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領導權變理論(2 / 3)

因此,領導者應針對下級不同的成熟程度分別指導,對那些心理不成熟的人,應采用傳統的領導方式;對比較成熟的人,應擴大個人責任,創造一個有利於其發揮才能和成長、發展的工作環境。

不成熟—成熟理論是在實驗的基礎上提出來的,阿吉裏斯有以實驗進行論證和推廣。例如,某大公司董事長要求阿吉裏斯告訴他如何有效地激勵員工。於是他們就在裝配收音機的廠裏搞了一個實驗。在工廠裏有12個女孩子從事這項工作,原來是每個人都按工程師的設計,分工隻做一部分工作。這個小團體有一個工人組長、一個質量檢測員、一個包裝員。實驗一開始要求這些女孩子按照自己的方法來生產產品,進行自檢和包裝,處理消費者來信,並向她們宣布:如果產量減少不減薪,但增產還能提高工資。

這12 個女孩子自己負責的結果是:在第1 個月內產量降低7%,第6個星期後的情況更糟,她們的工作情緒很低。但是,在實踐中她們從不成熟向成熟發展著。到第8 個星期產量開始增加,到第15個星期產量達到高峰。而這是在沒有檢查員、包裝員和工程師的情況下達到的。更重要的是因減少浪費和工作錯誤使成本降低94%,消費者的抱怨信減少96%。這個實驗表明,擴大個人責任,給予員工在工作上成長和成熟的機會,有助於滿足高層次的需要,挖掘她們的潛力,激勵他們更好地實現組織的目標。

三、領導生命周期理論

領導生命周期理論是一個比較新的理論,它由科曼(A· K· Korman)於1966年首次提出,其後由赫塞(Hersey)和布蘭查德(K· blanchard)予以發展。

該理論也是以俄亥俄州大學的領導行為四分圖理論為依據,並與阿吉利斯的“不成熟—成熟”理論相接近,是一個三維結構的領導有效性模型。其主要觀點是:領導者的風格應適應其下屬的“成熟”程度。在被領導者漸趨成熟時,領導者的領導行為要作相應的調整,這樣才能取得有效的領導。正如著名組織心理學家薛恩指出的那樣:“一個成功的領導者必須是個好的診斷師,也必須重視詢問的精神。如果在他領導下的人們的能力與動機不同,他必須具備彈性地改變自己行為範疇的技巧,如果下屬的需要與動機不同,他們必須以不同的方式去處理。”

科曼在分析俄亥俄州大學的領導行為四分圖理論時,加入了第三個因素:被領導者的成熟程度。他認為“高工作、高關係”的領導並非經常有效,“低工作、低關係”的領導也不一定經常無效,都要看下屬的成熟程度而定。科曼指出,工作行為、關係行為與成熟度之間是一種曲線(非直線)關係。這條曲線可使領導者了解領導方式與下屬成熟程度之間的關係。赫塞和布蘭查德所設計的模式圖。圖中,橫坐標代表以抓工作為主的工作行為,縱坐標代表以關心人為主的關係行為,第三個坐標則是成熟度。

赫塞與布蘭查德對其模式做出定義如下:

工作行為:表示領導者用單向溝通的方式向下屬人員說明應該幹什麼,在何時、何地、用何種方法去完成任務。

關係行為:表示領導者用雙向溝通的方式,用心理的、培育社會情感的措施指導下屬,並照顧職工的福利。

有效的領導方式:表示領導的方式能適應規定的環境,對於各種特定的情境能做出正確的決定。

無效的領導方式:指領導的方式不能適應規定的環境,對於特定的情境不能提供正確的決定。

成熟度:指成就動機、承擔責任的意願和能力,以及個人或小組具有的與工作有關的學識和經驗等。年齡不一定與成熟度有直接關係。這裏考慮的是心理年齡,而不是生理上的年齡。

領導生命周期理論認為,隨著下屬由不成熟而走向成熟,領導行為應按下列程序逐步推進:

高工作與低關係→高工作與高關係→低工作與高關係→低工作與低關係。

上麵部分是本模式的曲線,下麵部分表示職工成熟度。右邊代表不成熟,由右向左逐漸成熟,左端代表成熟,分別以M1、M2、M3、M4表示。相應的領導方式取決於下屬的成熟程度,基本的領導方式分為4種,用4個象限表示。

第一象限:命令型(S1)。高工作與低關係,適用於低成熟度的情況(M1)。下屬職工既不能夠也不願意負擔起工作的責任,他們之所以不願意,是因為他們對於進行這項必要的工作感到缺乏保障與支持。對於這種成熟程度的職工,領導者可采用單向溝通形式向下屬人員明確地規定任務,確定工作規程,告訴他們在何時、何地、以何種方法去做何種工作。例如,企業中的新職工,通常被認為是不成熟的或成熟性比較差的,不能不加以具體指導,他們也需要盡可能詳盡的指示才能做好工作。這時,命令式的領導並不是壞事。

第二象限:說服型(S2)。高工作與高關係,適用於較不成熟的情況(M2)。下屬職工願意負起工作的責任,但是他們缺乏工作的技巧,不能勝任工作。這時,領導者以雙向溝通信息的方式給予直接的指導,同時也從心理上增加他們的意願和熱情。這種方式之所以稱為“說服”型,是因為絕大多數工作仍由領導決定,隻是領導者通過雙向溝通和解釋獲得下屬職工心理上的支持。處於這種成熟程度的職工如果理解到領導決策的原因,而且,如果領導者向他們提供某些幫助和指導,他們會按照所指出的方向去努力工作。

第三象限:參與型(S3)。低工作與高關係,適用於比較成熟的情況(M3)。下屬職工能夠勝任工作。但卻不樂意領導者對他有過多的指示和約束。他們的不樂意感是缺乏自信心或者不安全感的函數。這時,領導者應該通過雙向溝通和悉心傾聽的方式,和下屬互相交流信息、討論問題,支持下屬努力發揮他所具有能力。由於領導者主要是通過鼓勵的方式和下屬共同決策,所以這種領導方式稱為“參與”型。這時領導者沒有必要去具體指導下屬的工作。

第四象限:授權型(S4)。低工作與低關係,適用於高度成熟的情況(M4)。下屬職工具有能力和願望,或有信心來負起工作責任。這時,領導者可賦予下屬權力,領導者隻起監督作用,讓下屬“自行其是”,自行決定何時、何處、怎麼辦的問題。這是因為,這些人員不論工作和心理上的成熟度都已達到應有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