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質理論的形成

領導特質理論著重研究領導者的人格特質,以便發現、培養和使用合格的領導者。19世紀末20世紀初,隨著管理學和心理學等學科的產生和發展,對領導特質進行了較係統、科學的探討,陸續出現了各種各樣的領導特質理論。

領導特質理論側重於比較領導者與被領導者、高層領導者與基層領導者、成功的領導者與不成功的領導者之間的個體差異,試圖確定成功的領導者具有什麼樣的人格特質,也就是確定具有什麼樣特性的人適合做領導者,進而在此基礎上確定進行什麼樣的訓練能夠培養出勝任領導工作的人。但是,大量研究使我們得出這樣的結論:具備某些特質確實能提高領導者成功的可能性,但沒有一種特質是成功的保證。為什麼領導特質理論在解釋領導行為方麵並不成功?原因有四個:第一,它忽視了下屬的需要;第二,它沒有指明各種特質之間的相對重要性;第三,它沒有對因和果進行區分(如,到底是領導者的自信導致了成功,還是領導者的成功建立了自信?);第四,它忽視了情境因素。這些方麵的欠缺使得研究者的注意力轉向其他方向。從20世紀40年代開始,領導特質理論就已不再占主導地位了。到20世紀60年代中期之前,有關領導的研究著重於對領導者偏愛的行為風格的考察。

二、早期的特質理論

早期的領導特質理論認為,領導行為的有效性主要取決於領導者內在的品質,具備了某些品質就能成為好的領導者,而且這些品質是先天就有的,隻有先天具有這些品質的人,後天的培養才是有效的。基於這樣的認識,許多心理學家對某些社會上公認的成功或不成功的領導者進行了研究、測定,試圖歸納出成功的和不成功的領導者各應具備哪些品質,以作為選擇領導者的標準。例如,吉普(Gibb)的研究認為,天才的領導者應該是:(1)健談;(2)外表英俊瀟灑;(3)智力過人;(4)具有自信;(5)心理健康;(6)有支配他人的傾向;(7)外向而敏感。還有人認為,領導者的先天品質應是:(1)有良心;(2)可靠;(3)勇敢;(4)責任心強;(5)有膽略;(6)力求革新進步;(7)直率;(8)自律;(9)良好的人際關係;(10)有理想;(11)風度優雅;(12)勝任愉快;(13)身體健壯;(14)智力過人;(15)有組織力;(16)有判斷力。

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工商研究所的斯托格狄爾教授把領導特質歸納為六大類:

(1)身體特征。如精力、身高、外貌等。這方麵迄今的發現還是很矛盾的,不足以服人。

(2)社會背景特征。如社會經濟地位、學曆等,這方麵的發現也缺乏一致性和說服力。

(3)智力特征。如判斷力、果斷性、知識的深度和廣度、口才等。研究確實發現成功的領導者在這些方麵較突出,但相關性還較弱,說明還需考慮一些附加因素。

(4)個性特征。如適應性、進取性、自信、機靈、見解獨到、正直、情緒穩定、不隨波逐流、作風民主等。

(5)與工作有關的特性。有些特性已經被證明具有積極的結果,例如高成就需要、願承擔責任、毅力、首創性、工作主動、重視任務的完成等。

(6)社交特性。研究表明,成功的領導者具有善交際、廣交遊、積極參加各種活動、願意與人合作等特點。

美國學者西拉季和華萊士也提出領導者的六種特質理論,認為領導者應具有身體特點、社會背景、智力、個性、任務定向和社會技能六個方麵的特質。美國管理協會調查發展,成功的管理人員一般具有以下20種能力:工作效率高;有主動進取精神,總想不斷改進工作;邏輯思維能力強;富有創造精神;有很強的判斷能力;有較強的自信心;能幫助別人提高工作能力;能以自己的行動影響別人;善於用權;善於激發別人的積極性;善於利用談心做工作;熱情關心別人;能使別人積極而又樂觀地工作;能實行集體領導;能自我克製;能自行做出決策;能客觀地聽取各方麵的意見;對自己有正確的估價,能以人之長補己之短;勤儉艱苦,具有靈活性;具有技術和管理方麵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