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層分裂勢力反對西藏和平解放
1951年5月23日,西藏和平解放,簽訂了《中央人民政府與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即十七條協議)。《和平協議標誌著1911年以來西藏與祖國關係四十年的不正常局麵結束,西藏重新回到了祖國大家庭的懷抱。關於西藏地方政權,十七條協議規定,在中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西藏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第三條);中央不變更西藏的現行政治製度,不變更達賴喇嘛的固有地位與職權,各級官員照常供職(第四條);過去親帝國主義和親國民黨的官員,隻要堅決脫離與帝國主義和國民黨的關係,不進行破壞與反抗,仍可繼續供職,不咎既往(第十二條)。這樣,原西藏地方政府基本上原封不動地保留下來。這本是中央人民政府根據西藏地方的具體實際,對西藏地方當局采取的寬容政策。但是,西藏上層集團的少數分裂分子不甘心失敗,在西藏和平解放後依然進行反對十七條協議、分裂祖國的陰謀活動。
早在1951年冬天,人民解放軍和平進入西藏的時候,分裂分子以魯康娃·澤旺繞登、索康、赤江、羅桑益西、帕拉·土登維登為首,在拉薩支持“西藏人民會議”,公然反對十七條協議,要把人民解放軍趕出西藏。夏格巴在1948年率“西藏貿易訪問團”赴英美進行分裂活動後,1950年又被任命為“西藏親善使團”團長再次訪問英美等國,尋求對“藏獨”的援助。西藏和平解放後,夏格巴一直留住噶倫堡,以此為據點,裏應外合,與境內外的分裂分子進行叛國活動。
1952年初,嘉樂頓珠秘密回到拉薩,繼續策劃組織所謂“人民會議”。在當年的傳詔法會後不久,分裂分子以“人民會議”的名義於3月30日舉行遊行示威,喧嚷要把人民解放軍逐出西藏。司曹魯康娃、羅桑益西縱容“人民會議”向中央人民政府駐藏代表張經武呈送所謂“西藏人民請願書”,要求修改十七條協議,撤走駐藏解放軍。3月31日,分裂分子又以“人民會議”的名義糾集,二千多人包圍中央政府駐藏代表駐地,搞所謂的“請願”。同時,他們鼓動藏民不賣糧食給解放軍,要用饑餓趕走解放軍。他們還唆使藏軍及喇嘛製造混亂,綁架、殺害駐藏官兵。中央政府駐藏代表及西藏工委對此進行了嚴厲的批評與鬥爭,達賴不得不撤銷魯康娃和羅桑益西的司曹職務。西藏軍區與噶廈分別頒布通告,宣布“西藏人民會議”為非法組織,予以取締。但是噶廈暗中包庇魯康娃等分裂分子,讓其潛逃出境,繼續從事分裂活動。“偽人民會議”事件後,魯康娃借朝佛名義前往印度,以噶倫堡為據點,策劃並指揮康藏分裂勢力的叛亂活動。
“人民會議”並沒有因被取締而停止非法活動。噶廈中的少數分裂分子仍然暗中支持。1953年,阿樂群則、欽繞旺秋等人聚集在阿樂群則家,密謀再組“西藏人民會議”。1954年7月,中央政府通知達賴喇嘛赴京出席全國人大第一屆會議。阿樂群則等人為了阻止達賴赴京與會,公開宣布再組“西藏人民會議”,煽動請願,反對中央的決定。同時,夏格巴等境外的分裂分子在鳴倫堡也成立了“西藏國民大會”,裏外呼應,一起進行分裂陰謀。達賴赴內地出席第一屆全國人大後,於1955年6月返回拉薩,阿樂群則又掀起請願活動。他以迎接達賴為名,呈送了“彙報與請願書”,要求恢複偽“人民會議”的地位,反對籌備成立西藏自治區。11月17日,中央政府駐藏代表責成噶廈明令宣布“西藏人民會議”為非法組織,並將阿樂群則等分裂首領逮捕,其囂張氣焰受到沉重打擊。
1955年,中央政府決定在川、青、甘、滇等省藏區試行民主改革。藏區的封建農奴主包括一些寺廟喇嘛堪布,深感改革觸動其既得利益與統治地位,強烈反對改革。他們以文、武兩手抵製中央的改革政策。阿樂群則等人在拉薩以偽“人民會議”名義,搞靜坐、請願,張貼標語,輪番糾纏中央駐藏代表,以和平手段反對改革。1956年初,分裂分子在外國勢力和台灣當局的支持下,在康巴地區舉行了大規模叛亂,以武力破壞民主改革。
1956年,印度舉行釋迦牟尼涅槃2500年紀念大會,特邀達賴出席。境內外的分裂勢力又乘機進行滯留達賴於國外的分裂活動。達賴的哥哥嘉樂頓珠和土登諾布從美國趕回印度,與魯康娃、夏格巴等分裂勢力彙合,力勸達賴流亡印度,居留於噶倫堡從事“藏獨”活動。夏格巴甚至企圖在達賴於1957年1月訪問加爾各答時,用汽車劫持達賴到美國領事館。對此,周總理親自訪印,進行工作,才使尼赫魯許諾不支持“藏獨”勢力,周總理還兩次與達賴進行長談,堅定了他回國的立場。1957年2月初,達賴一行返藏,國內外分裂分子企圖利用達賴訪印,逼其流亡印度搞“藏獨”的此次陰謀未能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