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幸我們以企業形態運作的模式所受到的租稅懲罰,因為我們采取長期投資策略而稍稍減輕。雖然就算是證交所得免稅,查理跟我還是會堅持遵照買進並持有的策略。這是我們認為最好的投資方式,同時也最符合我們的個人特質。當然,第三個好處就是因為這樣做可以使我們隻有在實現資本利得時才需要繳稅。
——彼得·林奇
[巴菲特是這樣煉成的]
無論以股換股還是現金收購,盡可能推遲納稅期限是巴菲特重點要考慮的一個問題。尤其是對於伯克希爾公司這樣規模龐大的企業來說,能夠盡可能推遲納稅期限的到來,其避稅、節稅效果非常可觀。
巴菲特在伯克希爾公司1993年年報致股東的一封信中說,伯克希爾公司的組織形態是合夥企業或美國人所稱的S型企業,這是許多美國企業最常見的形態。它的最大好處是,可以大大減少稅收負擔。
但伯克希爾公司與眾不同的是,在此基礎上,還會因為采取長期投資策略稍稍減輕租稅負擔。當然,哪怕證券交易所得是免稅的,他和查理·芒格也會堅持長期投資策略,因為這種長期投資策略最符合他們的個人特質。除此以外還有第三個好處,那就是長期投資策略可以使伯克希爾公司隻有在實現資本利得時才納稅,從而有更多的現金被伯克希爾公司用來進行資本運作,讓雪球越滾越大。
巴菲特在伯克希爾公司1998年年報致股東的一封信中說,對於他和查理·芒格來說,如果要簽發後麵帶有一大串“0”的大額納稅支票一點都不會感到困擾。事實上,1998年僅僅伯克希爾公司和通用再保險公司給美國聯邦政府所交納的稅金就有27億美元之多,足夠美國政府使用半天以上的一切費用開銷。
應該說,這種觀點巴菲特從小以來就一直是這樣的。早在巴菲特剛出茅廬時,他就在拜訪其他投資者時經常隨身帶著他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單,一半是炫耀、一半是誘惑地對他們說:“怎麼,難道你們不想像我這樣交這麼多的稅嗎?”當然,當時他的這一舉措目的主要是為了募集資金、擴大投資領域。再說了,納稅和避稅並不矛盾,前者是應盡職責,後者是企業本能。
伯克希爾公司的主要避稅方法是盡可推遲納稅,而不是偷稅逃稅。
巴菲特在伯克希爾公司1998年年報致股東的一封信中說,伯克希爾公司的稅務負擔常常會引起外界誤解。這主要有兩方麵:
一是伯克希爾公司作為一個企業,無論取得投資收益還是其他正常營業利潤,都必須支付35%的所得稅。這與個人股票投資隻需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相比,納稅負擔要高出75%,這是外界不知道的。
二是其他大部分美國企業都把70%的股票投資收入列為免稅收入,所以外界以為伯克希爾公司也是這樣的。而實際情況呢,這種優惠政策隻適合於伯克希爾公司旗下非保險業務所持有的股票,可是要知道,伯克希爾公司旗下保險業務所持有的股票比重更大,高達59.5%。這實際上就表明,伯克希爾公司的稅賦負擔比一般人想象的要高得多。而即使這樣,伯克希爾公司依然創造了每年20%的投資回報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