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從一位省人大常委辭職說起(3 / 3)

解髻劄記

魯迅藏書是怎樣保存下來的

參觀過北京魯故居的人都知道在阜內西三條胡同21號的三間南房是他的書房。他從1912年到北京工作後,陸陸續續購買了大量的書籍,碑貼,古董。1926年他接受林語堂的邀請去廈門大學任教,魯迅母親和他的元配夫人朱安仍住在這個小院裏,這批書就留在了北京,共計有23箱又3 大書櫃,其中不乏珍本善本,還有他自己的手抄本。魯迅逝世後,隨著時間的推移,這批藏書不僅具有文物價值,更是研究魯迅的重要資料,因此越顯得彌足珍貴。不料在1944年,這批藏書曾經曆過一場風波,幾乎散失。

事情還得從頭說起。

魯迅與朱安的婚姻是一場舊時代的悲劇,他對朱安沒有感情,但他又無法與她離婚,因為這樣一來拂逆了母親的意願,二來也無異於將當時已經48歲的朱安推上絕境。他曾對好友許壽裳說過:“這是母親送給我的一件禮物,我要好好供養她,至於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他始終沒有忘記他的承諾,離京南下後,每月由北新書局寄給母親和朱安100元大洋的版稅,另外還給朱安10元的零用錢。1927年10月,魯迅在上海與許廣平同居,1929年生下了海嬰,他們與朱安之間也相處得融洽自然,1932年魯迅回北平看望母親,在給許廣平的信中寫道:“某太太對我們頗示好感。”“某太太”指的就是朱安。可見朱安對這樣的家庭格局的認可。

1936年魯迅逝世後,許廣平挑起了負擔魯迅母親和朱安生活的重擔,每月仍按魯迅生前一樣寄去大洋百元。遇到生病、修房子之類的事情,還要另外增加,而在北平偽政權擔任高官的周作人,卻長時間不管自己母親的生活,眼看著上海的一個寡婦供養著北平的兩個寡婦。直到1938年底,周作人才開始答應每月負擔母親的生活費,每月50元,朱安仍由許廣平供養。1941年12月,許廣平被日本憲兵逮捕,雖於第二年由魯迅的日本友人內山完造保釋出獄,但由於自身的困難和郵寄不便等原因,中斷了對朱安的供給,周作人不得不盡贍養母親和朱安的責任。1943年魯迅母親逝世,臨終前她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與她相依半生情同母女的朱安,她囑咐周作人在她死後將每月給自己的15元零用錢轉給朱安,她知道朱安的個性,怕朱安羞於接受周作人的錢,懇切地對朱安說,這是自己留給她的錢,與別人無關,朱安這才勉強答應下來。這15元大洋折合當時偽“中國聯合準備銀行”發行的“聯準票”150元。開始足夠溫飽,但到了1944年時,由於物價飛漲,貨幣貶值,這點錢就越來越不足以朱安和另外一位侍奉魯迅母親多年無家可歸的老女傭的生活所需。人總是要生活的,朱安又不願向周作人張口,她就開始想辦法。一位幾不識字的舊式女子大約覺得魯迅去世多年,他在北平書屋裏塵封的書籍已沒有多大用處了,便打算要將魯迅的藏書賣掉。這其中,周作人很可能起了一些推波助瀾慫恿攛掇的作用的。因為他先是請北京圖書館的職員將所有書籍編成中、日、英三種文字的書目,又將自己想要買的書籍做了記號。而南京的大漢奸陳群已經聲言要全部買下。

1944年8月25日《新中國報》披露了魯迅在平家屬擬將其藏書出售的消息。許廣得知此事後,心急如焚,她最清楚這些藏書的重要性,立即給朱安寫信說:“日前看到報紙,登載‘魯迅在京家屬擬將其藏書出售,且有攜帶目錄,向人接洽’的消息……料想起來,如果確實,一定是因為你生活困難,不得已才如此做。魯迅先生生前努力教育文化工作,他死了以後,中外人士都可惜他,紀念他,所以他在上海留下來的書籍、衣服、什物我總極力保存,不願有些微損失,我想你也一定讚成這意思,至於你的生活,魯迅先生死後六七年間,我已照他生前一樣設法維持,從沒有一天間斷過,直至前年(卅一年)春天之後,我因為自己生了一場大病(按:指被日本憲兵逮捕),後來又彙兌不便……因此一時斷了接濟,但是並未忘記你……我願意自己更苦些,盡可能辦到的照顧你,一定設盡方法籌款彙寄,你一個月最省要多少錢才能維持呢,請實在告訴我……就望你千萬不要賣書,好好保存他的東西給大家做個紀念,也是我們對魯迅先生應盡的責任……請你相信我的誠意……”十天之後,許廣平又和海嬰在《申報》刊登聲明:“按魯迅先生終身從事文化事業,死後舉國哀悼,故其一切遺物,應由我全體家屬妥為保存,以備國人紀念。況就法律言,遺產在未分割前為公同共有物,不得單獨處分,否則不能生效,律有明文規定。如魯迅先生在平家屬確有私擅出售遺產事實,廣平等決不承認。”這份聲明當然不是針對朱安的,而隻是為了阻止藏書出售,讓人們知道買魯迅的藏書是不合法的。但聲明卻隻能這樣寫。

朱安收到許廣平的信後,立即停止了售書的事,並複信說:“到了日暮途窮的現在,我也仍舊知道名譽和信用是很可寶貴的。無奈一天一天的生活壓迫,比信用名譽更為嚴重。迫不得已,才急其所急,賣書還債,維持生命。倘有一籌可展,自然是求之不得,又何苦出此下策呢!”複信的口氣顯然已經鬆動,不再堅持一定要賣書。那意思很明白,你既然可以寄錢來供養我的生活,我又何必一定要賣書,這樣做是不得已而為之。

魯迅在上海的友人也很為此事著急,許廣平與朋友們商定,請唐 和劉哲民前前往北平說服朱安。不料朱安聽說他們是從上海來的,“臉色立刻陰沉下來”,還頗為忿忿地說:“你們總說魯迅遺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魯迅的遺物,你們也要保存保存我呀!”唐 於是便將許廣平中斷供給是因為被日本憲兵逮捕的原因以及後來許廣平不得不將海嬰轉移到別處托人照料的事詳細地告訴了朱安,她這才“漸漸露出笑意”,還埋怨唐 為何不將海嬰帶來讓她看看。說到周作人每月給她的生活費時,她說:“每月拿人家一百五十元,我的眼淚往肚裏咽……大先生生前從來沒有要過老二一分錢……一百五十元我不要。我沒辦法,才賣書。”

誤會解除了,朱安的生活有著落了,她也不必再委屈地接受周作人的周濟了。唐 說:“氣氛一轉,藏書出售的問題也便迎刃而解了。”

魯迅的藏書終於纖毫無損地保存下來了。

此後,直到1947年朱安逝世,許廣平一直負責供給她的生活。兩人的關係也更加融洽了,書信往來不斷,互相關懷問候。1946年10月,魯迅逝世十周年之際,許廣平到北平整理魯迅遺物時,看望了病中的朱安,兩人一同生活了將近半個月。朱安臨終前,一直叨念著魯迅、許廣平和海嬰,臨終前一天,她拿出一塊藍綢褲料和一塊麻料裏子,留給許廣平做紀念,還對來訪的記者說:“周先生對我並不算壞,彼此間沒有爭吵,各有各的人生……許先生待我很好。她最懂得我的想法,她肯維持我,不斷寄錢來……她的確是個好人。”

(原載香港《大公報》200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