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精要

這也許是關於自然法和政治科學一般法則的一部最深奧的哲學著作,它構築了法、道德、倫理所包含的所有權、契約、家庭、市民社會、國家等並彼此具有著內在聯係的法哲學體係,這個體係處處都體現出客觀精神的理性折射。

喬治·黑格爾是德國古典哲學的代表人物,古典美學的集大成者,第一個係統地闡述“唯心主義辯證法”的哲學家。黑格爾的倫理思想嵌於其整個哲學體係之中,以理性為最高原則,以客觀精神的社會生活為研究對象,體現為國家理念宰製的一種主導公民公共生活規範的基本機製。在黑格爾的道德哲學中,道德與政治不僅沒有分離,而且在理性的基礎上獲得了更高層次的統一。在觀念史的意義上,黑格爾是德國哲學中由康德啟始的那個運動的頂峰;雖然他對康德理論並不是全然接受,但假若沒有康德學說體係對他的影響,黑格爾的理論體係也就沒有產生的可能。

1770年,在德國偉人輩出的輝煌時期,黑格爾出生於符騰堡的斯圖加特城一個公國財政部小官吏的家庭。在斯都格特念中學期間,他就對希臘哲學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在蘇格拉底與希臘悲劇作家索福克勒斯(Sophocles)作品的熏陶下,使他成為近代西方哲學家之中最精通希臘文化的人物之一。1788年10月,黑格爾到圖賓根大學的神學院學習哲學和神學。在此期間,黑格爾和荷爾德林(F。Holderlin)、謝林(F。Schelling)結識,三人都對揉合了迷信與18世紀理性主義的神學充滿了反感,但緣於對哲學的興趣使他們之間產生了深厚的友誼。他們當時都是法國革命的熱情擁護者。以至於之後,黑格爾對於法國革命基本保持肯定態度。

1793年黑格爾從圖賓根神學院畢業,但是他沒有選擇牧師的職務,在瑞士伯爾尼一個貴族家裏擔任家庭教師。1801年1月,黑格爾繼承了父親的一部分遺產,來到了當時德國哲學和文學的中心——耶拿,並在耶拿大學獲得了教席,開始了自己學術上的黃金時期。在青年時代,他非常熱衷於神秘主義,他日後的見解在相當程度上被認為是最初他所洞察神秘知識的理智化。但他卻藐視普魯士而景仰拿破侖,甚至為法軍在耶拿的勝利而歡欣。1807年耶拿戰爭爆發,大學關閉。黑格爾先當了一年報紙主編。1807年3月,黑格爾的《精神現象學》出版。標誌著由康德開始的德國哲學革命進入了新的階段,標誌著黑格爾已經成為一位成熟的哲學家。1808年至1816年,黑格爾在紐倫堡擔任了八年中學校長。在這八年中,黑格爾寫成了第二本名著《大邏輯》(於1817年出版)。1816年,黑格爾重回大學教書,1816至1818年擔任海德堡大學教授,其間寫成了《哲學百科全書》(於1817年出版)。1818年被普魯士政府聘任為柏林大學教授。在柏林大學期間,黑格爾出版了《法哲學原理》(1821),並基本上了卻了16年前他曾向友人(沃斯)提及的一個心願。晚年的他是一個普魯士愛國者,是國家忠實的公仆,安享公認的哲學聲望。直至1831年,逝世於柏林大學。黑格爾另外的主要著作有:《哲學史講演錄》、《曆史哲學講演錄》、《美學講演錄》、《精神現象學》等。

黑格爾建立了客觀唯心主義體係,主要講述絕對精神自我發展的三個階段:邏輯學、自然哲學、精神哲學。黑格爾在論述每一個概念、事物和整個體係的發展中自始至終都貫徹了這種辯證法的原則。這是人類思想史上最驚人的大膽思考之一。“黑格爾於19世紀上半葉建構了一個包羅宇宙萬象的形上學係統。在這個形而上的哲學係統中,黑格爾視理性化作人類文化發展的總目標,並視絕對精神作主宰人類曆史、文化發展的至高原理。”其曆史意義也在於他以傑出的、係統的徹底性完成了康德哲學所說的不可能完成之事。康德主張形而上學是不可能的,人類心靈不能取得關於現實的所有知識。而黑格爾則提出其一般的論斷:“凡是合乎理性的東西都是現實的,凡是現實的東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序言第11頁)由這個推論而原生的黑格爾精神世界,為思考現實的結構及其在倫理、法律、宗教、曆史、藝術、道德等方麵的表象及最重要的思想本身提供了新的基礎。

黑格爾哲學是19世紀德國具有代表性的世界觀體係,集德國古典哲學之大成,具有百科全書式的豐富性和深刻性,居於整個時代哲學的高峰。恩格斯對黑格爾評價道:“近代德國哲學在黑格爾的體係中達到了頂峰,在這個體係中,黑格爾第一次——這是他的巨大功績——把整個自然的、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寫為處於不斷運動、變化、轉化和發展中,並企圖揭示這種運動和發展的內在聯係。”

“這位西方現代哲學史中最具玄奧靈動的思考力的哲學家,創寫出來的對人類全部文化現象淵深的反思,對人類悠長曆史發展深刻的反省,並未因為自然生命的終結而減損對人類文化世界的影響力。”19世紀末年,在他龐巨的身影之下,美國和英國,一流的學院哲學家大多都是黑格爾派。在純哲學範圍以外,有許多新教神學家也采納他的學說,而且他的曆史哲學對政治理論發生了深遠的影響。眾所周知,馬克思在青年時代是個黑格爾的信徒,他在自己的完成了的學說體係中保留下來若幹重要的黑格爾派特色。當黑格爾說:“密涅瓦的貓頭鷹要等黃昏到來,才會起飛。”(序言第14頁)但在哲學思辨的暮色中,馬克思卻以徹底的唯物史觀顛覆了黑格爾的唯心史觀。黑格爾式徒然思索宇宙萬象的玄思體係,在“哲學家真正的任務在於改造世界”的姿態中被整個地翻轉了過來。

“作品內容”

黑格爾的《法哲學原理》一書的架構分為三個部分,即第一篇的抽象法,第二篇的道德,到第三篇的倫理。抽象法包括了所有權、契約和不法三個問題,道德包括了故意和責任、意圖和福利、善和良心三個環節,倫理則包括了家庭、市民社會和國家三個部分。

抽象法的蘊含

在《法哲學原理》一書中,黑格爾是自人類法律生活的開始著手研究的。抽象法是黑格爾客觀精神的第一個部分。“抽象法是單單以人本身以及屬於他的自由的定在和領域的那特殊物為對象的,隻要它作為與人可分離而殊異的東西而存在,不問這種可分離性構成特殊物的本質規定、或是特殊物僅僅通過主觀意誌的中介才能取得它都好。”(52)抽象法,在黑格爾那裏是指不經過矛盾鬥爭,人人都一般地、自在地享有的權利。法,實際上也正是一種權利。抽象的法,就是抽象的權利。它實際上涉及最基本的人類的權利、契約、罪與懲罰等理念。

在黑格爾看來,“法首先是自由以直接方式給予自己的直接定在,即(一)占有,就是所有權。在這裏自由是一般抽象意誌的自由,或者,因而是僅僅對自己有關的單個人的自由。(二)人使自己區分出來而與另一人發生關係,並且一方對他方隻作為所有人而具有定在。他們之間自在地存在的同一性,由於依據共同意誌並在保持雙方權利的條件下將所有權由一方移轉於他方而獲得實存。這就是契約。(三)在自身中區分的意誌,其區分是象(一)那樣在對它自己相關中,而不是象(二)那樣與他人區分中發生的,這種意誌,作為特殊意誌,是與自身,即作為自在自為地存在的自身相殊異而對立。這就是不法和犯罪。”(48)在此人的權利原則表現得異常明顯,它是黑格爾所理解的作為“絕對精神”之具體化與個別化的人類“希望獲致自由意誌的自由意誌”(The freewill which wills the freewill)。存在於人類心靈中的人權,在黑格爾看來,必須成為一個真正的人,並尊敬他人為人。人間最高貴的事就是成為人。“人實質上不同於主體,因為主體隻是人格的可能性,所有的生物一般說來都是主體。所以人是意識到這種主體性的主體,因為在人裏麵我完全意識到我自己,人就是意識到他的純自為存在的那種單一性。”(46)“源自於自由意誌,也反映在自由意誌中。在抽象法中,人必須是理性的主體”,“人作為直接概念,並從而作為本質上單一的東西,具有自然的實存。這種實存一方麵是在它本身中的,另一方麵是象人對待外部世界那樣來對待它的那實存。”(51)在黑格爾看來,自由既是人權的本質,也是人權努力爭取的目標,而自由意誌也在人的心靈人格中得到體現。“人格本質上涵蓋了擁具權利的能力,構成權利概念的基礎。整個抽象的形式權利係統,實質上築建在人格基礎之上。”

而在人類心靈中的人權之外,作為擁有財產的所有權,黑格爾認為:“所有權所以合乎理性不在於滿足需要,而在於揚棄人格的純粹主觀性。人唯有在所有權中才是作為理性而存在的。”(50)所有權是人類權利與意誌力的具體體現,是實在的人權,是意誌自由加諸沒有意誌的事物身上的體現。在黑格爾看來,人權基本上體現為在自由意誌方式下擁占財產的權利。而財產的獲取、放棄與轉讓,涉及人與人之間的契約關係。

在黑格爾看來,“自在的法在契約中作為被設定的東西而出現,它的內在普遍性則作為當事人雙方的任性和特殊意誌的共同的東西而出現。法和它本質的定在即特殊意誌直接地偶然地相互一致這一現象,在不法中變成了假象,也就是說,變成了自在的法和使法成為特殊的法的那種特殊意誌相對立的局麵”。(91)契約是關聯財產的轉讓與交易問題。“通過契約所成立的所有權,它的定在或外在性這一方麵已不再是單純的物,而包含著意誌(從而是他人的意誌)的環節。契約是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表現出並解決了一個矛盾,即直到我在與他人合意的條件下終止為所有人時,我是而且始終是排除他人意誌的獨立的所有人。”(81)兩個不同意誌所達成的契約,是對於一個與切身利益有關的外在性事項上所達成的一種同意。

既然契約關聯一種財產交易,這種人與人之間經過協商所同意進行的交換,就避免不了矛盾、爭執與衝突,過失與罪惡也就存在。“黑格爾認為過錯,分作輕度的關於契約的爭執、詐騙及對人身的暴力攻擊。各種各式外在的懲罰,卻又並不能真正糾正已犯的過錯。真正有效的懲罰存在於犯錯者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改過自新而更正自己過往錯誤的行為。通過悔改,生命因此而發展至一個更高境界。”在不法的問題上,黑格爾認為:“特殊意誌既然自為地與普遍意誌不同,所以它表現為任意而偶然的見解和希求,而與法本身背道而馳,——這就是不法。”(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