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聯合國關於西藏問題的幾個決議(2 / 3)

1959年3月10日,西藏地方政府利用達賴喇嘛準備當晚到西藏軍區駐地看文藝演出之事,造謠說,西藏軍區要趁機扣留達賴喇嘛,煽動拉薩市民與喇嘛前往達賴住地羅布林卡阻止達賴到軍區去。武裝叛亂由此發生。分裂分子舉起象征西藏獨立的雪山獅子旗,喊著“西藏獨立”,“趕走紅漢人”等口號。他們還在拉薩街頭張貼出“西藏獨立”的布告。與此同時,叛亂分子在羅布林卡召開偽“人民代表會議”,決定西藏要同中央決裂,要為西藏獨立鬥爭到底。他們派兩名官員帶領六名“人民代表”去印度駐拉薩領事館聲言西藏正式搞起獨立運動,要求印度政府予以支持。印度領事館公開接見叛亂代表,並收下了他們的獨立聲明。

分裂分子發動武裝叛亂後,立即向外界聯係,企圖取得國際社會的幹預。3月13日,偽“人民會議”通過印度駐拉薩領事館電台向噶倫堡發出電報:

噶倫堡夏格巴轉西截幸福事業會全體,藏曆二月一日(3月10日),西藏獨立國已成立,請向大家宣布。

3月14日,又發出電報:

西藏已成立獨立國家,漢政府準備大規模鎮壓,請向鄰國印度政府、佛教會議、聯合國報告,立即派人來此地視察真實情況……

西藏獨立國人民會議全體大會

3月31日,達賴喇嘛在叛亂分子挾持下越過“麥克馬洪線”。印度外交部派出高級官員親往邊境迎接,英美等國記者也設法同達賴會見。4月24日,印度總理尼赫魯接見達賴。他一方麵承認西藏是中國領土,另一方麵又攻擊中國不遵守西藏自治的保證。印度國內的一些反華勢力鼓吹西藏是一個獨立的國家,並組織了“支援西藏人民委員會”要求把“西藏問題”提交聯合國。

1959年9月,第十四屆聯合國大會在紐約召開。9月2日,印度政府將達賴喇嘛接到新德裏,策劃把“西藏問題”提交聯合國。9月9日,一封以達賴名義給聯合國秘書長哈馬爾伍德的呼籲書從新德裏發出,要求聯合國立即製止中國對西藏人民的“違反人道的犯罪行徑”。

在美國中央情報局支持下的國際法學家委員會在1959年夏對中國在西藏侵犯人權的所謂“事實”進行了調查,認為中國在西藏推行種族滅絕的政策。該委員會將其所謂的調查報告提交給聯合國審議。正是由於美國背景下的法學家們的調查,鼓舞了達賴喇嘛直接向聯合國秘書長發出關於西藏問題的呼籲,試圖通過聯合國的幹預,達到“西藏獨立”的目標。在以後多年裏,達賴時常致信聯合國,呼籲國際勢力幹涉西藏問題,以希國際社會對西藏問題引起關注。在這些呼籲書中,主要闡述了以下諸種觀點:

1.認為西藏是獨立的。其理由主要有:曆史上(1912年前)中國與西藏之間隻有“供施關係”,而無所謂政治隸屬關係,“無論在西藏或其他任何一個國家都沒有能作為綱領把西藏歸屬於中國範圍的可作根據之文件”。1912年十三世達賴宣布西藏獨立;1913年蒙藏協定“互相承認了西藏與蒙古都是獨立的國家”;1913年西姆拉會議表明西藏與英國和中國一樣,有獨立的締約國資格;1912年至1950年之間,“西藏內部沒有漢人勢力”,西藏外交“自行作主”;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西藏“始終保持了中立”;中國對西藏不僅無主權,1907年英俄兩國承認的中國對西藏的所謂“宗主權”也是不存在的。

2.1950年中國人民解放軍進軍西藏是“非常殘暴的侵略行為”;1951年5月23日簽署的十七條協議是被迫的、無效的;偽“人民會議”對十七條協議的背叛是“合理的”。

3·認為國際法學家委員會關於西藏問題的報告“很好”;在西藏存在著漢人對藏人的種族滅絕與宗教迫害。

4.籲求聯合國與聯合國秘書長調查“漢人侵藏、迫害藏人”的事實,“希望聯合國幫助西藏消除中國的侵略”,恢複西藏的自由與獨立。對馬來亞和泰國等國向聯合國提出關於西藏問題的提議表示“非常高興”,“永遠懷念他們的恩德”。

西藏流亡政府和達賴本人堅持的上述觀點,也是他們推行西藏獨立政策的主要根據。雖然這些觀點缺乏曆史依據,站不住腳,但在國際上引起了一些人對某些弱者的同情。在聯合國,由於美國對其盟國的指使或對弱小國家的操縱,西藏問題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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