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在我國也算曆史悠久,從先秦時期就有了較大規模的移民。
從曆史上看,三峽地區的移民活動在2000多年中從未停止過。但是,當代三峽百萬移民時代背景、目的意義是中國曆史上絕無僅有的一次偉大的移民運動,古時候的任何移民運動與今天相比,都不可同日而語。
三峽地區曆史上發生的大規模移民運動,就是人們嘴裏常嘮叨的“湖廣填四川”。當時的“湖廣人”,泛指從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和江西、安徽、河南等地進入巴蜀地區的移民。
進入巴蜀地區的移民在移民運動的前期,有很大一部分是非自願移民。當時的清政府組織移民進川墾荒,采取強迫措施,抓人入川,一抓就是幾十人、幾百人。用繩索捆住手、拴住腳,像北京的冰糖葫蘆一樣連成一串,由扛著紅纓槍、大刀的官兵押解入川。
被押送的移民途中大小便,要向押送的官兵報告,請求解掉捆手的繩索,叫“解手”,久而久之,習慣成自然,這種叫法就沿襲了下來;至今,在四川和重慶,不管是農村院落的赤腳農家人,還是大城市西裝革履的瀟灑者,都習慣把大、小便稱之為“解手”,而且有“解大手”和“解小手”之分。
當年,“蜀道之難難於上青天”,移民們為了求生存、求發展,走山路,蹚河流,曆經千般辛苦、萬般磨難才進入巴蜀地區。他們在官兵的督促下墾荒耕田,用智慧和力量,用血與淚、靈與肉,譜寫出了一部部驚天地泣鬼神的創業史,為巴蜀的經濟複蘇做出了不可磨滅的重大貢獻。
清朝政府為何要開展大規模的移民運動呢?人們常說,曆史是一麵鏡子,不妨看看清政府移民的緣由。
從順治元年到康熙十九年,清軍連續37年與張獻忠義軍、吳三桂叛軍,在巴蜀土地上進行圍剿與反圍剿。長時間殘酷的拉鋸戰,使人口驟減。據史料記載,清軍曾六次殺進成都,六次殺進重慶,直殺得天昏地暗,日月無光,血流成河。
著名史學家郭沫若先生是福建入川的移民後裔。他在《我的童年》中記述了戰爭與移民的關係:“。四川人在明末清初的時候遇到過一次很大的屠殺,相傳為張獻忠剿殺四川。四川人愛說:‘張獻忠剿四川,殺得雞犬不留。’這雖然不免有些誇大,但在當時,地主殺起義農民,農民殺反動地主,滿人殺漢人,漢人殺滿人,互相廝殺的數量一定不小。在那樣廣大的地麵,因而空出了許多吃飯的地方來。在四川以外,尤其是以人滿為患的東南,便有一個規模相當大的移民運動向西發展。現在的四川人,在清朝以前的土著是很少的,多半是些外省的移民。”
明末清初,戰爭、瘟疫、災害恰似一胞孿生怪胎。由於戰爭異常殘酷,致使屍骨橫陳,蠅蚊遍地,瘟疫很快流行、蔓延起來。
順治四年,巴蜀大地連續三年遭受罕見的大旱災,烈日高懸,赤地千裏,餓殍盈野,人口一下驟減到曆史最低點。據史書記載,當時四川這個泱泱大省,僅僅隻有60多萬人口。
麵對“有可耕之地,無可耕之人”的淒涼景象,清政府倡導、組織、發動了一場大規模的、聲勢浩大的移民入川運動。
移民運動之初,非自願移民占了絕大多數。“湖廣”和江西、廣西、廣東、河南、安徽等省督撫“奉旨行事”,不管你是否願意,捆上雙手就押解到四川。
日子久了,被強行押解進入巴蜀的移民越來越多。
這些移民在經曆遠離故土的大悲大慟之後,不得不麵對現實,直麵人生。無論多麼艱難困苦,還得頑強地生存下去。
很快,這些“湖廣人”驚奇地發現,巴蜀大地原來是個不可多得的好地方,正如官府宣傳的一樣:是一個富饒之鄉,是天府之國。這消息一傳十,十傳百,很快傳回了老家。
於是,移民運動悄然發生了變化,在政府的倡導下,在墾荒種糧、減免稅賦等一係列優惠政策的吸引之下,經商者、開發者、逃荒者、避禍者、避難者、避亂者、從軍者,紛紛從各地如潮水般湧入巴蜀大地,搖身一變成了“川耗子”。
現在全國很多地方,都戲謔地稱四川人、重慶人為“川耗子”,其實這也是移民文化的一種積澱。當年,由“湖廣”地區遷入四川的移民返回老家探親,因為來自三國時期的“蜀國”,不知姓名的當地人就稱其“老蜀”,這位叫“張老蜀”,那位叫“王老蜀”,老蜀就是老鼠,聲調平仄都一樣,老鼠的俗名叫耗子,所以,四川人就理所當然地變成了“川耗子”。
從曆史學、社會學的角度看,曆史和現實常有驚人的相似之處。
“湖廣填四川”運動,是中國曆史上一場罕見的、規模巨大的、時間跨度長達一個多世紀的移民運動。這是清王朝政府為了全國的政治生態、人口生態、經濟生態取得均衡的一場省際移民運動。
而當代三峽百萬移民,則是由共和國的頭號工程項目——三峽工程的開發而產生的大規模省際移民運動。簡言之,是一個項目開發性移民。它的直接目標,就是為國家的經濟複興奠定基礎。
“湖廣填四川”時的移民,揮淚遠離故土,誰都不相信到了巴蜀地區會有好日子,誰都認為命運會從此“墜入地獄”。但作為清王朝來講,進行這次大規模移民,實際是一種“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恢複生產的一次規模性的經濟運動。
前清時期,清政府組織了10多個省區移民走進巴蜀大地。而三峽移民是大部分就近安家立業,政府組織一部分移民走出去,在10多個省區安家落戶。古代移民從10多個省市來,當代移民又回10多個省市去,這不能不說是一種巧合。
清王朝的移民政策執行人主要是地方官員,中央政府製定的政策自上而下,層層貫通,落實到基層就是州官、縣官的職責。地方官員幾乎包攬了賦稅征解、治安教化、防災賑荒、發展生產等事務,在處理紛繁複雜的移民具體工作中,州官、縣官的身影無處不在。
由於地方官員與中央政府所處的位置不同,看問題的角度也就不一樣。地方官是站在所轄的行政區劃負責的角度看問題;而中央政府則是麵對國家的統籌發展,從整體上綜合考慮問題;很多時候會以一省一區的不平衡換取國家的大體平衡。
州縣官員的身份更利於接近民間生活,更能體察民情,他們看到的問題是最直接的,也可能是最真實的。因此,由州縣官來負責移民工作是一種可以運行的體製。更何況有“天下之治始乎縣”之說。
“湖廣填四川”是清政府組織、倡導、並“一竿子插到底”的運行體製,用今天時髦的話來說叫“政府行為”。
三峽移民工作的運行體製是:“中央統一領導,分省(市)負責,縣為基礎。”重點突出了縣一級政權的作用,這也是“政府行為”。
清王朝為搞好移民運動,要求州官、縣官把解決移民的衣食住行當做主要任務,把是否妥善安置好移民,作為對官員政績考核的重要依據。在今天看來,仍有不少借鑒意義。
前清時期,順治、康熙、雍正幾個皇帝,為鼓勵從事“湖廣填四川移民運動的官員,製定了一係列獎懲辦法。
康熙皇帝即位後,除遵照順治製定的規定外,還對自督、撫至州、縣、衛、所各官員許諾,如能加開墾土地者,則予以獎勵。並對一年內無開墾者罰俸半年的處分等問題,作了具體的補充規定。
康熙七年,全國早已取消招移民授職,但康熙十分重視從史書上獲取曆史經驗教訓,采取了“寬平公正,因時製宜”的治國方略,特準許巴蜀地方文武各官招移民複業,每一百家記錄一次,四百家加一級,五百家加兩級,六百家加三級,七百家以上不論俸滿即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