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不一定都反映在報表上(2 / 2)

根據會計準則規定,母公司隻能把持股比例超過20%的股權投資,按照持股比例把投資對象的利潤反映在母公司財務年報上。如果持股比例不到20%,那麼這時候就隻能把實際收到的現金分紅反映在母公司財務年報上。如果該公司推遲分紅或者幹脆不分紅,母公司財務年報上就無法反映這種真實盈利水平。

除此以外,也有個別持股比例超過20%的股權投資也是這種情形。例如,伯克希爾公司當時擁有政府雇員保險公司的持股比例是35%,可是當時伯克希爾公司已經把這部分股權所對應的投票權委托給了別人,所以仍然隻能把實際收到的現金分紅反映在伯克希爾公司財務年報中。

這一結果給伯克希爾公司財務年報帶來的扭曲信息是:如果按照伯克希爾公司當年的實際持股比例,政府雇員保險公司1982年應該分配給伯克希爾公司2650萬美元利潤,而實際上隻分配350萬美元;那還不如政府雇員保險公司當年應該分配給伯克希爾公司公司400萬美元,當年全部分配完畢,反映在伯克希爾公司賬麵上的“業績”更好看一些。

不用說,這兩種情形之間是有著巨大差別的。後者實現的利潤隻有不到前者六分之一(400÷2650=15%),可是反映在賬麵上卻更好看。如果不了解財務核算的這種差別,當然就會產生誤導、誤判了。

財務核算如此複雜,那麼是不是都要求投資者具備高超的財務本領呢?顯然這是不現實的。為此巴菲特認為,投資者閱讀年報時一定要注意把每家投資對象所實現的未分配利潤全部計算在母公司賬麵上(無論投資比例大小),這樣才能得到完全、真實的經濟結果。

而實際上,要做到這一點依然是不現實、不可能的。因為你根本無法得到某公司所有被投資對象的財務年報。例如伯克希爾公司旗下有70多家子公司,你又怎麼可能得到所有這些子公司的財務年報,從而推算伯克希爾而的真實盈利狀況呢?即使得到了,也無法進行實際操作。

這怎麼辦?有一個簡單辦法可以解決,那就是每年公司分紅和送股後都會進行股價除權處理,隻要把股價進行精確複權,就能計算出投資者應該享受到的所有分紅利潤。當然,這種精確複權並不需要你去一筆一筆計算,可以通過電腦軟件很輕易地實現。遺憾的是,目前我國國內還找不到這樣的軟件,其他所有計算方法都是存在著不同程度誤導的。

[啟示錄]

根據會計準則規定,不同控股權企業的盈利反映在母公司報表上的方法是不同的;更何況一家上市公司往往有幾十上百家投資對象,要全麵反映其盈利狀況非常困難。投資者對此要有一定的思想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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