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超(化名)是豐都縣一個移民村的年輕人,隻有20多歲。在一起糾紛中他傷害了別人,犯下故意傷害罪,被縣法院判刑3年。進了重慶江北的管教所之後,他冷靜下來思考,才發現衝動才是自己內心的魔鬼!
三年光陰,如白駒過隙。金超刑滿釋放之後,回到老家一看,全社所有的房子變成了斷垣殘壁。一經打聽,才知道村上的人已全部搬遷走了,大部分被安置進了新縣城。
在獄中他就得知,因為自己放蕩不羈的性格和一時的衝動,他傷害別人的同時,也深深傷害了父母和家人的心。人怕傷心,樹怕剝皮,金超的父母在搬走時放出話來,全家人不再管這個忤逆兒!
一個人,一副行囊,兩手空空。麵對即將淹沒的土地和空無一人的村莊,金超滿心酸楚,愴然淚下。
他服刑之前算是三峽農村移民。服刑期間,他曾向管教幹部說,他家的房子和土地都要被淹掉,自己是“三峽移民”。誰知管教幹部一聽氣不打一處來:“人家三峽移民舍小家、為國家做出了多麼大的犧牲,多麼高尚的品質。你配稱‘三峽移民’嗎?你一定要搞清楚,你現在是罪人,是管教所的犯人!不要想精想怪,隻能好好改造!”
管教幹部發了一會火,語氣也慢慢緩和下來。接著他對金超分析說:“你腦殼裏裝的是豆渣呀?你不想一想,科長被關幾年,回去還能當科長?局長被關幾年,回去還能當局長?再說,你的戶口都下了,已經不屬於村裏的人,怎麼會是三峽移民?”
管教人員一席話,如同一盆涼水從頭淋到腳,金超心灰意冷,好長一段日子陷入自責和沮喪之中。他似乎明白了一些“道理”,犯了罪的“科長不能再當科長”,“局長也不能再當局長”,照此推理,再想當移民恐怕也不行了,尤其“戶口都下了”這一句,在他聽來如同又聽到一次“宣判”。
法律明文規定,犯人刑滿釋放之後,都是哪裏來回哪裏去。金超也不例外,鐵窗生涯結束後,他揣著公安機關的釋放證明書,回到了原籍豐都。老家以前的許多熟人看見他,就像遇見瘟疫一樣躲得遠遠的。社會上一部分人對刑滿釋放人員送來“白眼”待遇,他一出獄就“領教”夠了。
最讓他擔心的是失去的移民身份還能恢複嗎?他也能像村裏的人一樣進城當居民嗎?
村裏的移民進城安置,除了可以拿到一次性的生產安置補償金和過渡期生活費,還可以享受縣裏給移民購房的各種優惠。可是,自己是個犯過罪的人,村裏、鎮裏、縣裏會不會把他的移民身份給取消了呢?
金超惴惴不安地來到豐都新縣城。
縣移民局農村移民安置科的蔣小東科長熱情地接待了他:“你的情況我們早就知道,你刑期滿了,恢複了公民身份,也恢複了三峽移民身份。按照國家移民政策,你屬於農村移民遷建安置對象。”
“我真的又是三峽移民了?”金超生怕聽錯了蔣科長的話。
“是的,你是三峽移民。縣裏決定你們村的大部分移民遷進縣城居住,我們對你也一視同仁,也安置進城。”
“你們對我也一樣?”金超有點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當然。你的情況有點特殊,你的家人不要你和他們住在一家,我們還為你一個人單獨建了一個移民戶,也就是進行單獨銷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