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精要
《道德原則研究》以詩一般美好的語言,鐵一樣嚴密的邏輯,表述了休謨獨具特色的倫理學思想,是休謨“所有著作中無與倫比的最優秀的著作”。
大衛·休謨1711年出生於蘇格蘭首府愛丁堡。父親約瑟夫·休謨是一位伯爵的後裔,在貝裏克郡(Berwickshire)奈因微爾斯鎮(Ninewells)襲有一座莊園。母親凱瑟琳是發爾康諾爵士的女兒(發爾康諾是民事最高法院的院長)。休謨是家裏的第三個孩子,有一兄一姐。休謨才兩歲的時候,父親就去世了。母親沒有再嫁,而是全心全意地撫養和教育孩子。
聰明早慧的休謨,未滿12歲就與兄長一起進入愛丁堡大學學習。在大學的三年時間裏,休謨與兄長一同修習了自然科學、自然哲學、希臘語、邏輯學和形而上學等課程,最終都沒有取得學位,不過“這在當時是很普通的”。大學畢業後,休謨回到了奈因微爾斯。大學期間形成的學術愛好,使他從內心裏拒絕家人為他預想的法律道路,為此,他甚至使出了狡猾的手段:“當他們以為我正在披閱屋埃特(Voet)和維尼烏斯(Vinnius)的時候,我實際在暗中是貪讀西塞羅(Cicero)和維琪爾(Virgil)諸位作家”(《休謨自傳》)。
但是由於當時蘇格蘭通行的長子繼承製,休謨隻繼承到了相當少量的遺產。而且長期的學術研讀,對他的健康也造成了影響。休謨於是在他23歲那年離開家鄉,到英格蘭卜魯斯陶(Bristol)的一家商行裏找了個工作。為了符合英格蘭人的發音習慣,他還把自己的姓,由“Home”改為了“Hume”。但沒過幾個月,他就因為感到“那種生涯完全不合我的脾胃”(同上),而離開了卜魯斯陶,去了物價水平較低的法國,並最終在安如郡的拉福來舍隱居了起來。休謨說服了那裏的耶穌會學校(笛卡兒曾經在這個學校就學),允許他使用圖書館。盡管生活清貧,使他不得不“決意力求節省,以彌補資產的不足”(同上),但心無他欲的休謨卻認為自己“在法國舒適地過了三年”(同上),而且在這三年中“奠定了我一生的大計,那個大計我一直不懈地追求下去,結果也算符了所望”(同上)。這個“一生的大計”,就是他的《人性論》。
1737年,休謨回到英國,在自己兄長的莊園裏居住,並籌備《人性論》的出版事宜。1739年1月,《人性論》匿名出版,休謨原本“期待著猛烈的攻擊,打算用堂堂的反駁來迎擊”,誰料想幾乎沒有任何人注意到這部巨著的出版,用休謨自己的話來說,“任何文學的企圖都不及我的《人性論》那樣不幸。它從機器中一生出來就死了,它無聲無臭的,甚至在熱狂者中也不曾刺激起一次怨言來”(《休謨自傳》)。這令休謨始終耿耿於懷,他在自傳中還寫道:“我一向總想,我在印行了《人性論》之後,所以遭了失敗,多半由於敘述的不當,而不完全是由於意見的不妥”。這種想法促使他先後完成了對三卷本《人性論》的改寫。出版於1748年的《人類理解研究》和1557年的《論情感》,便分別是對《人性論》第一、二卷的改寫。而本文所要介紹的《道德原則研究》,則是對《人性論》第三卷《論道德》的改寫。休謨對這部著作相當滿意,稱它在自己“所有不論曆史的,哲學的,或文學的著作中是無與倫比地最優秀的著作”(曾曉平譯,《道德原則研究》,第2頁,商務印書館,2001年。下文凡引自該書處,都隻標明頁碼)。
1744年,休謨聽從了他的朋友,愛丁堡市市長約翰·庫特的建議,參加了愛丁堡大學倫理學和精神哲學教授職位的競選。最初並沒有任何人公開地反對休謨的當選,但在那位市長離職之後,最終獲選的卻是休謨的“朋友和老師”,哈奇遜(Francis Hutcheson)。盡管後者拒絕當選,休謨還是沒能得到這個職位。之後,休謨給一位精神錯亂的貴族當了一年的家庭教師,爾後成為了一位將軍的秘書,陪同這位將軍出征法國和出使奧地利維也納和意大利都靈。這兩次工作給休謨帶來了約1000英鎊的資產,這令他在1749年回國之後可以不必再為生計煩憂,專心地從事研究和寫作。1752年,在為蘇格蘭辯護士協會(Faculty of Advocates)選為圖書館員之後,休謨利用此處豐富的藏書,開始撰寫《英國史》。在《英國史》出版之後,已經相當富裕的休謨原打算在蘇格蘭安度晚年,卻受到將到巴黎赴任英國駐法國大使的赫特福德(Hertford)伯爵的極力邀請,於1763年成為了這位伯爵的秘書(在這位伯爵因升任愛爾蘭總督而離開巴黎之後,休謨甚至做了一段時間的代理公使)。在這第二度在法國生活的三年裏,休謨在法國的上流社會中受到了相當的歡迎,與狄德羅、霍爾巴赫都過從甚密。雖然一度打算終身定居這裏,但休謨還是於1766年返回了英國,並將盧梭帶回了英國,之後便與盧梭發生了著名的口角,“休謨倒表現得忍讓可佩,但是患有被害狂想症的盧梭堅持跟他一刀兩斷”。當休謨再次打算回鄉隱居時,卻又拒絕不了赫特福德伯爵的弟弟康威(Conway)將軍的邀請,成為了這位國務大臣的秘書。
休謨於1769年得償所願回到愛丁堡,此時距他23歲離家謀生時已過去了25個年頭,他已經成為了年收入1000鎊的富人。他覺得自己還很健壯,“而且雖然年邁,還希望久享清福,並看著自己聲名日起”(《休謨自傳》)。但一場突如其來的疾病,卻將他徹底地擊倒了。所幸的是,生性平和的休謨,“以快樂甚至詼諧的品質麵對死亡”。1776年4月,即他臨終前4個月,休謨完成了一篇簡短的自傳,並交給了好友亞當·斯密。斯密1777年出版了這篇自傳。
回憶起好友休謨,斯密曾經這樣評價:“無論在休謨生前或死後,我始終認為,他在人類天性的弱點所允許的範圍內,接近了一個理想的全智全德的人”。
“作品內容”
道德原則研究的背景
近代哲學的一個最重要的時代背景,是牛頓力學體係的產生。牛頓體係成功地解釋和說明了各種複雜、多變的物理現象,使人們感到人類已經(能夠)獲得對自然世界的澄明知識。這一來自自然科學領域的偉大成就促使近代知識分子們,以同樣科學的態度和方法去探索人類本性,去解開人性之謎。出生於18世紀的英國、堪稱時代精英的休謨,正是循著這樣一種思路,而展開了其“人學”探索之路的。
休謨認為,“人類本性隻包含理性或知性和激情兩大部分”(第3頁),因此對人性的研究,也隻需要包括對知性與情感的研究。這一研究的結果,便是作為《人性論》第一卷的“論知性”和作為第二卷的“論情感”。但是由於“道德是一個比其他一切主題更令我們感興趣的主題”(第4頁),休謨才將“道德”獨立出來,寫就了作為《人性論》第三卷的“論道德”。但“論道德”並不是與“論知性”和“論情感”平行的一個人學分支,而是隸屬於“論情感”的。因此,休謨的倫理學,是隸屬於其情感主義的心理學的。實際上,以心理學方法來研究道德,本就是17、18世紀的英國經驗主義哲學家們通行的做法。況且,休謨還曾經是道德感論者哈齊遜的朋友和追隨者。
在理性(或知性)與情感二者之中,休謨一反傳統,選擇了用後者而不是前者來說明道德。這是因為休謨認為,理性隻能提供給人事實或者關係的客觀知識,但無論是關於事實還是關於關係的理性知識,都無法推動人去行動。推動人們進行道德判斷,推動人們去行動的動力之源,隻能是情感。如果道德起源於理性的話,豈不是說在客觀的事實與關係之中,也存在道德性。休謨由此提出了著名的倫理學的“休謨問題”,即從“事實判斷”(或實然判斷)中,推不出“價值判斷”(或應然判斷)。他批評以往的倫理學家在進行論述時,總是不自覺地從對“是”的說明,跳躍到了對“應當”的說明。但這根本是兩類判斷,從無論怎樣的對“是”的說明中,都得不出任何一個“應當”的判斷。在這兩類判斷之間,有一條無法逾越的鴻溝。正是出於這樣一種思維邏輯,休謨在《道德原則研究》中,展開了對道德的原則性研究。
道德原則研究的對象、方法與目的
休謨將自己最成熟的這部倫理學著作命名為《道德原則研究》,然而在這部從題名上來看似乎應當是以研討道德原則為方式來進行闡述的著作裏,他幾乎沒有討論任何一條道德原則,而是集中了幾乎所有精力和筆墨,討論了對他人有用的、對自己有用的、直接令自己愉快的和直接令他人愉快的這四類品質,並藉由此種討論回答了道德的真正起源問題。那麼,休謨通過《道德原則研究》這部他自視為其所有著作中“無與倫比地最優秀的著作”所完成的,難道是一篇文不對題的命題作文嗎?不是的。因為休謨所謂的“道德原則”,並不是我們一般所理解的規範性的“道德原則”,而是指“道德本身得以成立的原則”(第9頁)。用休謨自己的話來說,即作為“倫理學的基礎”的“一切責難或讚許最終由之而發源的那些普遍的原則”(第2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