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來,由於受到政策的鼓勵和扶持,中國的基金業發展迅速。據2007年統計顯示,全國58家基金公司管理的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的總規模已近1.8萬億元,再加上基金公司管理的社保基金投資組合和企業年金投資組合,基金業資產總規模已達到2萬億元。
據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統計,截至6月底,全國58家基金公司投資管理了347支各種類型的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總份額達到12584.60億份,基金資產總淨值達到17990.73億元。而在年初時,基金總份額尚為6220.35億份,基金資產總淨值也僅為8564.61億元。基金總份額和總淨值在半年裏均實現翻番。
我國對基金的政策,主要借鑒了西方一些國家的對基金的鼓勵政策。所以我國對基金的扶持,也主要體現在稅收和費用兩方麵。基金在運作過程中涉及的費用很多,對基金在稅收和費用給予一些優惠政策是非常必要的。基金的運作費用主要有管理費用、托管費用、發行費用、交易費用和上市費用等。其中,管理費和托管費是基金的主要費用。在基金業發達的國家和地區,管理費一般是規定最高上限的,大都按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3%提取;而且,管理費的提取比例一旦在招募說明書中公布是不能再調整的。
為了扶持和壯大中國基金業的發展,根據現行稅收政策,以下幾種情況都屬於暫不征稅的範圍:
一是對投資者(包括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
二是對個人和非金融機構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的差價收入不征收營業稅。
三是對個人買賣基金暫不征收印花稅。
四是對個人投資者買賣基金獲得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未恢複征收個人所得稅以前,也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從未來發展的情況看,基金的稅收政策的發展方向是,使基金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公司或經營場所買賣證券的實際稅負不高於投資者直接投資於證券的稅負。
除了稅收政策,在基金投資管理方麵也出台了眾多的政策,來為基金業的發展創造了條件。主要表現在:
在投資基金治理結構方麵,頒布《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準則(試行)》;
在投資管理方麵,頒布《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規範基金投資行為;
在加強基金公司股權規範管理方麵,先後發布《關於規範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及股權處置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於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股東對股權代持問題進行自查的通知》;
規範和加強基金銷售監管,頒布《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信息管理平台技術指引》;
在加強基金風險管理方麵,嚴格貨幣基金影子定價標準,有每季調整改為每月調整一次,及時反應貨幣基金盈虧情況;
發布《關於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風險準備金有關問題的通知》,按月計提風險準備;
發布《關於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證券有關問題的通知》,防範非公開發行證券中的投資風險;
以創新促進基金業發展,發布《證券投資基金產品創新鼓勵措施》。在產品創新方麵,QD2試水,首隻QD2產品——華安國際配置基金募集完成;此外,上海紅利ETF指數基金、保本基金——南方避險增值基金推出,生命周期基金、FOF基金、基金拆分和複製等產品出現。
封閉式基金在政策啟動下,小盤到期基金進行轉型試點,基金興業轉型為開放式基金華夏平穩增長,成為成功轉型的案例;大盤基金在不召開持有人大會的情況下調整分紅方式,基金金泰分紅方式調整成為成功案例。隨後多家基金公司旗下封閉式基金收益分配條款修改。
銀行試點基金公司範圍擴大,民生銀行設立合資基金公司,農行發起設立的基金公司也浮出水麵。
2000年初,我國開始重點對1998年以來成立的在滬深兩市和地方櫃台上市交易的諸多隻老基金進行清理整頓,對具備條件的進行改造重組,同時加強對基金管理人的審核,促進了基金的規範化發展。我國實行對基金的優惠政策,原則是盡量減少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負擔。例如,發行費用盡可能降低,基金的交易費用和上市費用盡可能減免等等,使基金的運作成本降到最低,促進基金業的健康快速發展,發揮基金在我國市場經濟中的融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