這個時間可能長達1932天(五年半)。本身農民工就屬於弱勢群體,讓弱勢群體走完這漫長繁瑣的程序,不能不說這是工傷認定製度的尷尬。
為參保采取了哪些措施?
1、政府的強勢
雖然以前也有參加“工傷保險”的規定,但並未得到強有力的實行,以至於參保的高危行業就業者隻有一半多的人數,如今政府有了一個強勢的態度,如安徽蕪湖規定建設單位在申辦建築工地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工傷保險費一次性支付憑據和經辦機構出具的建築施工企業工傷保險參保證明,未提供的,不予發放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這次政府的強硬態度,保證了“工傷保險”的順利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