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跟我有太多理由要感謝喜斯糖果及其總經理查克,最明顯的原因是他們幫我們賺了那麼多錢,而且其間的過程是如此令人愉快,還有一點同樣重要的是擁有喜斯糖果讓我們對於強勢的特許事業有更深一層的認識,我們靠著在喜斯身上所學的東西,在別的股票投資上又賺了更多的錢。
——彼得·林奇
[巴菲特是這樣煉成的]
巴菲特認為,投資股票必須關注該公司是否具有經濟特許權。經濟特許權就像一項秘密武器,使得該公司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巴菲特對經濟特許權的認識,最早是從喜詩糖果身上開始的。
巴菲特在伯克希爾公司1991年年報致股東的一封信中,詳細敘述了當年買入喜詩糖果公司的情形。他回憶說,那是1972年1月3日,伯克希爾公司所屬子公司中有一家叫藍籌票據的公司,準備購並美國西海岸一家盒裝巧克力製造、銷售商喜詩糖果公司。
當時喜詩糖果公司提出的報價是,用稅後取得的100%的股權換算成4000萬美元。由於當時該公司賬上現金有1000萬美元,所以伯克希爾公司實際上需要付出的代價應該是3000萬美元。
當時巴菲特和查理·芒格對經濟特許權的真正價值還沒有足夠認識,所以在他們看過對方賬本、發現賬麵淨值隻有700萬美元時表示,最高隻願意出2500萬美元的買入價,而且一口咬定隻願意出這個價,超過了就不要。而凡是了解巴菲特品性的人都知道,他開出的價格從來都是一口價:要麼成交,要麼拉倒。
如果當時這筆成交價格談不攏,也就沒有了後來的喜詩糖果公司的一係列故事。令巴菲特感到幸運的是,喜詩糖果公司居然接受了2500萬美元的報價。如果當時喜詩糖果公司堅持非要3000萬美元的話,巴菲特事後一定會感到非常痛心的。因為在當時巴菲特已經很看好喜詩糖果公司的那種定價魔力,以及當時喜詩糖果公司副總經理查克(Chuck Huggins)的管理才能。
並購案完成後,巴菲特在短短5分鍾內就和查克達成合約,由他出任總經理,並且談妥了具體薪資報酬。
巴菲特的一貫做法是,無所謂簽不簽書麵協議,雙方倡導誠信守諾。事實上,直到幾十年過去後的現在,他們之間也沒有一份書麵契約,全靠君子協定走到今天。
20年過後回過頭來看,喜詩糖果公司的年銷售額已經從1972年的0.29億美元增長到1991年的1.96億美元;而收購它的那家藍籌票據公司的同期票據買賣收入卻從1.025億美元下降到0.12億美元。
更令巴菲特喜出望外的是,喜詩糖果公司的利潤增長速度大大超過銷售增長速度,稅前獲利從1972年的420萬美元一路增長到1991年的4240萬美元,稅前利潤率在1991年達到21.6%的最高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