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行(1 / 2)

本來我以為“行路難”隻存在於老百姓身上。某地有諺曰:“縣裏幹部兩頭平,區級幹部帆布棚,鄉級幹部130,村級幹部兩腿擰。”近年隨著我國經濟發展,普遍的提高了一檔,連一些富裕鄉鎮企業領導人都“兩頭平”了,該知足了吧?豈料不然。“兩頭平”還有國產車進口車之分,進口車又有豐田、福特、凱迪拉克之別。據說有的單位按級別不能買高檔車,買了高檔車不能立戶口。他們就先買輛國產車,辦下戶口來就報廢,賤價處理這車,然後在它的戶口下換上進口高級車。所以近日報載,中央雷厲風行,要幹部們在自律中把不按規定乘車作為相當重要的一個過失來檢查。

這是聽說的。看到的也有。去年隨政協委員們到一個小縣考察。縣裏合資企業發展很快,成績顯著,被視為成功典型。參觀完與當地領導座談,主人請一位歐洲裔委員發言,那位白膚藍眼的中籍洋人用流利的普通話說:“我不想光說好話,怕你們不愛聽!”主人當然表示歡迎批評。那位委員就問:“門口停的那輛奔馳車是誰坐的?”靜了半天,某廠中方廠長小聲說:“我。”那位委員問:“你知道在外國什麼樣的人才坐那種車嗎?大亨!資本家!一般人坐不起。廠裏的工人幹的是外國人不幹的髒活累活,拿的是人家幾十分之一的工錢,你們縣是才奔小康吧?一個廠長就坐這樣的車?我在外方代表麵前替我們中國人不好意思!”在坐的無不為這位愛國的同誌感動!

前些天報上公布了各級幹部用車的排氣量標準。我不懂3.0、2.5這個排氣量實際的含義。猜想數字越大載重能力可能越強。載重能力大就標明坐車人有份量。便有人打腫臉充胖子,輕載搭重車。

細想一下,這倒是古已有之的現象。中國有皇帝的時候,皇上家裏人誰乘什麼輦,當官的哪一級官員乘什麼轎,都有法律規定。不按標準乘用就叫“違製”,違製是要治罪的。這也不是中國獨有,外國也照樣。我在德國曾看見拿破侖1812年從莫斯科城下逃跑時乘的那輛馬車,不僅豪華舒適,車上還帶有廁所,洋朋友說隻有皇帝才有的馬車!隻是拿破侖嫌馬車跑得慢,怕被俄國兵追上,才扔了它騎馬逃走了。這輛馬車就成了展覽品。

中央在認真檢查處理坐車中的不正之風,得到了全國人民的擁護。盡管普通老百姓在“行”上的難題是另一些。

普通人出門都乘公共交通工具。旅客花錢乘車、乘船是購買交通工具的使用權和交通行業的服務權。按道理說旅客一買了票,就取得了暫時主人的身分,而管理、服務人員則是受雇於旅客。但這是在舊社會,許多事是不講道理的。操縱交通工具的大權在業主手裏,乘不乘在你,走不走,怎麼走在他。旅客處於被動地位。舊社會這類行業有不少又把持在行幫手中,旅客就成受氣角色。舊中國有一句諺語,叫做“車船店腳衙,無罪也該殺。”

新中國成立,換了人間。我國交通事業完全以為人民服務為目的,工作人員都無私奉獻。鐵路增加了許多條,公裏擴展了許多裏。民航從無到有,從小到大。連普通勞動人民也能空中旅行,用老北京的話說叫“老媽坐飛機,抖起來了!”中國人的“行”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不過,若拿樹來作比方,光是“根本”變化,樹梢上缺枝少葉,怕是不好乘涼的。我們這棵“行”的大樹,枝枝節節大部分都好。隻是還有“個別”缺枝少葉的地方。雖然隻是“個別”,可就夠老百姓喝一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