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8——59章論者當知道(3 / 3)

克羅齊反對這類做法,他覺得如此一來,我們隻是借由詩或藝術去了解風俗習慣、哲學思想、道德風尚、宗教信仰、思維方式、感覺及行動方式。藝術成為資料,而非主體。平庸的作品,更常因它能結合社會實踐和思維推理,具有此種印證時代的資料作用而獲青睞。真正超越性的,具有獨特精神麵貌的天才傑作,反遭埋沒。

而且,曆史仿佛有一條鎖鏈,好像是說:某位畫家提出了有關一藝術創作過程或風格的問題,另一位畫家解決了這個問題,第三位卻放過了這個問題,視若無物,第四位才進一步發展了這個問題等等。克羅齊認為這樣便忽視了作家神秘的創造性特點。天才不是一些人從另一些人那裏發展出來的,不繼承誰,也不發展誰,天才是獨立的。

準此,克羅齊所提倡的文學史,乃是針對每位藝術家的特點,研究他的個性與特征。要以解釋作家和作品的論文和專題論述,代替那種大論述。此種“個性化的曆史”,不考慮什麼曆史或思維的必然發展,隻關注“種種個人”,注意其氣質、感情和個人創造性(原文收入《政治、詩歌、曆史》,中國社會科學院外國文學研究所,1992年;另編入《美學或藝術和語言哲學》)。

這個觀念,到現在仍然十分有用。因為充斥於坊間的,正是此種社會學式的文學史、藝術史。且自20世紀60年代以後,對文學史寫作的反省,也傾向於反對連續性的編年史觀,強調曆史中存在著斷層與空白,不是單線傳承遞嬗那樣簡單,這種新觀念,與克羅齊個性化曆史的主張,頗有可以相通之處。

本文討論陳後山獨特的心理狀態、人格特質、思想信仰及其作品。論述方法和角度,與克羅齊所提倡的個性化曆史,顯然甚多合拍。但是,我通過對後山個人特質的掌握,仍然企圖說明宋代詩與詩學發展的脈絡與性質。這是我與克羅齊不同的地方。

克羅齊是反對文學風格史論述的,因為他認為文學是獨立的創造,是直覺的表現,所以他特別重視創造性的直覺力量,重視創造的個體。抨擊社會學式的曆史論述遺忘了藝術之所以為藝術的核心所在,這當然是對的。但他忘了:詩人固然具有創造的直覺(或抒情的直覺),然而他整個人仍舊擁有直覺以外的東西,如邏輯思維能力、現實關聯生理感性等等。

這些固然非詩藝術的核心,但它們不構成詩人的整體人格嗎?詩人的創造性想象與直覺能不與這些相關聯起來嗎?再者,藝術創作活動雖然基本上是獨立的,但人的精神在曆史或同一時空中,相互映發呼應,也是情理之常。天才人物,更不可能不與其他天才的偉大心靈相對話。因此,個性化的曆史,仍然可以看出形成此一個性的時代文風、思維狀態來。

我的宋詩研究,正是透過唐宋風格史的區分,由宋詩與宋文化的關聯上描述宋代詩史的。此一研究,仿佛如克羅齊所譏評者,其實不然。本文從克羅齊自己所主張的“個性化曆史”這一角度展開論述,而最後仍然印證了我對宋代詩史基本脈絡的描述,也仍能說明“學詩如學道”的理論發展。可見克羅齊式文藝史論述方法和社會學式、風格史式的文學史論述,兩極之外尚有廣大之空間,足供我人馳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