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家的最後一個除夕(1 / 1)

你記得你在老家度過的最後一個除夕是1954年的寒假,到現在已經五十五年了。那一年秋季,你進了縣裏的一所私立中學,叫新民中學。學期結束以後,大家都背起被包(被包的“被”不是別字,確實就是被子打成的包,現在的小孩大概很難想象了)回家過年。你似乎也沒有別的選擇,便也背起被包回到了一百一十裏外的老家金溪廟。迎接你的還是伯父伯母那兩張冷臉,你雖不覺得愉快,但也沒感到意外,一切都很自然。他們有一個跟你一樣大的兒子,卻沒有上學而留在家裏種田。你不能指望他們有好的臉色給你。

不久就到了除夕,那一年,政府分配每一家農民兩斤豬肉過年。除夕那天早上,家家戶戶都派一個人到小鎮上去領肉,你的伯父便派了你跟你同齡的堂弟一起去。堂弟領他家的肉,你則領你家的肉。

你不是住在你伯父家嗎?怎麼會有一個自己的家呢?但這是確確實實的。在法律上的確如此,雖然說起來有點滑稽。

1949年春天,當你父母叫保姆護送你們兄妹三個到老家交托給伯父的時候,你伯父家一下就從四口人變成了七口人(伯父家除了堂弟以外,還有一個比你大幾歲的堂姐)。1951年土地改革的時候,按當地的標準,平均每個人擁有二十畝以上的土地,才算地主。你伯父家有八十多畝地,七個人平均下來,頂多算個上中農,達不到地主的標準。但是當地一些農民卻眼紅你伯父家的土地和財產,如果不能劃成地主,他們就不能瓜分這些土地和財產。土改工作隊便想出了一條妙策,把你跟你弟弟和妹妹(那時你弟弟還沒有送人,妹妹也還沒有病死)三個從伯父的戶口上劃出來,另成一戶,理由是這三個小孩年紀很小(的確是很小,你那時九歲,妹妹七歲,弟弟四歲),而且剛回老家不久,沒有參與剝削,所以不應劃為地主。這樣,伯父那八十多畝地,除以四,剛夠地主標準,也就可以分田分財了。我們這一戶則因為名下沒有土地,便成了貧農。這件事讓人哭笑不得。一個國民黨高官的兒子,理應是“狗崽子”,現在卻有了一個“貧農”的光榮稱號,雖然這個光榮的稱號除了讓你們在土改時分到了兩畝七分地(當時你們家鄉土改時每人分田九分)和一間屋子(那屋子本屬於你伯父)以外,並沒有給你們帶來任何好處。

不過,在年關分肉時倒可以沾一點光,因為你也可以分到兩斤肉。那時候你弟弟已經送人,妹妹已經去世,你拿了這兩斤肉當然是交給你的伯父,這樣你伯父一家就有了四斤肉,比別人家裏多出一倍。你伯父想來對這一點應當是滿意的。可是你怎麼也沒有料到,這件事卻給你帶來了極大的羞辱。當你把這兩斤肉交給伯父的時候,你伯父把肉拎起來,對著窗戶射進的陽光仔細瞧了瞧,馬上就一臉怒容,破口大罵:“你這買的什麼肉?這裏麵這麼一大塊骨頭你都沒有看到嗎?你連選肉都不會選嗎?”他接著說出了你第一次聽到,然後也一輩子忘不了的八個字,他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你連這個也不知道?”他拎著那塊肉,對著你的臉甩過來,說:“你馬上給我去換!”你是一個自尊心很強的小孩,你無法接受這件在你看來是極丟臉的事,所以你堅決拒絕去換。你伯父惱羞成怒,連著打了你幾個耳光。你也惱羞成怒,提著這塊肉頭也不回地出了門。你伯父以為你去換肉,你卻把肉掛在門前禾場的樹丫上,你就坐在旁邊的禾草堆裏,再也不回去了。羞辱、委屈、憤慨、傷心,連同身世之感、父母之思,從四方八麵湧來,兩行熱淚在朔風中漸漸變冷,快要結成冰了。你堆起一堆柴禾,燒起一個火堆,你下定決心,這個除夕就在禾場上過了。夜色越來越濃,朔風越吹越緊,肚子餓得發痛,身上冷得發抖,但你的自尊心和你倔強的性格使你寧可凍死,也不肯再回去。你燃起的火堆終於引起了鄰居的注意,一位大嬸走過來,問你原委,歎息著說:“可憐的奶仔,走,到我家裏去。”結果那一年的年飯就是在她的家裏吃的。那一個晚上,你也睡在她的家裏。你在床上翻來翻去,一個主意在你的心裏打定了:明天就回到學校裏去!而且永遠再不回來!不論前麵等待你的是什麼,哪怕刀山火海,你也絕不回頭,再不回到這個叫做金溪廟的老家了。

你做到了。五十五年過去了,你沒有回過老家一次。那裏的山水其實不錯,但就是不曾出現在你的夢中。

其實你早就寬恕了你的伯父。自私、愚昧,本是人的常態,何況是一個在土改中被劃成地主的人。事實上,你甚至很感謝他,不是他那幾個耳光,你不會這麼憤然地勇往直前,略無反顧,不停地往前衝,衝向武漢,衝向紐約,衝向台北。你就是在那野蠻的耳光打得你兩眼金光直冒的那一刻,下定了決心,走!能走多遠就走多遠!去尋找一個文明、自由的世界!

2009年7月8日