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鬧“藏獨”的國際活動(2 / 3)

6月14日下午達賴到達法國斯特拉斯堡。據報道他的這次訪問在歐洲共同體的議會裏引起了消極的反應。歐洲議會議長發表聲明,他不會接見達賴喇嘛,也不會讓達賴在議會講話,他還說,我不認為在目前形勢下他的訪問對於歐洲議會改善與中國的關係會有什麼用。歐洲議會辦公室和議會政治集團主席也聲明,西藏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議會沒有邀請達賴喇嘛。

6月15日下午在歐洲議會大廈的一個會議廳舉行記者招待會。由於未能在議會講演,所以早已印製好的《對歐洲議會員的演講》稿隻好在記者招待會上散發。在此文中,達賴重彈中國政府踐踏西藏人權,暴力鎮壓要求民主、自由的藏民,向西藏移民等老調,並聲稱中國政府在西藏實行暴力仍在繼續。達賴重申他的5點和平建議;此外他又提出以下幾點“想法”,即“斯特拉斯堡建議”:

一、西藏應當成為一個由它自己支配的民主的政治實休,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持“聯盟”的關係?

二、由中國政府負責西藏外交事務,但是西藏政府在國外可以設立宗教、文化等方麵的外交辦事處;

三、西藏政府加入世本人權宣言;

四、西藏政府應該由通過全民投票選舉出執行首腦、對財政立法和獨立的司法體係組成。政府所在地是拉薩;

五、西藏經濟、社會體製應根據西藏人民的意願來決定;

六、西藏禁止核武器或其它武器的製迨、試驗、儲存、以及核能的利用。

七、應該召開地區和平會議來保證正使西藏通過非軍事化而成為和平的聖地,在這個會議召開和非軍事化、非核化實現之前,中國可以有權在西藏保持以防禦為目的的、有限量的軍事設施的存在。

達賴還解釋提出這個建議的原因與打算。他說,西藏政府的代表團已經組成,準備同中國政府代表會見,進行詳細討論。在回答各國記者提問時,達賴表示,“西藏應該建立自己的民主政府,同中國保持聯盟的關係……全麵獨立太難實現了,因而需要采取現實主義態度”,“……西藏人的事應該由西藏人自己解決,我隻是藏族人的自由代言人”,“……我在外邊更有利,可以充當西藏人的自由代言人”,“西藏問題是西藏人的問題,不是我本人的問題,60年代以來我一直認為,達賴的地位應當由西藏人來決定,而不是由我個人來決定”,“……我並不反華,並不反對中國政府,隻是要求恢複我們的權利。”

不可取的“中間道路”

達賴在1987年訪美提出“五點建議”後,流亡集團的分裂分子四出活動,發表講話,製造輿論,企圖就“西藏的地位”問題與中國政府進行談判。但這種分裂主張遭到中國政府拒絕。而追隨達賴的青年人,特別是西藏青年大會堅決要求獨立,並主張在西藏舉行武裝暴動。達賴自稱,他要在這二者之間開辟一條中間道路,作出讓步,在某種程度上得到北京的支持,重開談判,解決西藏問題。斯特拉斯堡建議就是達賴所謂中間道路的體現。這條“中間道路”可取嗎?回答是否定的。

首先,“中間道路”提出的曆史前提“西藏曆史上是一個獨立的國家”。達賴在“斯特拉斯堡建議”中開門見山就說“我國曆史是一部獨立的曆史”;“從未向任何國家出讓過主權西藏與中國是兩個根本不同的國家。”他是想用歪曲曆史的辦法,為“藏獨”製造依據。而在這種曆史前提下提出的“西藏政府”與中國的談判建議,隻能是導致中國承認“西藏流亡政府。”這是將中國內政變成兩個國家之間問題的企圖。

其次,建議提出的西藏作為一個“自治的民主政治實體”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聯盟關係(Assosiation)的政治主張是不可取的。這個政治主張是整個建議的核心。在這個主張中,所謂的西藏政府有權決定同西藏和西藏人有關的所有事務,“中國政府負責西藏的外交事務。但西藏政府在國外可以設立宗教、文化等方麵的外交辦事處。”這種主張很容易使人想起近代史上的宗主權或保護權。按照這種曆史傳統,被保護國的外交與國防為保護國或宗主國負責,其內政則自主獨立,盡管如此,被保護國仍然是國際法的主體,享有主權或半主權。由此看,斯特拉斯堡建議就是企圖將中國內部的民族區域自治問題變成類似於曆史上的所謂的保護權或宗主權關係,改變西藏的法律地位。

再次,建議提出通過非軍事化和中立化將西藏變成和平區和大國之間的緩衝國的主張,是故意混淆中印關係中的問題,是涉及到中國主權與領土完整的問題。如果將中國的西藏拿出來與印度去建立和平區或中立區,其結果隻能是破壞中國的領土完整。這正是曆史上英印殖民主義著侵略西藏的目標之一。

第四,達賴在建議提出前還提出將中國國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改為“亞細亞共和國聯盟”或“亞細亞合眾國”,以適應中藏雙方的“地位平等”。這一主張也同樣是不可取的。達賴說“中間道路意味著不是完全獨立,而是地位平等,相互尊重。在一個共和國裏我們有自己的地盤,是那裏的主人,中國幫助我們。”達賴在提出這一主張時,把中國與蘇聯作了比較,希望未來的中國象蘇聯各加盟共和國擁有主權一樣,西藏、新疆、內蒙古、滿洲也同中國地位平等。由此看來,這種“合眾國”或“國家聯盟”的主張都是要分裂中國,就象現在的蘇聯瓦解而成為“獨聯體”一樣。

總而言之,斯特拉斯堡建議,並不是什麼新的建議,它隻是在表麵上作了某些讓步,並沒有徹底放棄“西藏獨立”的主張。西藏分裂集團不得不看到,國際上雖然有某些反華勢力同情他們,但沒有一個國家政府公開支持其“西藏獨立”主張。因此轉變手法,提出一些新名詞,如“自治的民主政治實體”、“國家聯盟”等,但其實質仍然是搞“西藏獨立”。所以理所當然遭到中國政府的拒絕。就在這個“建設”提出後不久,中國政府嚴正聲明:“中國對西藏的主權不容否認。西藏獨立不行,半獨立不行,變相獨立也不行。”這個建議,沒有從根本上放棄藏獨主張,不能作為同中央談判的基礎。

達賴喇嘛在1989年

1989年,無論是對中國還是對世界,都是具有特殊意義的一年。

對中國來說,1989年是國慶40周年,改革開放10周年,也是平息1959年西藏叛亂30周年。但是這一年也是中國曆史的多事之秋。3月拉薩再次發生騷亂,國務院於3月7日宣布在拉薩實行戒嚴。春夏之交在北京地區發生了動暴亂。此後西方對中國推行政治孤立、經濟製裁。為了表示對中國的所謂“懲罰”,西方某些組織極力抬高達賴的地位,授予他各種人權獎,以至本年度諾貝爾和平獎。

對世界來說,1989年是國際關係的一個轉折時期。東歐社會主義國家共產黨政權易手,蘇聯的動蕩、德國的統一,標誌著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的兩極體係崩潰。世界範圍的社會主義出現了嚴重挫折。中國麵臨著嚴峻的考驗。

西藏流亡集團利用中國出現的暫時困難,在國際上掀起了分裂活動的高潮:

1.呼籲國際幹預西藏問題:3月7日國務院宣布拉薩戒嚴。流亡集團立即作出反應。流亡集團駐華盛頓特別代表發言,呼籲給美國議員寫信或開展遊說活動幹預西藏的獨立活動。他認為這是一種有效的辦法,可以贏得國會通過決議,支持西藏獨立。3月10日,達賴在每年一度的所謂“民族起義獨立日”紀念文告中誣蔑國務院宣布的拉薩戒嚴令。他還向包括美國總統布什和蘇聯領導人戈爾巴喬夫在內的世界40位領導人致電,要求他們幹預西藏問題,取消在拉薩實行的戒嚴。西藏青年大會還呼籲美國援助資金與武器,幫助他們在西藏開展遊擊戰,爭取“西藏獨立”。流亡集團駐華盛頓特別代表還以“國際聲援西藏運動”主席身分,接受美國有線電視廣播網(CNN)采訪,呼籲國際社會支持流亡集團的分裂活動。

2.出訪歐美,開展反華的人權活動:達賴在國際上以“聖雄甘地第二”自居,鼓吹“非暴力”思想,因此十分接近西方媒介,成為新聞人物。他正是利用國際媒介的作用,打著維護人權的旗號,鼓吹“西藏獨立”。1989年4月,他開始歐美之行,向中國發動了新一輪的人權攻勢。在歐洲之行中,達賴將工作重點放在歐洲議會。4月17日,他在斯特拉斯堡歐洲議會大廈發表題為《多元世界中的人權普通性》,他在演說中以華麗動聽的辭藻宣揚他的“非暴力”思想:

不了解幸福的真正性質是有人將苦難加於他人為主要原因。這種人認為別人的痛苦可能會給他們自己帶來幸福,或者他們自己的幸福更重要。……但是,這是鼠目寸光的作法,給別的生靈造成痛苦不會使自己得到任何真正的好處。以犧牲別人的代價得到的眼前利益是不會持久的。從長遠看,給別人造成苦難和侵犯別人的和平和幸福的權利隻會給自己造成疑懼、焦慮和不安。這樣的感覺隻會擾亂作為幸福的標誌的內心的平靜和滿足。……西藏人民渴望將這塊他們的家園的高原轉變成真正的和平聖地,在那裏,人和自然可以和睦與和平相處。

北京平息反革命暴亂後,達賴又不失時機對中國進行誣蔑。6月27日,他在哥斯達黎加說,“最近在中國出現的暴力事件,多年來已在西藏出現。”

3·接受諾貝爾和平獎,乘機攻擊中國:1989年六四風波之後,西方為了表示對中國的不滿,將達賴抬出來,提高他的影響,借以“懲罰北京”。7月21日,達賴在美國國會發表演說,將北京平暴與拉薩戒嚴胡扯在一起。他說,“中國對民主運動的鎮壓標誌著將對西藏的自決采取新的強硬方針”。同日,他接受了美國國會授予的人權獎——沃倫伯格獎。在頒獎致辭中,達賴又放攻擊之詞:“在西藏對暴亂僧侶的殘酷鎮壓不象在北京的屠殺那樣在西方被廣泛地報道。”

1989年對達賴集團來說,其最大的也是意外的收獲莫過於達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1989年10月5日挪威諾貝爾委員會在奧斯陸宣布,把1989年諾貝爾和平獎授予達賴喇嘛。該委員會負責人公然說授獎是為“懲罰”中國和影響西藏局勢。這一決定顯然傷害了中國人民的感情,助長了西藏分裂主義分子的氣焰。達賴對此說:“我隻是一名普通的佛教僧侶……這次諾貝爾和平獎也許可以使更多的人睜開眼睛看一看他們自己的本質,”“獲獎將有助於促進建立一個獨立的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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