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精要

以同情感和同感為基礎,斯密的《道德情操論》為我們闡釋了道德起源問題的同時,並構建了一個精致的道德體係。

亞當·斯密,1723年6月5日出生於蘇格蘭法夫郡的柯卡爾迪。他的父親也叫亞當·斯密,是柯卡爾迪海關的審計員,在斯密出生前幾個月就去世了。母親瑪格麗特·道格拉斯,出生於一個大地主的家庭,婚後不到三年便成了寡婦,但一直活到90歲的高齡。由於是孤兒寡母,在斯密的整個幼年和少年時代,母子一直相依為命。斯密終身未娶,所以即使是在他長大並成為名人之後,他母親也始終是他生活的中心。斯密一生都對他的母親懷著美好的眷戀和尊敬之情,並且侍奉母親60餘年,報答了母親的養育之恩。

斯密接受啟蒙教育是在柯卡爾迪的市立學校。這所學校在當時很有名望的校長戴維·米勒先生的指導下,曾造就了一批卓越的人才。在學校裏,斯密就以對書籍的熱愛和超人的記憶力而引人注目。1737年,斯密升入格拉斯哥大學學習,據稱他當時最喜愛的學科是數學和自然哲學。在格拉斯哥大學期間,對斯密影響最大的當屬弗朗西斯·哈奇森教授,哈奇森的道德情感學說和對自由的熱愛之情都深深地感染了他。1740年,斯密作為斯內爾獎學金的獲得者轉入牛津大學的巴柳爾學院。在牛津大學,斯密主要致力於拉丁語和希臘語古典著作的學習和研究,並且還研讀了包括《人性論》在內的部分哲學著作。

1746年,斯密結束了在牛津大學六年的學習生活,回到了自己的故鄉。在隨後的兩年裏,他幾乎都待在柯卡爾迪他母親的身邊,同時尋找著合適的工作。1748年,斯密到愛丁堡大學任教,先後講授過英國文學和經濟學等課程。1751年,斯密受聘於格拉斯哥大學,開始在其母校長達13年的教學生涯。這13年是斯密一生中非常重要的時期,他自己也覺得這是他一生中收獲最大,過得最愉快、最體麵的一段時光。斯密許多重要的學術思想也是在這個時候基本形成的。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學先是講授邏輯學,但時間很短。1751年11月該校的道德哲學教授托馬斯·克雷吉去世,所以斯密於1752年4月便接替他成為道德哲學講座的教授。在格拉斯哥大學期間,斯密先後擔任過財務主管、教務長和副校長等職務,並且還於1759年出版了他的倫理學巨著《道德情操論》。

1764年,斯密正式辭去格拉斯哥大學教授的職務,受邀作為巴克勒公爵(當時英國財政大臣查爾斯·湯申德的養子)的私人教師,開始為期近三年的歐洲之旅。在歐洲尤其是在法國巴黎,他結識了許多當時著名的思想家,如百科全書派成員狄德羅、霍爾巴赫、愛爾維修,重農主義者魁奈、杜爾哥等。1767年,斯密又回到了柯卡爾迪母親的身邊。在此後的十幾年時間裏,斯密一直潛心研究,繼續他的《國富論》著述工作。1776年3月,《國富論》出版。兩年後,由於巴克勒公爵的舉薦,斯密被任命為蘇格蘭皇家海關稅務司長。由於工作的關係,1778年斯密遷居愛丁堡,並在那兒度過了一生中的最後12年。1787年11月至1789年11月,為了表彰斯密巨大的學術成就和為格拉斯哥大學所做的貢獻,格拉斯哥大學連續兩次推選斯密為名譽校長。1790年7月17日,斯密在愛丁堡與世長辭。

斯密的一生是充滿榮耀而又令人尊敬的。他不僅作為一名大學教授、思想家成績斐然,而且在處理大學和海關行政事務方麵,也是做得非常成功的。另外更值得一提的是,斯密還是一個非常熱心慈善事業的人,他把每年儲蓄的大部分都撥給了秘密的慈善機構。“這些慈善行為的規模都遠遠超過了人們從他的財富中所能指望的,捐贈的情節對他的微妙感情和慈善心腸來說都是同樣值得尊敬的。”

斯密的主要學術成就在經濟學和倫理學領域,他不僅作為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的奠基人而著稱於世,同時也是一位卓有成就的倫理學家。斯密的代表作分別是《國富論》和《道德情操論》。《道德情操論》首次出版於1759年,到1790年斯密去世前一共出過六版,分別是在1761年、1767年、1774年、1781年和1790年。在1790年的最後一版中,斯密對該書做了較大的修改,並增補了一些新的內容,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增加了這一章:“論由羨慕富人和大人物、鄙視或忽視窮人和小人物這種傾向所引起的道德情操的敗壞”。

另外,在斯密去世後還有部分有關他的筆記和文集陸續被整理出版,其中主要有《哲學論文集》(1795年)、《關於法律、警察、歲入及軍備的演講》(1896年)等。

“作品內容”

作為情感主義倫理學的代表人物之一,斯密也反對神學家把道德的根源歸咎於神啟的思想,而主張把自然人性中的同情的情感作為闡釋道德起源的基礎。在《道德情操論》中,他繼承了哈奇森的道德情感學說和休謨的同情論思想,深入探討了道德情感的本質和道德行為的評價方式,形成了自己的道德情感理論。

同情與同感

在英國近代倫理思想史上,培根首先提出了倫理學應當注重情感研究,從而開辟了道德研究的新途徑。並在沙甫茲伯利把道德感的概念引入倫理學研究之後,經哈奇森的發展,情感主義倫理學成為了一門與當時的經驗主義倫理學和理性主義倫理學相對應的倫理學派。情感主義倫理學的突起促進了道德研究的對象從神向人本身的轉換,沙甫茲伯利、哈奇森等人都主張從人性中的仁愛情感或同情心出發來研究道德的基礎。斯密的同感概念正是在繼承了前人尤其是哈奇森的道德感學說和休謨的同情論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斯密認為同情是人的一種自然的情感,是普通人都具有的人性基礎。“無論人如何被視為自私自利,但是在其本性中顯然還存在某些自然的傾向,使他能去關心別人的命運,並以他人的幸福為自己之所需,雖然除了看到他人幸福之外一無所獲。”斯密所說的這種自然傾向便是一種對別人的不幸和悲傷所產生的同情。

同情在原初的意義上一般是指對別人痛苦或悲傷的憐憫之情,但對於人的本性來說,並不是隻有那些痛苦或悲傷的感覺才能引起旁觀者的同類感情。因為對於行為當事者的任何一種激情,隻要公正的旁觀者經過設身處地的想像,都會產生類似的感情。所以斯密說,“在每一種人類的心靈所能感受的情感中,憑借對事件的深切感受,旁觀者的感情總是與他所想像的受難者在該事件中理該如此的情感相一致的。”(5)因而斯密在構建他的道德情感理論時,就把同情概念的內涵作了延伸,區分了“同感(sympathy)”和“憐憫(pity)”“同情(compassion)”等概念。雖然前者也有憐憫和同情之意,但在斯密那裏則主要被用來泛指人與人之間任何情感上的共鳴。這樣,斯密就把對別人悲傷和不幸的同情過渡到了對別人任何情感的同情,在同情原初概念的基礎上引申出了同感的概念。斯密認為,同情心是人所具有的普遍天性,同感也亦然,“由與當事人相關的事件所引起的無論是什麼一種激情,隻要想到當事人的情形,在一個聚精會神的旁觀者心中就會湧起相類似的情感。”(5)

由於我們對他人的感覺不可能有親身直接的體驗,所以同感作為一種對別人任何感情的情感共鳴,它的產生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借助設身處地的想像,直接來自於行為當事者本身的激情;另一種是通過對行為當事人境遇的考察,也是借助想像而產生的,但並不來自於行為當事人本身的激情。當我們看見有一根棍棒正朝某人的腿或手臂打下去的時候,我們會自然而然地收縮自己的腿或手臂,或當我們在觀看走鋼絲者的表演時也會情不自禁地舞動起來等這些感覺,正是通過在想像中與行為當事人交換位置的思考而產生的。而後一種情況的產生則是因為人們對有些激情的表露絲毫不能引起情感上的共鳴。如一個盛怒之下的人,他的狂暴行為就很可能使人們產生反感,反而促使人們去同情他的敵手的感情;再如,一個厚顏無恥和粗野無禮的人,他可能對自己的行為無動於衷,但旁觀者卻可能為他感到羞愧。像這種旁觀者的感情一般都是來自對引起這種感情的情境的觀察,雖然行為當事人可能完全沒有這種感情,但當旁觀者將自己置於行為當事人的境地時,這種感情就會借助想像而產生。(7)在分析同感的產生情形時引入旁觀者的概念,說明了斯密所指的情感共鳴,並不是一味地順從行為當事人的感覺,而同時也強調了旁觀者感情的公證性和客觀性。

斯密在拓展了同情的內涵並指出了其發生作用的過程後,還強調了相互間的情感共鳴能給人們帶來快樂並減少痛苦。對於一個行為當事人而言,旁觀者與他的情感共鳴能使他愉快,而如果缺乏這份同感,則會使其感到震驚。同樣地,對於旁觀者而言,如果他看到行為當事人的感情和他的一致,他也會產生愉悅之感。由於從同情中得到的樂趣能彌補劇烈的悲痛,所以,斯密認為行為當事者往往希望旁觀者能夠更傾向於對他們的怨恨有同感。因為,愛和快樂這樣一些令人愉快的激情不需要任何附加的樂趣就能滿足和激勵人心,而悲傷和怨恨這樣一些令人苦惱和痛心的情緒則十分需要用同情來平息和撫慰。(11)但是,由於旁觀者的感情終究不可能達到行為當事者的實際感受那般的強烈程度,所以,為了旁觀者和行為當事者的感情能達到共鳴,彼此都需要調適自己的情感。一方麵是旁觀者努力去理解當事人的感情,另一方麵是當事人努力緩和自己的情感以致能夠得到旁觀者的認同。正是在此基礎上,產生了兩種不同的美德:“一類溫和、高雅而可親,是坦誠屈就和寬容仁慈的美德,它們以前一種努力為基礎;另一類強烈、莊重而可敬,是自我克製和自我管理的美德,那種對情感的控製使我們本性的全部活動去適應我們對尊嚴、榮譽和行為合宜性的需求,這類美德源於後一種努力。”(21)這樣,斯密就闡釋了我們的部分美德是如何從人的同情或同感之中產生的。

在斯密的道德情感學說中,情感是所有行為得以產生的根源,同時也是道德發生的基礎。並且,斯密在對各種行為進行道德評價時,他依據的標準也是作為公正旁觀者的同情或情感共鳴。所以,把握斯密的同感概念是了解其整個道德情感學說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