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安置在縣城裏,你的所有待遇都和村裏進城的移民一樣,和你的父母一樣。慢點,讓我給你算一算,你能拿到多少錢。”

蔣小東拿過桌子上的計算器,細心地給他算了起來。

“金超,你應該得到的生產安置費、過渡期生活費一共是7600元,這是1993年5月的價格,再加上這些年的物價上漲指數4325元,現在就變成了11925元。這一點你聽明白了沒有?”

“我明白,是政府不再。歧視我了。”金超眼圈漫過一股熱流。

“你還有淹沒損失的果木複建費、征地補償、基礎設施補償、搬家誤工費等,共計3017元,這也是按1993年5月的價格計算的,加上物價指數,一共有4000多元。我說這些錢,都是永久性的補償。再來找政府就不行了啊,你聽明白了沒有?”蔣科長解釋著政策規定。

“聽懂了,也明白了,但。啥時候可以拿到錢呢?”金超的眼神充滿了期待,甚至有些急不可耐。

“你把村社、鄉鎮、移民部門的證明、手續辦完,就可以拿到錢了。

不過,我們也擔心你拿到錢就去打麻將,幾天輸光了怎麼辦?所以,我們還為你在統建的移民房中預訂了兩室一廳80平方米的新房子,這個錢就拿去交一部分首期付款,安置進城,就得有房子住下來,你才能安安心心去打工掙錢,好不好?”

“我幾年都沒摸過麻將了,我不會去賭博,請政府放心。”金超一臉誠懇,心裏還是想馬上就拿到錢。

這時,縣移民局後期扶持科的李忠德科長走了進來,他對金超說:“小夥子,你如果不買房子,就享受不到相關優惠補貼。為鼓勵移民買房,減免了一半的配套費、稅費,承辦房屋產權證的一切費用都不用你出。隻要你拿到縣移民局專門製定的移民購房‘優惠卡’,水、電、氣的安裝全部按半價收費,這是一筆不少的錢,你不要房子嗎?”

“我懂了,我要買房子!我不會說話,我腦殼朝下,我憑我的力氣能找到飯吃,真的不能再讓你們操心了。”金超明白了政府是真拿他當移民對待,激動得有點語無倫次。

臨別時,李科長問他:“你現在還恨你的父母嗎?”

“還是有點恨的,他們不要我了,我能不恨嗎?”

“你不要恨了,他們搬遷時並沒有領走你的生產安置費,就是給你留下的一筆財產,虎毒不食子啊,你明白嗎?”

“我。明白了。”金超眼裏浮上了一層淚光。他向幾位移民幹部鞠了一躬,轉身離開了移民局。

在安置金超的一大疊材料證明中,政府部門在《豐都縣縣城移民自購商品房安置證明》上批注的一段話:鑒於金超是單獨銷號,考慮到勞釋人員多是“弱勢群體”,人又年輕,同意發給“優惠卡”。

2006年6月9日,是金超特別高興的日子,他在《三峽庫區豐都縣農村移民出組安置補償銷號合同書》和一份《售房合同》上蓋上了自己的鮮紅的拇指印。

李科長介紹說,豐都縣有三個移民鄉鎮都有勞改釋放人員,一共9名,他們和金超一樣,都得到了與移民一樣的安置待遇。對這部分人的特殊安置之後,他們還沒有到移民局來找過“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